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688193):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8:15:52 中财网

原标题:仁度生物: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仁度生物股票代码:68819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RENDU BIO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
528号15幢乙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
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
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
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2



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
定期为24个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
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818.162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454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
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
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
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
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
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
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医
药制造业(
C27)”,截至
2022年3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医药制
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40倍。


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2020年扣非

EPS(元
/股)
2020年扣非

EPS(元
/股)
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
非前)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
非后)
688399.SH硕世生物
13.98 13.33 133.40 9.54 10.01
300685.SZ艾德生物
0.81 0.66 50.05 61.54 75.40
300639.SZ凯普生物
1.23 1.20 30.84 24.99 25.67
688289.SH圣湘生物
6.54 6.48 44.32 6.78 6.84
688317.SH之江生物
4.79 4.76 40.69 8.50 8.54
均值
5.47 5.29 -22.27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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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2年3月16日(T-3)。

注1:2020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
(2022年3月16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72.6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的市盈率为:


1、35.5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0.9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3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4.5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


(一)发行人
SAT技术应用领域受限、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因为
PCR技术的发展较早,成熟度较高,因此早期的分子诊断标志物主要是


DNA,目前主流的分子诊断检测方式是
PCR(含
RT-PCR)技术。在同时含有
DNA和


RNA的病原体检测领域(如生殖道、结核、肺支、
HPV、乙肝病毒等),SAT技术所

检测的
RNA靶标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好等靶标优势;而对于
RNA病毒检测领域

(仅含有
RNA,如新冠病毒、流感病毒、丙肝、艾滋等),基于
PCR技术的
RT-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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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也可检测
RNA靶标,并且该技术起步较早、市场接受程度较高、为目前该领域的
主流技术。


需克服
RNA的易降解特性、反应体系和生产过程复杂、国内原材料酶以及相关仪
器的产业配套不够完善等
RNA恒温扩增技术的固有技术难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
技术在国内的市场应用。此外,对于血液检测、
HPV检测领域定量、多重等技术要
求,RNA恒温扩增技术需要独立研发,导致相关产品的推出时间较晚,影响了
RNA
恒温扩增技术的市场应用及接受度。


国内疾病诊断市场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成熟市场的疾
病诊疗制度强调“以预防为主”,鼓励进行疾病早期检测,以达成早发现早治疗,节约
综合医疗费用。感染性疾病的早期检测市场是
RNA恒温扩增技术更适宜发挥技术优势
的领域,虽然国内的行业政策也在向“以预防为主”发展,但目前国内感染性疾病的早
期检测市场依然较小,制约了
RNA恒温扩增技术的市场应用。另外,
RNA检测靶标
在部分感染性疾病领域可以更好的用于疗效评价,而国内患者对于诸如防止药物滥用
等方面的认知以及对个体化精准治疗的要求,仍然不及发达国家。因此,国内感染性
疾病早期检测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
“精准医疗
”医患诊疗理念仍有待提升,影响了
RNA恒温扩增技术在国内的市场应用和市场接受度。


综上,公司
SAT技术存在应用领域受限、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


(二)业绩增长主要受疫情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偶发性,存在未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我国全面爆发,发行人业绩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较
大。


一方面,新冠疫情催生了全国各省区医疗机构对于新冠病毒的检测需求,公司新
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可与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
AutoSAT)配
套,实现自动化检测,新冠疫情促进了公司新冠检测试剂及其配套仪器的销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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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涉及的新冠检测业务包括:①新冠检测试剂销售,②子公司泰州智量提供
的新冠检测服务,③完全应用于新冠检测的
AutoSAT仪器销售。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发行人扣除新冠检测业务前后主要财务
数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扣除新冠检
测业务前
扣除新冠检
测业务后
扣除新冠检
测业务前
扣除新冠检
测业务后
营业收入
22,355.82 12,203.15 24,990.34 13,902.05 9,916.81 6,934.34
营业成本
5,456.53 3,391.36 6,029.65 3,711.84 1,103.62 819.36
毛利
16,899.29 8,811.79 18,960.69 10,190.21 8,813.19 6,114.98
毛利率
75.59% 72.21% 75.87% 73.30% 88.87% 88.18%
净利润
5,122.10 2,502.48 6,137.65 3,415.96 373.92 -3,205.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4,861.02 2,241.40 5,328.16 2,606.47 -165.92 -176.14

