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中再资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0217 证券简称: 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 临 2022 - 01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的股东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7,556,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 ;股东供销集团北 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270,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该部分股份均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银晟资本 、 鑫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分别 减持 不超过 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 7,556,325 股 、 6,270,216 股 , 减持 均 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银晟资本 5%以下股东 7,556,325 0.54% 非公开发行取得: 7,556,325股 鑫诚投资 5%以下股东 6,270,216 0.45% 非公开发行取得: 6,270,21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 限公司 358,891,083 25.84% 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 简称中再生 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 限公司 104,667,052 7.54% 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 99,355,457 7.15% 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 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 62,549,685 4.50% 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 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53,394,635 3.85% 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 银晟资本 7,556,325 0.54%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供销集团)全资 子公司供销集团慧农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慧农资本)的全资 子公司 鑫诚投资 6,270,216 0.45% 供销集团和慧农资本共 同出资、慧农资本控股 的子公司 合计 692,684,453 49.87%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分别数的合计差异系四舍五入取舍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银晟资本 8,539,600 0.61% 2021/12/22~ 2021/12/23 6.63-7.11 2021年8月31 日 鑫诚投资 4,460,400 0.32% 2021/12/22~ 2021/12/23 6.63-7.11 2021年8月31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 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因 银晟资本 不超过: 7,556,325股 不超 过: 0.54% 竞价 交易 减持, 不超 过: 7,556,325 股 2022/4/21~ 2022/10/17 按市场 价格 非公开发 行 自身资金 需求 鑫诚投资 不超过: 6,270,216股 不超 过: 0.45% 竞价 交易 减持, 不超 过: 6,270,216 股 2022/4/21~ 2022/10/17 按市场 价格 非公开发 行 自身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是其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 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完成登记手续,承诺锁定期 36 个月,即自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流通时间为自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该部 分股份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获准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 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 让的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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