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业板两年定开 (161838):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2:58:15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两年定开 :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60
13.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场内简称

创业板两年定开(扩位证券简称)

基金主代码

1618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7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36,112,488.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
票、债券、现金、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比例;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
精神,确定可投资的行业范围。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
以权益类资产为主要配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况、市场情绪面因素,
适当进行短期的战术避险选择。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
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
例不超过股票投资的50%,股票投资中投资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
票资产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
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开放
期至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股票投资部分可以
以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创新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
整)×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
场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
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张燕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55

传真

(010)58163027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19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C2办公楼15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73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


1,188,462.57

-5,335,104.78

本期利润

150,558,673.75

-58,908,732.03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1325

-0.0519

本期加权平均
净值利润率

13.97%

-5.32%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13.99%

-5.19%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

-4,146,642.21

-58,908,732.03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0036

-0.0519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1,227,762,429.81

1,077,203,756.06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807

0.9481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8.07%

-5.1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8月7日,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20年8
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75%

1.02%

5.78%

0.62%

8.97%

0.40%

过去六个月

15.10%

1.18%

3.78%

0.76%

11.32%

0.42%

过去一年

13.99%

1.27%

11.24%

0.75%

2.75%

0.5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8.07%

1.18%

8.81%

0.79%

-0.74%

0.3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创新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40%+恒生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
创业板创新指数为国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从创新资源、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三个
维度对上市公司创新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选取深交所创业板市场排名前100的股票,刻画了
深圳创业板市场创新型企业整体运行特点,推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与本基金的股票投资范围比
较匹配,因此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香港蓝筹股指数,恒生指数度
量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由若干只成份股构成,是反映香港股市价


幅趋势最有影响的股价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
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央行
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记账式国
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
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
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
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总之,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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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港股通标
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投资的50%,股票投资中投资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合计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
始前两个月、开放期至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股票投资部分可以以战略配售
方式进行投资。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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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21年及2020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
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18.90%,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0.90%,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珠
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
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159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
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
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
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裕
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见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美元债精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
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
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晟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3年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盛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创业板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机遇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
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农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光伏产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巨潮小盘价值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富饶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长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虚拟现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安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久食品饮料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华智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智能建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集成电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利
刚先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年8
月7日

-

9.5年

硕士学位。2012年7月加入银华基金,历
任研究部助理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一部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
理。自2019年12月31日起担任银华成长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8月7日起兼任银华创业板两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4月26日起兼任银华内需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同力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中国。


刘辉
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年8
月7日

-

20.5年

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数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6
年11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职于投资管理一部。自2017年3
月15日担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
15日至2018年3月28日兼任银华-道琼
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
年12月13日起兼任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6月
16日起兼任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8月7日起兼任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
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
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
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
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


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
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原因是量化投资组合和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
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市场总体上呈现震荡上行的态势,但结构分化极致,上证综指上涨4.80%,创业
板指上涨12.02%,但沪深300指数下跌5.20%,而中证1000指数则上涨20.52%。新冠疫情的反
复导致了经济增长与货币政策预期的波动,从而影响了市场波动的节奏。市场结构分化极致,主
要机会集中在与“双碳”大方向相关的板块,除此之前的板块则普遍表现不佳,特别是白酒、医
药等消费板块领跌。“双碳”板块主要是两个大方向的机会,一是电动车、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
电动车销量持续超预期,二是以煤炭、钢铁、化工等传统能源消耗大户,在能耗双控的压力下,
供给收缩带来价格表现超预期。

报告期内,组合整体表现较好,全年上涨13.99%,跑赢基准。大的方面,组合全年配置的种
业板块、三季度开始重点配置的半导体、专精特新板块等均贡献了明显的超额收益,但对新能源
板块的低配、对养殖板块的错判这两个主要的失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组合整体的表现。

反思对新能源板块的低配失误,我们在年初对市场整体偏谨慎,特别是此前涨幅较大估值相
对高位的板块,包括白酒、医药,还有新能源板块,白酒和医药确实在年初见到了本轮上涨的高
点,并且全年贡献了明显了负收益,但新能源板块却成为今年市场的胜负手,核心在于板块的基
本面超预期,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持续超预期,超预期的业绩消化了高估值。对高估值板块敬而远
之,投入的研究精力也相应减少,错失了本该捕捉到的基本面超预期。这个教训,更加警醒我们
认知自身的局限,减少自身单个维度的傲慢与偏见,多角度去看待问题,兼听则明。

反思对养殖板块的错判,我们最初判断本轮猪周期从今年开始下行周期,但考虑到非瘟的常
态化,产能的恢复将是个慢过程,而猪价也会是缓慢震荡下行的走势。而在周期的这个阶段,我
们聚焦在最优质的龙头公司上,一方面需要出栏量有大幅的增长,另一方面成本领先且仍有下降
空间,可以在行业最恶劣的寒冬中仍然能保持盈利能力。在行业景气周期下行期,通过以量补价
逻辑诞生的牛股,最近的一个案例就是2017年的生猪养殖行业某龙头公司。上一轮猪周期中,猪


