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能源 (260112):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景顺能源 :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 人在本报告中 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6 3.3 其他指标 ................................ ................................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20 7.4 报表附注 ................................ ................................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5 8.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5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62 13.2 存放地点 ................................ ................................ .. 62 13.3 查阅方式 ................................ ................................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0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6,772,350.98 份 基金合 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成长机会, 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寻 找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债券投资采取利 率预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秦一楠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10 - 6606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 - 22381339 010 - 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 - 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0,607,147.54 177,636,148.13 247,378,887.19 本期利润 136,531,546.20 132, 550,797.75 328,496,698.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714 0.1852 0.213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5.87 % 12.86 % 15.51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44 % 14.08 % 14.81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62,641,075.11 312,614,111.82 297,869,711.9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7885 0.5 562 0.30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81,711,948.05 874,655,180.76 1,332,289,081.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43 1.556 1.36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39.43 % 186.57 % 151.21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 37 % 0.48 % 1.52 % 0.63 % 1.85 % - 0.15 % 过去六个月 7.53 % 0.58 % - 3.65 % 0.82 % 11.18 % - 0.24 % 过去一年 18.44 % 0.53 % - 2.86 % 0.94 % 21.30 % - 0.41 % 过去三年 55.13 % 0.64 % 54.18 % 1.03 % 0.95 % - 0.39 % 过去五年 67.70 % 0.65 % 45.91 % 0.96 % 21.79 % - 0.3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239.43 % 1.19 % 60.52 % 1.15 % 178.91 % 0.04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260112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 - 95%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 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0 月 20 日)起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上述 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260112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21 年 - - - - - 2020 年 - - - - - 2019 年 1.080 100,275,104.70 17,927,933.71 118,203,038.41 - 合计 1.080 100,275,104.70 17,927,933.71 118,203,038. 4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 景顺长城资产 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40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 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鲍无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27 日 - 13 年 工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 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2009 年 12 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自 2014 年 6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具 有 13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 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 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 、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 ,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 、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 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 、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 、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 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 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 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 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 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 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 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2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 2021 年的中报中,我们提到将在半年报或年报中不定期地和投资者沟通长期、重要的话题。 这次我们的话题集中在能源结构转型,尽管我们的持仓背后有多条投资主线,能源结构转型是其 中最重要的主线之一,我们想利用这次机会深入谈谈自己的理解: 1. 碳中和是人类一项不紧急但很重要的任务。减少碳排放的目的是控制温室效应,延缓地 球变暖的速度。气候变暖对全球的影响是渐进式的,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我们也无法精确 测算到底有多少极端气候灾害的成因来自全球温度上升。但我们知道全球气温不可能无限上升, 在气温不断 上升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不可控的情况,比如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海平面上升、各 类极端天气频发等。如果人类等到严重后果出现之后再努力,那将为时已晚,成本也将异常高昂。 最理性的方式就是提前开始减少排放,及早把风险控制住。 2. 在能源结构转型初期,传统能源的新增供给将会更加困难,而需求却相对刚性,从而导 致整体能源价格坚挺,这里面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1) 由于可预期的传统能源投资项目回报期限大大缩短,因此只有当产品价格处于很高的位 置,资本开支才会开启。举例来说,一个煤矿项目,原本的投资回报测算时间是 30 年,投 资方将 通过测算未来 30 年该项目的现金流情况,来决策是否投资该项目。其中,测算现金流最重要的假 设是煤炭的价格。但在碳中和的假设下,由于各种政策、替代能源技术进步的假设太多,变化也 太快,将使得投资方无法预测哪怕 10 年后的煤炭价格。那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开启投资呢?只有产 品价格处于极高的位置,即使以极短的回收期计算,项目也能盈利,这时投资方才会上马项目, 开启投资。这就将导致传统能源的新增供给将相对有限,从而推高产品的单位价格。 2) ESG 评价限制金融企业为传统能源项目融资。当前, ESG 评价越来越多地获得全球金融 企 业的认可,金融企业在为石油、煤炭、火电等项目融资时,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多金融 企业和能源企业都给自己树立了很高的 ESG 目标,在给化石能源项目融资时,将有更多的考虑, 投资进度会比之前大大放缓。这将显著提高传统能源的投资门槛,制约传统能源产能的提升。 3. 天然气价格将长期坚挺,电价也将随之长期坚挺。随着电动车的发展,车辆移动的能量 将更多地由电提供,油的需求将下降。而当前全球电力的主要来源是煤、天然气、水、太阳能、 风电以及核电。其中减碳的关键是煤,更加清洁的天然气是优先的替代能源,因为甲烷本身燃烧 的 碳排放就低,且其附属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更低。因此,从需求角度来看,天然气的需求增长 是最确定的。从供给角度来看,由于我们在第 2 点中讨论的原因,新增天然气产能的难度较以往 大大提升。故我们认为天然气的价格将长期坚挺,这也将导致全球的电力价格长期坚挺。 4. 电网的不稳定性将呈指数级别上升,各类电源的调峰、调频价值将极大幅度提升。其实, 太阳能、风能的可预测性是很差的,这些电源不仅日内波动幅度极大,季节间的波动幅度也很大。 比如在我国,风电在秋季出力较低,而光伏在冬季出力较低。日内的调峰还可以通过抽水蓄能、 电池储能 来解决,但季节性的调峰这些手段几乎无效。在过去几十年中,国内对于电源的定价主 要来源于能量角度,未来我们相信各类电源原先被埋没的调峰、调频价值将凸显,这里蕴含着很 多投资机会。 