[年报]华泰保兴吉年福 (005522):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6日 10:41:12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保兴吉年福 :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2

03

26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03

23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01

01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
2
1.1
重要提示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
................................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
19
7.2
利润表
................................
................................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21
7.4
报表附注
................................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
7
8.2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5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5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6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65
13.2
存放地点
................................
...............................
65
13.3
查阅方式
................................
...............................
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吉年福

基金主代码


0055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884,215.3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对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适度配置,灵活运用
多种投资策略,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封闭期内,本
基金遵循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动态把握不
同资产类别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
的相对变化,追求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
衡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
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
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尤小刚

郭明

联系电话


021-80299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2-9090

95588

传真


021-60756968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8号3810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
华泰金融大厦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邮政编码


200126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杨平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ehuatai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
座14-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
厦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932,109.66

42,943,207.45

31,113,063.75

本期利润

-5,592,028.72

58,819,106.38

39,133,456.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6

0.2536

0.170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6%

20.44%

15.9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9%

22.46%

17.3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5,231,033.00

58,774,523.12

26,077,859.8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909

0.2990

0.11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4,254,846.41

277,309,045.02

264,921,290.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037

1.4106

1.151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0.37%

41.06%

15.19%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
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0%

0.23%

1.19%

0.39%

0.01%

-0.16%

过去六个月

-2.08%

0.27%

-1.61%

0.51%

-0.47%

-0.24%

过去一年

-0.49%

0.37%

-1.12%

0.59%

0.63%

-0.22%

过去三年

42.99%

0.52%

32.26%

0.63%

10.73%

-0.1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0.37%

0.55%

19.11%

0.64%

21.26%

-0.09%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C:\Users\pengziyun\AppData\Local\Temp\d26f38c0-a3aa-47ea-9d42-f456abe0d2a9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C:\Users\pengziyun\AppData\Local\Temp\edcda2b1-3600-4a30-97c1-95b19cab6932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12

28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309
号文核准,于
2016

7

26
日成立,公司股东分别为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保险集团”)、上海飞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恒资产”)、上海旷正资产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旷正资产”)、上海泰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颐资
产”)、上海哲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哲昌资产”)、上海志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
“志庄资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0
万元,其中,华泰保险集团持股比例

85%
,飞恒资产、旷正资产、泰颐资产、哲昌资产、志庄资产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骨干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为
15%


截至
2021

12

31
日,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
328.71
亿元,包
括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华泰保兴尊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吉年福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尊信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尊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研究智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安盈三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安悦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多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尊享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科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恒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价值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21
只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旭照


基金经理


2018

01

15



-


7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

2016

12
月加入华泰保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
研究部研究员,现任研究部总
经理助理。



赵健


基金经理


2018

06

12



-


11



复旦大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助理分析
师、分析师、高级分析师、首
席分析师。

2016

8
月加入华
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研究部总经理。



黄俊卿


基金经理助理


2021

02

01



-


6



新西兰梅西大学硕士研究生,
CFA
。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室交易员、华泰保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部研究
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现
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无违法违规、未
履行基金合同或其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1]18
号),公司制定了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该制度及控制方法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
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
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和交易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业务环节。

研究分析方面,公司研究部全面负责公司各投资组合投资业务的研究工作,研究部公平地为各
投资组合
管理部门提供研究服务,其研究报告在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均可共享,且在研究报告内容、
质量、数量及提供时间上均保持公平性。公司所有研究报告均在公司内部研究报告系统上统一发布。

授权和投资决策方面,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分别明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部门
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并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投资部门部门负责人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基
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但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对于私募资
产管
理业务,分别明确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
权限划分,合理确定专户投资部负责人及投资经理的投资权限。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部
负责人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
内可以自主决策,但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公司建立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
管理及保密制度。在投资交易管理系统中设置基金经理
/
投资经理的查询和操作权限,并进行定期检
查系统中的权限设置情况,确保不同基金经理
/
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
开投资信息均
做到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方面,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设立独立交易室,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
行机会。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室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
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原则上应保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
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完成。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
资指令时,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
统的公平交易开关:(一)对于同一时间
段的不同交易价格,投资交易系统对于不同投资组合一律按价格优先的顺序成交;(二)对于同一时
间段的相同交易价格,投资交易系统对于不同投资组合自动按比例分配成交量,即按照不同投资组
合平均分配的原则。

事后监督,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行为进行交易价差等数量化分析,并通过
定量分析结果对公平交易的过程、结果实施监督: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所有交易所
二级市场交易进行
1
日、
3
日、
5
日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如果在上述分析期
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
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
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建立统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使各投资组合得到公
平的投资研究服务;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
度及授权
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结合



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尽最大可能保证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建立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
严格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各投
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各投资组合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及其他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
投资行为,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组合,公司制定《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对涉嫌内
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并拟定
相应的监控、识别、分析与防控措施;公司禁止同一交易日内同一投资组合内部、不同投资组合之
间的反向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
3
日、
5
日)
内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交易
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
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宏观经济整体呈现出前高后低的状态,从结构上看,经济复苏不均衡,凭借优秀的疫情
防控以及强大的制造能力,出口表现优异,但投资和消费仍然承压,尤其是地产投资和大众消费仍
然面临较大压力。中观上看,在双碳目标的政策指引下,新能源相关行业成为下游需求扩张的亮点,
同时,由于需求和供给的错配,整体利润分布呈现出上游强于下游的状态。因此,从权益市场上看,
新能源以及上游资源相关
行业表现较好,而下游需求较弱的消费类行业普遍表现较差,基本反映了
利润格局的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
1.4037
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
0.49%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1.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坚持了一贯的低回撤策略,全年看配置了较多的银行消费等低估值稳定增长品种,并阶
段性的配置了新能源汽车相关个股,力求在控制回撤的基础上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展望
2022
年,