价在2016年年中见顶,2017年也是处在下行期,该公司当年的出栏量翻倍,内在价值大幅提升,
全年的股价涨幅达132%。但我们错判的是,由于年初仔猪因疫情大幅去化,而产业链一致看好二
季度行情,因此通过压栏、二次育肥等方式养大猪,阶段性出栏均重由110kg大幅提升至130kg
以上,供给大幅增加,而在疫情动态清零的政策之下,总的需求又有所下滑,导致供需阶段性严
重失衡,周期节奏完全打乱。这个教训,让我们对景气周期下行期的投资有了更多的谨慎,同时
对于博弈中所谓的一致预期也会多一分小心,股票市场的预期博弈很多,而实业中的一致预期博
弈某些时候更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99%,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的A股市场,我们继续维持结构性震荡市的判断。一方面,经过过去三年的上涨,
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处在历史较高分位,风险因素持续累积;另一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
稳增长信号,强调明年要稳字当头,货币政策趋向宽松迹象明显。基于这样的客观环境,我们认
为市场整体没有重大风险,但结构性的波动相较今年会进一步加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一步加强
基本面严选的同时,还需对估值与买卖点都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展望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对高估值、高涨幅的双高抱团板块继续保持谨慎,结构极端分化的
K型行情将持续收敛,可能仍是未来一段时间行情的主旋律。本基金将继续保持较高仓位,重点
配置在两个大的方向,其一是农业,种业和生猪养殖行业在特定因素的触发下,行业门槛大幅抬
升且龙头公司份额有望大幅提升,相关公司的成长性机会是我们持续看好的方向;其二是成长股
行情的扩散,医药、科技等板块中一些细分行业的优质龙头公司,不在所谓的核心赛道上,位于
业绩增速与估值相对匹配的合理区间。另外,我们还在创业板中优选并配置了一些与稳增长需求
相关的一些成长股标的。此外,我们还会继续密切跟踪新冠疫情,货币政策、中美关系等方面的
进展,并对重大变化做出及时应对。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合规风险点,并在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重点,以专项检查或抽查
的形式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环节进
行检查。

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为基础,不断查缺补漏,确保本基金的安全、


合规运作,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主要包括对研究报告合规性、股票库建立及完善情况、基金投
资比例的日常监控情况、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情况以及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合规检查;在营销与
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
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
基金估值等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
建议、跟踪检查报告或监察提示函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分管领导、督察长及
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
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
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
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
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355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创业板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创业板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华创业
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
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华创业
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5,941,092.99

417,994,274.53

结算备付金



2,122,919.05

1,098,691.64

存出保证金



130,175.06

212,278.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63,034,374.76

669,801,335.36

其中:股票投资



1,163,034,374.76

669,801,335.3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312,090.12

17,048,980.00

应收利息

7.4.7.5

5,678.33

41,087.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230,546,330.31

1,106,196,647.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6,848,869.76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18,746.42

1,373,389.57

应付托管费



253,124.41

228,898.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792,029.67

441,733.4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20,000.00

100,000.00

负债合计



2,783,900.50

28,992,891.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36,112,488.09

1,136,112,488.09

未分配利润

7.4.7.10

91,649,941.72

-58,908,732.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7,762,429.81

1,077,203,756.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0,546,330.31

1,106,196,647.08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07元,基金份额总额1,136,112,488.0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8月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


一、收入



173,132,607.21

-49,567,582.89

1.利息收入



247,652.03

731,328.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47,652.03

731,328.1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23,514,744.00

3,273,515.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722,478.50

1,718,503.94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6,792,265.50

1,555,011.9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149,370,211.18

-53,573,627.2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

1,200.35

减:二、费用



22,573,933.46

9,341,149.1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6,122,258.62

6,612,644.15

2.托管费

7.4.10.2.2

2,687,043.12

1,102,107.3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3,541,808.58

1,525,064.6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222,823.14

101,332.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50,558,673.75

-58,908,732.0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50,558,673.75

-58,908,732.0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36,112,488.09

-58,908,732.03

1,077,203,756.06

二、本期经营活

-

150,558,673.75

150,558,673.75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

-

2.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36,112,488.09

91,649,941.72

1,227,762,429.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36,112,488.09

-

1,136,112,488.09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58,908,732.03

-58,908,732.03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

-

2.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36,112,488.09

-58,908,732.03

1,077,203,756.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立新

凌宇翔

伍军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71号《关于准予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135,630,380.2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06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8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36,112,488.0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2,107.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股票、中小板股
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投资的50%,股票投资中投资
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开放期至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
限制)。股票投资部分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开放


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封
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创新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
率调整)×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4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
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
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
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
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
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
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


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5,941,092.99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