注1:2021年1-9月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注2:期间费用按新冠检测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比例分摊。


如上表所示,剔除新冠检测业务后,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营
业收入分别为6,934.34万元、9,916.81万元、13,902.05万元和12,203.15万元。


另一方面,公司的生殖道、肠道以及新冠以外的其他呼吸道产品主要供给医院生
殖科、儿科等科室使用,而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级医院投入大量的医护人员和卫
生资源到疫情防控战役中,导致公司相关产品销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整体而言,发行人
2020年以来的业绩增长主要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新冠检测需求
具有一定偶发性及不可持续性,若未来公司其他检测产品的细分市场拓展不利、市场
教育效果不及预期,导致其他产品收入增长不能弥补新冠检测收入的下降,公司业绩
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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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殖道、呼吸道(剔除新冠)产品具有市场容量占感染领域比例较小的风险以
及存量市场竞争风险,乙肝
RNA等新产品所处市场容量大,但所能获得的市场规模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生殖道、呼吸道(剔除新冠)领域,发行人的相关产品在细分市场排名居前,但
生殖道市场和呼吸道市场(剔除新冠)占分子诊断感染领域的总市场的比例较小,这
两个领域具有占感染领域总体空间比例较小的风险,另外,上述领域
PCR等竞争技术
市场参与者众多,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根据沙利文的报告,在
2019年,生殖道
占比为4.69%(其中,发行人产品占生殖道分子诊断市场的份额为
28.5%),呼吸道
(剔除新冠)占比为4.75%(其中,发行人产品占呼吸道(剔除新冠)分子诊断市场的
份额为11.2%),目前,这两个领域具有占感染领域总体空间比例较小的风险,到
2024
年,生殖道领域预计发展到12亿元,呼吸道领域(剔除新冠)预计发展到7亿元。


对于新冠检测市场,当前市场规模较大,但在未来,新冠检测的总体市场规模存
在波动性较大的风险,同时该领域的市场参与者较多,且大多采用
RT-PCR技术,存
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在市场规模较大的分子诊断应用领域(如:血液、
HPV等),发行人产品仍处于
刚刚推出或者研发阶段,所能获得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于血液检测市场(主要包括乙肝、丙肝和艾滋检测),市场容量较大,根据沙
利文的报告,在
2019年,该领域分子诊断的市场规模达到了
26亿元(主流技术为含
RT-PCR技术在内的
PCR技术),占感染领域分子诊断总市场的
51.4%,预计到2024
年,该市场将超过
57亿元。对于丙肝和艾滋,发行人的丙肝和艾滋两款在研产品均已
经完成注册受理,处于临床技术审评阶段,在未来上市后,需要面临
RNA恒温扩增技
术市场教育、推广、开拓风险。对于乙肝检测,虽然目前乙肝
RNA产品仅发行人产品
一款,但仍需面临乙肝
RNA靶标临床意义的市场推广风险。同时,包括罗氏、雅培、
圣湘生物在内的生物医药企业均已开展乙肝
RNA产品研发,未来该领域的竞争将会加
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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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HPV检测市场,市场容量较大,根据沙利文的报告,在
2019年,该领域达到
了18亿元(主要为
PCR技术,其中,约
1亿元为豪洛捷的
RNA恒温扩增技术产品市场
份额,占总
HPV分子诊断领域比例约
5%),占感染领域分子诊断总市场的
35%,预
计到2024年该领域将超过43亿元,但发行人的产品所处的
RNA恒温扩增技术在该领域
市场占比较少,在该领域
PCR技术以
DNA为检测靶标,竞争对手众多,市场占有率
较高,存在
RNA检测靶标的
RNA恒温扩增技术市场开拓风险,且由于同样采用
RNA
恒温扩增技术的豪洛捷发展较早,具有先发优势,发行人
HPV在研产品,在未来上市
后将面临
RNA检测靶标市场开拓风险和与豪洛捷进口产品直面竞争的风险。


