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MSCI中国A股国际通 (006063):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景顺MSCI中国A股国际通 :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 管理人 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9 7.4 报表附注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1 8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6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69 13.2 存放地点 ................................ ................................ .. 70 13.3 查阅方式 ................................ ................................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60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151,799,104.9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控制本基金 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的基础上,结合量化方法追求超 越标的指数的业绩水平。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 - 95 %, 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 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 比 值、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 基金资产配置做出合适调整。 2 、股票投资策略 : 本基金作为增强型的指数基金,一方面采用指数化被动投资以追求 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另一方面采用量化模型调整投资组合力求超越 标的指数表现。 3 、债券投资策略 :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 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 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 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 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 定债券资产配置。 4 、权证、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 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 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 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 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 背景、经营能力、 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 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收益率× 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 税 后 ) ×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李申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21 - 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021 - 60637111 传真 0755 - 22381339 021 - 6063577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李进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54,729.58 26,326,827.86 81,206,777.98 本期利润 - 530,763.20 20,713,799.81 127,634,274.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53 0.3840 0.46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30 % 28.72 % 44.84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67 % 38.38 % 36.44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4,977,631.57 25,797,835.39 16,600,225.9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7574 0.6323 0.179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6,776,736.49 66,599,114.70 109,061,409.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574 1.6322 1.179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5.74 % 63.22 % 17.95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 1.35 % 0.73 % 1.50 % 0.71 % - 2.85 % 0.02 % 过去六个月 - 2.75 % 0.97 % - 3.44 % 0.94 % 0.69 % 0.03 % 过去一年 7.67 % 1.08 % - 0.29 % 1.11 % 7.96 % - 0.03 % 过去三年 103.29 % 1.23 % 72. 61 % 1.21 % 30.68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75.74 % 1.25 % 53.39 % 1.24 % 22.35 % 0.01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006063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 - 95%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 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 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说明: CN_50290000_006063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注: 2018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 景 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 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旗下共管理 140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 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 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喻军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 年 7 月 2 日 - 11 年 理学硕士, CFA 。曾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 理专员。 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 担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 ETF 专员,自 2014 年 4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 理。具有 11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 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基金经理兼任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 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 、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 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 、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 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 、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 、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 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 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 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 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 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2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受出口超预期增长、新动能不断增强和上半年低 基数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稳定 回升,全年呈现前高后低走势。全年 GDP 增长 8.1% ,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 9.6% 。 12 月 PMI 指数 50.3 ,景气指数企稳回升。 12 月 PPI 同比上涨 10.3% ,环比下降 2.6% ; 12 月 CPI 同比上涨 1.5% , 环比下降 0.8% 。 12 月 M2 同比增速 9% , M1 同比增速 3.5%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0.29% 。 12 月末外汇储备 3.25 万亿美元,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2021 年上半年,超预期强势的出口和极具韧性的房地产投资对经济形成有力支撑。下半年以 来,出口以及房地产投资的情况均 出现了明显变化,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受疫情持续反复 及居民收入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国内消费疲弱, 12 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1.7% ,增速 尚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信用环境仍偏弱,政策层面宽信用的意图比较明确,货币政策方面也通 过全面降准、多种结构性工具进行配合。 2021 年全年 A 股市场呈现出结构性分化行情,沪深 300 指数下跌 5.2% ,中证 500 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 15.58% 、 12.02%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67%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0.2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海外流动性拐点临近、通胀压力仍在,外需大概率将走弱,需要警惕美股波动 以及美元走高对于新兴市场的冲击。国内经济可能要面临内外需同时走弱风险,经济扩张动能减 弱的趋势或将维持。 PPI - CPI 的剪刀差将明显收窄,中下游盈利能力有望得到边际修复。为了稳 定增长,货币、信用进入新一轮宽松周期,但预计整体扩张力度较温和,信用分化、结构性扩张 的格局将延续。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 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 态度。权益市场仍具备结构性配置机会,具有 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是以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为基准的指数增强基金,我们的投资组合主要以基本面 量化选股为主,风格上维持价值和成长之间的平衡,同时关注现金流良好和内生成长稳健的公司, 在股市波动中以自下而上选股为主以期产生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 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 内部控制体系。 2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 、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 、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 ) 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 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 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 出风险控制决策。 6 、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 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2) 第 2441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审计意见 ( 一 )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 以下简称“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 ) 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 1 年度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二 )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任 限公司 (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 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三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 MSCI 指数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 MSCI 指 数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 师的姓名 单峰 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1,357,272.93 4,268,232.99 结算备付金 1,020,948.78 340,93 0.00 存出保证金 49,353.93 25,409.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47,876,979.98 62,478,490.24 其中:股票投资 247,872,979.98 62,476,490.2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000.00 2,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38,149.84 应收利息 7.4.7.5 2,438.55 590.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566.71 15,664.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70,330,560.88 67,867,466.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208,149.88 - 应付赎回款 128,279.61 900,760.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1,687.56 66,340.48 应付托管费 46,947.91 11,056.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48,682.12 128,791.8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40,077.31 161,402.59 负债合计 3,553,824.39 1,268,352.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1,799,104.92 40,801,279.31 未分配利润 7.4.7.10 114,977,631.57 25,797,835.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776,736.49 66,599,114.7 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0,330,560.88 67,867,466.85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7574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1,799,104.9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689,660.83 22,945,114.49 1. 利息收入 54,839.57 34,914.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4,392.73 34,880.30 债券利息收入 446.84 33.8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 列) 11,004,198.05 28,408,490.29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7.4.7.12 9,114,007.44 27,220,438.5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9,829.98 45,042.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 1 4 - - 股利收益 7.4.7. 1 5 1,840,360.63 1,143,008.82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7.4.7. 1 6 -6,485,492.78 -5,613,028.05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 1 7 116,115.99 114,738.08 减: 二、费用 5,220,424.03 2,231,314.68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2,096,318.13 869,797.70 2 .托管费 7.4.10.2.2 349,386.33 144,966.21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7.4.7. 1 8 2,462,591.35 947,285.41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6 .税金及附加 0.06 0.12 7 .其他费用 7.4.7. 19 312,128.16 269,265.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530,763.20 20,713,799.8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530,763.20 20,713,799.8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 MSC 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0,801,279.31 25,797,835.39 66,599,114.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530,763.20 - 530,763.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110,997,825.61 89,710,559.38 200,708,384.99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61,498,809.46 127,919,258.13 289,418,067.59 2. 基金赎回款 - 50,500,983.85 - 38,208,698.75 - 88,709,682.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51,799,104.92 114,977,631.57 266,776,736.4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2,461,183.23 16,600,225.96 109,061,409.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713,799.81 20,713,799.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51,659,903.92 - 11,516, 190.38 - 63,176,094.30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40,432,737.14 17,549,029.86 57,981,767.00 2. 基金赎回款 - 92,092,641.06 - 29,065,220.24 - 121,157,861.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0,801,279.31 25,797,835.39 66,599,114.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 第 870 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人民币 637,531,164.17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 (2018) 第 46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637,655,143.9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23,979.7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此外,(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