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支柱产业 (260117):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景顺支柱产业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 人在本报告中 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9 7.4 报表附注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1 8.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7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 .............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4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4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4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5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55 13.2 存放地点 ................................ ................................ .. 56 13.3 查阅方式 ................................ ................................ ..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201,443.38 份 基金合同 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 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 :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 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 MEM )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 :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 略,利用我公司股票 研究数据库( SRD )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挖掘出在制造业转型和升级过程中的优势企业。 债券投资策略 :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 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 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秦一楠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10 - 6606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 - 22381339 010 - 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386,698.92 28,245,807.90 135,474.63 本期利润 18,339,684.01 47,539,610.44 23,593,228.6 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914 0.4853 0.330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4.20 % 29.32 % 26.0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1 % 36.45 % 37.43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867,440.49 56,448,260.26 - 28,761,279.2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9780 0.3377 - 0.329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0 68,883.87 321,544,201.94 122,967,959.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978 1.924 1.41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48.75 % 141.96 % 77.32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 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89 % 0.79 % 3.10 % 0.77 % 0.79 % 0 .02 % 过去六个月 - 6.21 % 1.01 % 4.36 % 0.95 % - 10.57 % 0.06 % 过去一年 2.81 % 1.17 % 12.69 % 1.09 % - 9.88 % 0.08 % 过去三年 92.79 % 1.23 % 83.42 % 1.21 % 9.37 % 0.02 % 过去五年 95.07 % 1.14 % 48.76 % 1.12 % 46.31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48.75 % 1.71 % 146.18 % 1.33 % 2.57 % 0.38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260117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 % - 95 %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 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 ;将基金资产的 5 % - 40 %投资 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2 年 1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260117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 ,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 景 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40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 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 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 22 日 - 13 年 管理学硕士。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 研究员、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兼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7 月起担 任 ETF 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13 年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 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 公平交易监控 、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 、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 资决策。 2 、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 、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 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 、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 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由投资 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 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 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2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 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 12 月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增长 4.30% ,前值 3.80% ,整体表现较为低迷;当月环比增 长 0.42% ,相比之前略有好转,仍然处于后疫情时代复苏区间。 12 月 PMI 指数为 50.30 ,维持在 50 以上,相较前两个月有所回暖。 12 月 PPI 同比增长 10.30% ,前值 12.90% ,环比降低 - 1.20% ; CPI 同比增长 1.50% ,前值 2.30% ,环比降低 - 0.30% ,经济增长预期略有下降。 12 月 M2 同比增速 9.00% , M1 同比增速 3.50%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0.30% ,增速逐渐降低至均衡水平。 12 月末外汇储备 3.25 万亿美元,再创近期新高。 2021 年四季度市场回暖,深证成指和中证 500 指 数表现相较其他指数较好,市场呈现明显的中小盘风格。全年来看,上证综指、深证成指、沪深 300 、中证 500 、创业板指和科创 50 的收益率分别为 4.80% 、 2.67% 、 - 5.20% 、 15.58% 、 12.02% 和 0.37% 。就全年行情来看,在去年四季度市场回暖后, 一季度多数板块有所回调,二季度以芯片及 新能源车为代表的科技板块显示出明显的盈利驱动复苏态势,三季度更多的是中小企业盈利增速 复苏叠加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政策刺激有所表现,其他板块出现获利回吐,四季度市场回暖, 但中小企业仍保持强势,中小市值企业占比较高的中证 500 和深证成指表现优异。 由于新冠病毒变种 Omicron 的出现,美国每日新增确诊接近 100 万人,拜登政府上台后累计 死亡人数已经超过 40 万人;法国每日新增确诊超过 40 万人;日本也再次出现爆发,单日新增确 诊最高超过 5 万人。 Omicron 较高的传染性、较长的 潜伏期令疫情防控难度再次增加,虽然症状 较 Delta 为轻,免疫能力较弱的老人与小孩仍面临巨大的威胁。同时新的变种令现有疫苗的保护 率有所下降,对当前疫苗接种率较高的国家的防疫工作提出了挑战。 国内当前也出现了零星的疫情复发,在“动态清零”的防疫政策下,当前已经基本得到了控 制。国内经济目前仍然能够受益于全球其它国家经济活动的低迷,在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停 滞甚至衰退的形势下,国内生产厂商在国内疫情结束较早、生产恢复较快的情形下,相当大一部 分的填补了国内外需求缺口,且在国外尚未完全走出疫情影响前,这一趋势并不会 发生转变。