对于全自动核酸检测仪器市场,进口产品仍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随着竞争
对手的不断涌入,市场竞争将有所加剧。另外,公司
AutoSAT仪器为封闭式产品,仅
能用于检测发行人试剂,如未来发行人试剂产品的研发进度、市场开拓、产品销售情
况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仪器业务发展及销售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目前,发行人存在生殖道、呼吸道产品所处的细分市场空间占总感染领域
比例较小的风险,乙肝
RNA等新产品所处市场容量较大,但所能获得的市场规模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如未来公司市场开拓、学术推广力度不足、研发进度不及预期,将对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销售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四)竞争对手技术成熟、市占率较高、规模较大、先发优势明显的情况下,发行人
产品大规模商业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专注于
RNA分子诊断技术和产品,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
售以
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
SAT)平台为基础的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
品。相较于20世纪80-90年代出现的
DNA分子诊断,
RNA分子诊断技术出现的时间更
晚,目前市场认知度较低,在
2019年,中国感染分子诊断领域
RNA分子诊断(恒温扩
增法)占比仅6%。


由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多采用以
PCR(含
RT-PCR)为代表的成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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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市场推广便于形成合力,截至目前,已经在分子诊断领域占据了较高市场占有
率,且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规模,形成了明显的先发优势。而
RNA恒温扩增技术的市场
参与者较少,在国内还未形成广泛的市场认知,虽然发行人产品已在生殖道、呼吸道
(结核、肺支)等细分领域占据一定份额,但是,相关细分市场的规模占整体分子诊
断市场的比例较小。


发行人已经成功研发了乙肝
RNA病毒检测试剂并且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拟切入市
场规模更大的血液感染、
HPV感染领域,但在市场推广的过程中,仍面临来自国内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竞争压力,如未来公司市场开拓和学术推广力度不
足、市场结构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无法顺利实现市场推广或临床市场未能更熟悉和
接受公司产品,将对公司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发行人产品面临大规模商业化
的风险。


(五)原材料酶主要依赖国外子公司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试剂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酶均由全资子公司美国仁度生产,在当前复杂的
国际形势下,若未来出现中美贸易战加剧、发行人被列入“实体清单”、相关原材料酶
被列入“管控清单”或被加征关税、发行人原材料酶的国内生产计划进程不及预期等情
形,将导致发行人无法正常获取试剂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酶,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特别是分子诊断行业已经成为国内医疗卫生行业内发展较快
的领域之一,同时由于国家对体外诊断行业的支持,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近年来保持了
较高的增速和毛利率,因此吸引众多新生企业加入。一些跨国企业例如罗氏、雅培等
公司已经在国内高端医疗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同时一些国内优秀企业也已经在体外诊
断细分领域取得一定市场份额。


在试剂方面,由于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多采用以
PCR(含
RT-PCR)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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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成熟技术路径,不同于发行人所选择的
RNA恒温扩增路径,目前这些公司市场占
有率较高,规模较大,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发行人的新产品在后续推广中面临同行
业的市场竞争压力。


在仪器方面,截至目前,在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器市场,罗氏、雅培、豪洛捷
等国外厂商的进口产品仍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随着新冠疫情使得大多数体外诊
断试剂公司意识到全自动化仪器的优势,越来越多的公司投入到全自动仪器的研发,
预计未来,随着国产获证产品的增加,仪器市场的竞争也将愈发激烈。


在同属于
RNA恒温扩增领域的竞争对手对比方面:

相较于豪洛捷,目前其拥有终点法和实时荧光检测两种
RNA恒温扩增技术,而发
行人仅拥有实时荧光检测法的
RNA恒温扩增技术。由于终点法更容易实现超多重检
测,因此对于某些需要超多重检测的应用领域(如不明原因的败血症,其可能的病原
体多达几十种)终点法检测具有产品开发优势。也因此,在需要多重检测的
HPV领
域,豪洛捷的相关产品推出较早,具有先发优势。另外,在血液检测领域,由于豪洛
捷更早的克服了定量检测技术难点,其丙肝检测产品推出时间较早,具有先发优势。