5. 各国政策变化对各类能源的供需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投资人很难预测政策,所以 更需要及时应对。比如 2021 年至 2022 年的冬天,欧洲天然气价格暴涨可能导致欧盟的一些政策 变化,天然气、核电的项目开发限制可能放松。又比如欧盟将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这 对于中国的出口企业也会带来机遇和挑战。 这是一次能源变革,是全人类必须经 历的能源转型。现有的能源结构是便捷、便宜的,而风 电、光伏是相对不稳定、昂贵的新能源,在人类往新能源方向前进的时候,整体能源成本上升几 乎是不可避免的,其间既充满了挑战也充满了机遇。 在转型的过程中,各种产品供需格局的变化、各类新技术的进步、各国政策的调整都将给能 源变革带来各种不确定性,相应的投资机会也会非常丰富。在此背景下,我们将坚持自下而上选 股的投资策略,希望能够发掘出更多符合未来发展趋势、高壁垒的投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44%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2.86%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十年,中国面临两个转型,一个是经济结构的转型,投资占 G DP 的 比重将下降到 较低水平,二是能源结构转型,主要能源开始从煤炭向新能源过渡。在如此复杂的宏观背景下, 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我们一直以来坚持的自下而上选股,去找到那些壁垒高、估值合理或偏低的 公司。 中 国股票市场是具有长期机会的,因为中国拥有全球数量较多的优秀企业家,他们带领着各 自的公司披荆斩棘,不断创造价值。通过长期持有这些优秀公司,希望我们的组合能为投资者带 来可观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 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 、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 ,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 、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 ) 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 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 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 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 出风险控制决策。 6 、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 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 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 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 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 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 2022 )审字第 60467014_H0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度的利 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能源 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其他信息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 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 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能源 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 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23,166,987.57 171,925,428.44 结算备付金 1,046,465.04 824,011.20 存出保证金 175,789.08 201,306.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57,232,100.00 739,170,278.57 其中:股票投资 657,292,100.00 559,127,885.5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9,940,000.00 180,042,39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 .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2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805,566.67 应收利息 7.4.7.5 3,211,218.60 3,067,331.0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47,961.99 562,49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205,880,522.28 920,556,412.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9,812,619.03 655,044.77 应付赎回款 2,051,248.71 42,909,409.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2,009.44 1,227,178.51 应付托管费 22 0,334.91 204,529.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47,772.93 458,483.67 应交税费 4.59 0.34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14,584.62 446,585.31 负债合计 124,168,574.23 45,901,231.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86,772 ,350.98 562,041,068.94 未分配利润 7.4.7.10 494,939,597.07 312,614,11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1,711,948.05 874,655,180.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5,880,522.28 920,556,412.5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843 元,基金份额总额 586,772,350.9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55,287,173.18 154,956,254.94 1. 利息收入 5,021,287.36 6,519,246.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46,489.57 1,183,429.29 债券利息收入 3,626,653.50 5,335,817.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48,144.29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 列) 123,297,489.86 192,674,890.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06,530,333.21 172,667,773.1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938,026.06 461,772.16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 1 4 - - 股利收益 7.4.7. 1 5 17,705,182.71 19,545,344.85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7.4.7. 1 6 25,924,398.66 -45,085,350.3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 1 7 1,043,997.30 847,468.83 减: 二、费用 18,755,626.98 22,405,457.19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834,302.21 15,505,273.53 2 .托管费 7.4.10.2.2 2,139,050.51 2,584,212.32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7.4.7. 1 8 3,525,316.81 4,041,249.10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6 .税金及附加 8.21 2.67 7 .其他费用 7.4.7 . 19 256,949.24 274,719.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136,531,546.20 132,550,797.7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136,531,546.20 132,550,797.7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62,041,068.94 312,614,111.82 874,655,180.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6,531,546.20 136,531,546.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4,731,282.04 45,793,939.05 70,525,221.09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730,265,814.00 5 15,578,196.12 1,245,844,010.12 2. 基金赎回款 - 705,534,531.96 - 469,784,257.07 - 1,175,318,789.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86,772,350.98 494,939,597.07 1,081,711,948.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76,573,196.32 355,715,885.30 1,332,289,081.6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550,797.75 132,550,797.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414,532,127.38 - 175,652,571.23 - 590,184,698.61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335,592,992.08 148,297,20 8.59 483,890,200.67 2. 基金赎回款 - 750,125,119.46 - 323,949,779.82 - 1,074,074,899.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62,041,068.94 312,614,111.82 874,655,180.7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759 号文《关于核准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为 934(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