年初市场在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大幅调整,成长个股跌幅显著,但同时信贷等维稳政策陆续出
台,经济有望企稳回升,在此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回撤有效控制的基础上,更多的寻找超跌个股的
机会,力求实现稳定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的原则,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以
及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日常监控、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送监管机构。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
、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对公司相关制度的合法性、
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梳理业务流程,确
保风险控制有效性,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2
、加强监察稽核,确保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合法
合规。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和基金投资运作进行合规性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形成后续跟踪和业务上相
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
、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积极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通
过法律法规、风险案例学习研讨,合规风控工作简报定期推送,积极培育员工的风险意识、合规意
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提高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
础得到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
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公平、合理、科学和一致性,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
责制订、评估和修订公司的估值管理办法,定期评估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对估值技术进行最终决
策,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副总经理、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和
运营保障部的指定人员担任。估值委员会委员在基金估值研究或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相关
法规、估值原则和估值技术,在估值工作中保持判断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研究部负责对特殊投资品种估值进行分析研
究,并就可能影响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重大事项进
行监控和报告,对拟采用的估值方法进行初步判断,提出适用的估值模型和参数。风险管理部负责
对特殊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研究,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完善估值模型,验证研究部
提供的估值模型参数并协助提供数据支持文件。监察稽核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采用适当程序进行基金估值及调整;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
相关规定及估值委员会的决议对估值相关公告进行合规性审核。运营保障部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估
值管理办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根据指定方法
监控并汇报基金持有停牌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估值委
员会的决议进行估值并与托管人核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
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以及基金的
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
实施利润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
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
——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报告编号


苏亚审
[2022]14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吉年福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
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吉年福基
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
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
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
年福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
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吉年福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
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
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
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
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
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年福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
层计划清算吉年福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年福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
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
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
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
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
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吉年福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吉年福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
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周家文

郭微微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 南京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单位:
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085,930.05

66,599,992.01

结算备付金



4,464,704.57

12,077,009.84

存出保证金



88,418.85

69,716.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8,920,586.53

213,260,779.26

其中:股票投资



69,053,108.13

133,034,779.2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9,867,478.40

80,22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200,000.00

41,6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22,562.84

1,311,624.04

应收利息



1,972,871.34

1,979,177.9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36,955,074.18

336,898,29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89,491.54

-

应付赎回款



-

58,079,178.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3,328.12

222,903.25

应付托管费



22,916.01

27,862.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14,588.25

1,080,309.36

应交税费



603.85

0.42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9,300.00

179,000.00

负债合计



2,700,227.77

59,589,254.63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66,884,215.38

196,593,589.61

未分配利润



67,370,631.03

80,715,45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254,846.41

277,309,045.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6,955,074.18

336,898,299.65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403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66,884,215.3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01

01
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80,633.43

63,512,236.79

1.利息收入



5,339,281.67

3,664,398.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70,976.30

317,734.09

债券利息收入



3,162,488.29

1,781,290.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05,817.08

1,565,373.2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704,223.28

43,971,939.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447,297.02

42,533,313.1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84,783.79

48,420.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872,142.47

1,390,205.9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7,524,138.38

15,875,898.9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5,111,395.29

4,693,130.41

1.管理人报酬



3,060,508.94

2,296,666.98

2.托管费



382,563.54

287,083.4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35,342.27

1,900,713.2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420.94

0.79

7.其他费用



231,559.60

208,666.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592,028.72

58,819,106.3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5,592,028.72

58,819,106.3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01

01
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01

01
日至
2021

12

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6,593,589.61


80,715,455.41


277,309,045.0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5,592,028.72

-5,592,028.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29,709,374.23

-7,752,795.66

-37,462,169.89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94,002,572.28

121,284,572.12

415,287,144.40

2.
基金赎回款


-323,711,946.51

-129,037,367.78

-452,749,314.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6,884,215.38

67,370,631.03

234,254,846.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01

01
日至
2020

12

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9,987,000.00


34,934,290.30


264,921,290.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58,819,106.38

58,819,106.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33,393,410.39

-13,037,941.27

-46,431,351.66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08,502,782.54

33,516,118.08

142,018,900.62

2.
基金赎回款


-141,896,192.93

-46,554,059.35

-188,450,252.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

-

-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6,593,589.61

80,715,455.41

277,309,045.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冠龙

陈庆

王云凌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2160
号《关于准予华泰保兴吉年福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29,987,000.00
元,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苏亚验
[2017]53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7

12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29,987,0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000.00
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
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精选层股票
(
简称“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
、债券
(
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
(
含超短期融资券
))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存款
)
、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数收益率
*50%+
中债总指数
(
全价
)
收益率
*5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2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保兴吉年福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
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
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
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
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
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默认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
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
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
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
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
)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
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
[2017]6
号《关于发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
以下简称“指引”

)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
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
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除外
)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除外
)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
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本基金于
2021

1

1

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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