发行人虽然已经攻克定量检测和多重检测技术难点,但相关血液检测和
HPV检测领域
产品的推出将面临与豪洛捷进行竞争的风险。


因此在面临来自业内以及市场内相关行业竞争对手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发行人无
法持续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敏感度,无法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新产品研发与注
册、检测质量、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处于不
利地位。


(七)新产品研发和拓展风险

发行人所在体外诊断行业为典型的技术驱动型行业,新产品的研发具有技术综合
性强、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公司能否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
司能否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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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能面临因研发方向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而导致研发失败
的风险。


在新产品上市后,仍然面临新产品市场推广开拓风险,以乙肝
RNA新产品为例,
在该产品上市以前,乙肝检测市场主要是基于
PCR技术的乙肝
DNA检测,竞争对手
众多且技术成熟、规模较大,乙肝
RNA作为一个全新的检测靶标,具有同乙肝
DNA
不同的临床意义。在乙肝
DNA产品已满足临床需求的应用领域,现有市场竞争激
烈,发行人乙肝
RNA新产品的市场扩展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在乙肝
DNA较低水平或
者消失的情况下,乙肝
RNA可以满足目前乙肝
DNA产品不能满足的临床需求,形成
错位竞争,尽管这是目前业内临床专家比较认可的乙肝
RNA的临床意义,但乙肝
RNA检测市场的开拓仍面临从无到有的市场推广、教育过程;并且,部分同行业公司
也在开展乙肝
RNA产品的研发。同时,全新检测靶标产品的推出,需要以省、市和自
治区为单位逐一进行物价申报,获得收费条码后方可在各地的医院入院,完成入院流
程后,医院方可正式开始采购。发行人面临因推广力度不足、市场接受度提升缓慢、
新产品物价申报进展不及预期而导致新产品拓展不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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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年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
2022〕332号文,同意上海仁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
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
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83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
“仁
度生物”,证券代码为“688193”,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0万股,其中818.1623万股于
2022
年3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3月30日

(三)股票简称:仁度生物,扩位简称:仁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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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代码:
688193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万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1,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18.1623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181.8377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145.8730万股,其
中,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获
配股数为
50.0000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5.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
41号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中金丰众41号资管计划
”)获配股数为


95.8730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9.59%。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
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
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
账户数量为229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5.9647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0%,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21%。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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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
(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
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
72.65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万股,上市时市
值约为人民币29.06亿元,本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4,990.34万元,2020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5,328.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孰低值)。本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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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RENDU BIO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居金良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
528号15幢乙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乙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分子检测试剂、免疫检测试剂、生化试剂、化学试
剂、医学原辅料的研究与开发(以上除药品、危险品);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疗器械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科研试剂产品及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医药科技、生物
科技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上项目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
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
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
SAT)平台为基础
的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品。


所属行业:C27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联系电话:021-5072 0200

传真:021-5072 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5



董事会秘书:蔡廷江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居金良。


居金良,男,
1966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护照号码:
50551****。居金良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中科院遗传所、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博士学
位;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基因分型学组副主任委员。

1999
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职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助理教授,
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任美国
微生物基因公司科学家,
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美国摩托罗拉生命科学部主任科学
家,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任美国
GEN-PROBE公司主任科学家,2007年6月创办仁度
生物,2007年6月至今任仁度生物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公司认定居金良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之间,根据该期间有效的《合资
经营合同》,仁度有限董事会由
7名董事构成,其中居金良有权提名
4名董事,占董事
会多数席位。


根据上述《合资经营合同》,董事会在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的终止、清算、解散、合并及分立的重大事项的审议上,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董事一致通过;此外,在派发或支付股利、改变董事会人数、审查批准年度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等重大事项上,须经出席董事会的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
其他审议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同意(含个别投资方委派的董事)。


根据发行人外部财务投资人股东出具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仁度生物投资人期间
内,在有关仁度生物的各重大事项决策上,均充分尊重公司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及公司
经营管理团队之意愿。仁度生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本企业签署的关于仁度有限
的《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本企业委派董事(如有)在董事会中对特

