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型发起式 (010348):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8日 11:46:05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型发起式 :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3

28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3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
人在本报告中对相
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6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
7
3.3
其他指标
................................
................................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
..
18
7.2
利润表
................................
................................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20
7.4
报表附注
................................
................................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5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51
9
.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
................................
.............
51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58
13.2
存放地点
................................
................................
...
58
13.3
查阅方式
................................
................................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3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金合同生效日


2021

1

6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47,965,590.4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
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
观经济模
型(
MEM
)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
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
配置方案。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
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
SRD
)对企业进行深入细
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最后以
财务指标验证核心竞争优势分析的结果。


3
)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
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
)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5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
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
频率和交易成本。


6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
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
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
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
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
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





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2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
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0%
+
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周直毅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21
-
684756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4


传真


0755
-
22381339


021
-
6847693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
168

27



邮政编码


518048


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李进


金煜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
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01
-
12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21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
7,231,123.15


本期利润

12,874,740.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2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2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7,806,617.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58,905,744.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4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42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
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5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1

6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07
%


1.00
%


1.39
%


0.71
%


4.68
%


0.29
%


过去六个月


-
0.85
%


1.27
%


-
4.83
%


0.92
%


3.98
%


0.3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0.42
%


1.22
%


-
7.04
%


1.05
%


7.46
%


0.17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010348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

100%

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但本基金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
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1

6
日)起至本报
告期末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说明: CN_50290000_010348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注:
2021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1

12

31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6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
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1%
。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1

12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40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



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苏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1

6



-


16



理学硕士
,CFA
。曾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现华润深国投信托)信托业务部
信托经理,鹏华基金基金管理部高级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5

5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9
月起担任股票
投资部基金经理,并曾任研究部副总经理,
现任研究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具有
16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
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
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
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
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
、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
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
、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
、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
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
、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
的反向交易的交
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
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
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
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
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共有
2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A
股市场呈现较为分化的走势,政策成为影响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经济层面,全年
前高后低,主要的下游需求地产、汽车、消费整体都较为疲弱。政策层面全年也出现几轮反复,
年初在经济增长较为强劲的背景下,政府对于“限制资本无序扩张”、“鼓励双碳”等政策执行力
度较强,叠加整顿教培行业
、互联网反垄断等强力政策,对市场预期产生较大影响,造成市场风
险偏好的波动。大量资金从短期确定性角度出发,追逐短期政策友好的少数高科技板块如半导体、
新能源和军工等,以及部分周期品板块。三季度后经济走弱,因此政策层面也出现调整,四季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新提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并对前期影响较大的“双碳”、“共同富裕”、
“资本扩张限制”等政策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的明确,稳定了市场预期。全年来看,消费板块在年
初估值较高且全年经营较为平淡的基础上,表现相对较差;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部分医药、服务行
业表现也相对落后;部分周
期股和新能源、半导体相关板块全年表现相对强势,但是在年底也开
始出现一些分化,部分供给格局有恶化预期的领域已经开始调整。港股市场全年的表现相对比较
疲弱,基本全年持续下跌。因为参与资金的结构与
A
股市场有较大差异,估值体系也有很大的不
同,短期的基本面对市场的解释力度相对弱一些,港股的配置从全年来看对我们管理的部分组合
拖累较大。从整个季度来看,我们整体投资思路没有太多变化,依然坚持“买股票就是买企业”

的思路,聚焦在自己熟悉的好生意中,同时根据股价的波动,适当进行调整,不停优化组合的风



险收益比,我们尤其重视那些由于短
期或暂时性因素导致业绩、股价表现较差的优质资产,并进
行了适当的增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42%,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
7.0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尽管判断市场非常困难,但过去几年我们通过企业盈利增长速度、无风险利率变动方向和估
值水平三因素对证券市场进行大致判断,
2022
年的市场让我们意识到,需要在分析框架中增加“政
策”维度。结合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展望下一阶段,首先我们判断企业整体盈利在
未来的半年
大概率增速是持续下行的,尤其是部分中上游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业绩增长的压力会更大,但其
中具备提价权的部分领域盈利存在改善的可能,另外包括地产链和部分受损于上游成本压力的中
游环节,
2022
年的盈利也存在改善的可能。其次从流动性角度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出稳
增长信号后,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删除了“货币总闸门”的措辞,这意味着接下来一段时间
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会有所反弹,这将保障市场流动性不会过于紧缩。估值角度看,市场上已经出
现了大批长期性价比不错,隐含回报率较高的品种,甚至包括一些消费、服务行业的“核
心资产”,
而部分新兴产业的优质公司伴随过去几个月的调整之后,长期投资价值也有所显现,值得关注。