而 在全球经济摆脱疫情影响后,国内生产厂商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也会有所提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1%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6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疫情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变异毒株的快速传播可能令后续疫情形 势发生变化。在全球疫苗接种率逐渐提高,同时各国医疗资源充沛后可能将疫情压制到较低水平, 并开始真正的全球经济复苏。全球产能恢复的速度在当前时点无法明确预见,而“中国制造”为 全球工业品 和消费品的生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国内经济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21 年 12 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预计后续相关政策将陆续出台。在整 体经济复苏加快的基础上,资本市场仍有强大的吸引力,我们对市场保持乐观。当前继续看好成 长板块在全球经济复苏阶段的表现,后续成长性高、现金流好、行业竞争格局稳定且公司地位明 确的股票更有优势。 本 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机会。 行业配置方面,重点关注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个股选择方面,重点关注估值 合理、经营 稳定、竞争优势明显、业绩表现稳健的公司。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 、坚持岗位分离、相 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 、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 ) 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 时对风险 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 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 出风险控制决策。 6 、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 ,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 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 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 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 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 2022 )审字第 60467014_H0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度的利 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其他信息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5 )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 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606,672.15 26,302,030.16 结算备付金 - 14,293.96 存出保证金 720.64 154,322.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6,499,159.56 231,181,127.50 其中:股票投资 26,499,159.56 231,181,127.5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65,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890.55 578,335.87 应收利息 7.4.7.5 722.81 -9,473.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947.78 4,541.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 总计 30,149,113.49 323,225,17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01.30 611,150.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8,642.36 391,538.64 应付托 管费 6,440.41 65,256.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3.66 428,390.1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4,501.89 184,639.67 负债合计 80,229.62 1,680,975.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201,443.38 167, 131,852.4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867,440.49 154,412,349.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68,883.87 321,544,201.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49,113.49 323,225,177.53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97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201,443.3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0,362,464.15 52,400,990.98 1. 利息收入 250,260.21 389,449.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40,455.17 344,246.63 债券利息收入 - 7.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09,805.04 45,195.43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 列) 49,747,791.15 32,341,702.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9,419,021.20 31,207,986.1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15,003.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 1 4 - - 股利收益 7.4.7. 1 5 328,769.95 1,118,712.46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7.4.7. 1 6 -30,047,014.91 19,293,802.54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 1 7 411,427.70 376,036.08 减: 二、费用 2,022,780.14 4,861,380.54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06,973.29 2,518,311.90 2 .托管费 7.4.10.2.2 201,162.29 419,718.63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7.4.7. 1 8 562,153.61 1,718,556.90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6 .税金及附加 - - 7 .其他费用 7.4.7. 19 52,490.95 204,793.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18,339,684.01 47,539,610.4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18,339,684.01 47,539,610.4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7,131,852.43 154,412,349.51 321,544,201 .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339,684.01 18,339,684.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151,930,409.05 - 157,884,593.03 - 309,815,002.08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6,595,283.06 6,667,044.28 13,262,327.34 2. 基金赎回款 - 158,525,692.11 - 164,551,637.31 - 323,077,329. 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5,201,443.38 14,867,440.49 30,068,883.8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87,224,687.02 35,743,272.65 122,967,959.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539,610.44 47,539,610.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79,907,165.41 71,129,466.42 151,036,631.83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71,192,693.80 201,388,182.26 472,580,876.06 2. 基金赎回款 - 191,285,528.39 - 130,258,715.84 - 321,544,244.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7,131,852.43 154,412,349.51 321,544,201.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 (2012(1191 号文《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092,826,251.12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215,918.22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 币 1,093,042, 169.34 元,折合 1,093,042,169.3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 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 60% 上调至 8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年 8 月 7 日起将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