16



定重大事项表决权的约定,仅出于本企业作为财务投资人保护自身权益之目的而设
置;且本企业委派董事(如有)在仁度有限历次董事会上均对相关议案予以同意,从
未进行反对或弃权。”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之间,居金良持续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对发行人经营与决
策起主导作用;并且,居金良有权提名
4名董事,占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在此期间
公司董事会审议之事项,全体董事均与居金良作出相同的决策意见,未出现审议之事
项因投资人提名的董事否决而未通过之情形。


综上,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之间,仁度有限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其最高权利机
构为董事会,居金良拥有仁度有限董事会的控制权。


报告期内,居金良持续持有发行人股权/股份,并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
前,居金良直接持有发行人
785.835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6.1945%;通过
瑞达国际间接持有发行人
57.324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9108%。居金良通
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
843.160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
份总数的28.1053%。


上海润聪持有发行人
131.082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4.3694%。2017年1月,居金良与上海润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就公司的经
营、管理、控制及其所有事项保持一致立场及意见。

2020年11月,居金良与上海润聪
续签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居金良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对双方
始终具有约束力。据此,居金良合计控制发行人
974.243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32.4748%。

报告期内,居金良持续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发行人现任
4名非独立董事中有
3名系
由其提名。


综上,居金良能够对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够实际支
配发行人的行为,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7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发行
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
1.居金良
董事长、首席科学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785.84 57.32
2.胡旭波董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0.88
3.杨孝华董事、总经理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30.00
4.于明辉董事、副总经理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6.01
5.徐国良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6.张永毅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7.徐宗宇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8.吴伟良
监事会主席、股东
代表监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258.60
9.任正华股东代表监事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10.关铭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1月12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6.02
11.曹若华副总经理
2020年11月10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
12.蔡廷江
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2020年10月21日至
2023年10月20日
-5.62

18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除上表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
中金丰众41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算,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情况间接持股数
1居金良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785.84 57.32
2于明辉董事、副总经理
-6.01
3张常娥注册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5.34
4崔振玲试剂研发高级总监
--
5金浩仪器研发部副总监
--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


除上表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员工通过中金丰众
41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

19



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


2016年11月30日,仁度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上海润聪持有仁度生物股权的形式,以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持股,并制定了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1、上海润聪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润聪持有公司4.3694%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
322.628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22.628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QK8W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
492号一层
17区79室(上海城桥经济
开发区)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润聪持有公司
4.3694%的股份。

2、上海润聪权益变动情况
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润聪的设立及变更情况如下:

(1)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
2016年6月15日,蔡廷江、严利平签署了《合伙协议》,决定设立上海润聪。

20



2016年6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上海润聪办理登
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2)2016年12月,合伙份额转让及增资
2016年11月25日,蔡廷江、严利平及陈玲、马中石、关铭、于明辉、张常娥、白
立志、石会刚、王化荣、张拓一致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1)原合伙人严利平将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6.67%的出资份额(即3.20万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新合伙人陈
玲、马中石、关铭、于明辉、张常娥、石会刚、白立志、王化荣、张拓并退出合伙业;

(2)合伙人蔡廷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79.0479%的出资份额(即
15.1772万元人民
币)分转让给新合伙人陈玲、马中石、关铭、于明辉、张常娥、石会刚、白立志、王
化荣、张拓;(3)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增资,上海润聪的出资规模变更为
322.6282万元
人民币。

2016年11月25日,上海润聪全体10名合伙人签署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016年12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上海润聪办理变
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3)2020年1月,合伙份额转让
2019年9月24日,蔡廷江、陈玲、马中石、关铭、于明辉、张常娥、白立志、王化
荣、石会刚、张拓一致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原合伙人马中石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17.14%的出资份额(即
55.3077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普通合伙人陈玲,退出合伙企
业。


同日,上海润聪全体9名合伙人签署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020年1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上海润聪办理变
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4)2020年10月,合伙份额转让
21



2020年9月4日,蔡廷江、陈玲、关铭、于明辉、张常娥、白立志、王化荣、石会
刚、张拓、杨孝华一致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合伙人陈玲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22.89%的出资份额(即
73.8377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新合伙人杨孝华。