在政策角度,我们坚持之前季报中的判断:各项针对产业的整顿政策陆续度过密集出台期,进入
政策效果观察期。实际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对部分相对激进的政策执行力度进行了纠偏。综
合所述,我们觉得
2022

A
股市场整体上看不到大风险,但仍以结构性行情为主。而港股市场已
经跌回到
2020

3
月新冠疫情全球扩散导致风险偏好急剧恶化的阶段水平,尽管短期市场走势很
难判断,但从大周期的角度,港股整体处于低估值状态。

过去几年,我们始终
坚持并不断完善“好行业、好企业、好时机”相结合的投资理念,我们
希望找到那些商业模式优、行业壁垒深、投资赔率高、企业管理好的投资标的。商业模式、行业
壁垒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筛选保证了我们投资的胜率,但好的投资通常兼具胜率和赔率。之前我们
更多通过控制持仓企业的估值水平来尽量提升投资的赔率,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对“赔率”这个
问题进行了更多的思考。除了静态估值水平之外,产业空间和企业的增长潜力也是构成投资赔率
的重要因素。映射到投资工作上,我们应该对那些空间巨大的产业给与更多的重视,在心态和工
作方法上,更积极的去寻找那些商
业模式和行业格局好、企业文化强、能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
公司。最后还是强调一下我们的选股偏好,在具备较好赔率的前提下,我们将聚焦于三类公司:
第一类,产品或服务难被替代且有定价权的公司(好行业);第二类,虽然业务存在替代品和竞争



但已被证明存在显著竞争优势的公司(好企业);第三类,处于周期底部且估值预期较低的成本领
先型公司。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
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
、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
、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
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
)
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
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
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
出风险控制决策。

6
、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
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
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
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触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
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
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
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
2022
)审字第
60467014_H50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12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
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泰保三
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
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


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3

2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产:







银行存款


7.4.7.1


242,333,473.53


结算备付金





470,722.10


存出保证金





306,11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331,605,848.80


其中:股票投资





2,328,170,679.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435,169.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56,464.9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574,772,61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679,829.7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5,946.08


应付托管费





80,885.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70,192.61


应交税费





20.17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80,000.00


负债合计





15,866,874.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547,965,590.48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940,154.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8,905,744.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74,772,619.40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42
元,基金份额总额
2,547,965,590.48
份。


2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1

6
日生效,本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1

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12

31



一、收入





28,220,304.22


1.
利息收入





1,056,370.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
.11


1,049,957.47


债券利息收入





6,413.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7,058,069.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581,345.4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5,893.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
.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2,583,521.19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6


20,105,863.89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
7


-


减:
二、费用





15,345,563.48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9,424,994.17


2
.托管费


7.4.10.2.2


523,610.85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7.4.7.1
8


5,316,354.28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23.18


7
.其他费用


7.4.7.
19


80,58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2,874,740.7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12,874,740.7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10,040,004.20


-


1,010,040,004.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874,740.74


12,874,740.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1,537,92
5,586.28


-
1,934,586.28


1,535,991,000.00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537,925,586.28


-
1,934,586.28


1,535,991,000.00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47,965,590.48


10,940,154.46


2,558,905,744.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2314
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
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1

1

6
日生效。本基金为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009,998,000.0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2,004.20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
息)合计为人民币
1,010,040,004.20
元,折合
1,010,040,004.2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方认购本
基金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发起
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

100%

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但本基金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三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三个月以
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本基金首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
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3

24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同时,在具
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
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12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21

1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
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
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
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
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
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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