2020年9月4
日,上海润聪全体10名合伙人签署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020年10月23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上海润聪办理
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3、上海润聪的备案情况及其减持承诺

上海润聪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的情况,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其资产的情形,也未担任任何私募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上海润聪未投资其他企业。此外,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润聪合伙人均与发行人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上海润
聪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
登记或备案程序。


此外,上海润聪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
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综上,发行人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4、员工持股平台的流转、退出机制

根据2016年11月仁度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方案》,对于员工持股平台
的流转、退出机制约定如下:

“(
1)在公司上市前,合伙企业不得出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也不得
主动要求退伙,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权益,员工持股方案另有约定的除外。


(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至股票锁定期(股票锁定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22



个月,如届时适用的公司上市前的法律、法规及审核政策要求调整的,从其规定)届
满之前,合伙企业不得出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得主动要求退伙,员工
持股方案另有约定的除外。


(3)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有权出让其所持有的合伙权益,并取得合伙
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后的收益,但是激励对象在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均需
向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向其他激励对象或符合激励条件的
公司员工转让,同时出售或转让合伙权益必须遵守合伙企业的规定。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可在
3年内(第一
年出售不超过
30%,第二年出售不超过
30%,第三年出售不超过
40%;出售比例未超当
年上限的,剩余部分可累计至下一年度使用)通过合伙企业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公司
上市后的股票,相关转让的具体实施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5)激励对象发生回购事项情形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人士向该等激励对
象收购其已购买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6)因合伙人的过错而触发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合伙人有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或合伙企业机密、严重失职或渎
职等损害公司或合伙企业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②合伙人违反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合伙人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具体绩效考核指标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或与激励对象另行签署相关文件约定)、未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公司其他劳动纪
律而被公司解聘、开除,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考核标准参见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
制度);
④合伙人违反公司的竞业禁止规定;
⑤合伙人私自转让合伙权益,或者将其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
⑥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3



⑦合伙人发生《合伙协议》或其补充协议约定的除名退伙事由;
⑧合伙人发生其他对公司或合伙企业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7)非因合伙人的过错而触发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合伙人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而提前辞职或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与公司续签劳
动合同;
②合伙人未满本员工持股方案规定的服务期限而提前辞职;
③合伙人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其继续持有合伙权益未能实现激励目的。”
5、员工出资情况及人员构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润聪全体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在职员工,不存在外
部人员,相关出资份额已由员工实际缴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合伙人姓名财产份额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具体任职期限员工性质
1陈玲
178.6512 55.3737普通合伙人
2007-6至今在职员工
2杨孝华
73.8377 22.8863有限合伙人
2019-4至今在职员工
3关铭
14.8225 4.5943有限合伙人
2007-7至今在职员工
4于明辉
14.7948 4.5857有限合伙人
2008-5至今在职员工
5蔡廷江
13.8269 4.2857有限合伙人
2015-8至今在职员工
6张常娥
13.1448 4.0743有限合伙人
2007-7至今在职员工
7石会刚
4.0190 1.2457有限合伙人
2011-4至今在职员工
8王化荣
3.5028 1.0857有限合伙人
2010-10至今在职员工
9白立志
3.4014 1.0543有限合伙人
2012-3至今在职员工
10张拓
2.6271 0.8143有限合伙人
2008-6至今在职员工
合计
322.6282 100.00 ---

6、员工持股平台的规范运行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1月9日及2021年7月7日出具的证明,
上海润聪自2018年01月01日至2021年07月05日,未发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
的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证明,上海润聪从

24



2016年7月29日开业至
2021年8月2日纳税申报正常,无欠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
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润聪提供的资料及确认,上海润聪报告期内保持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
行政处罚案件。


(二)瑞达国际

基于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对于公司的突出贡献,
2018年8月27日,仁度有限召开董事
会,决议同意仁度有限注册资本由
844.1841万元增至
861.412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
瑞达国际以货币认缴。居金良持有瑞达国际的全部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RID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月22日
公司编号
2333870
注册办事处地址
Units 4205-06, 42nd Floor, Gloucester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已发行股份数
10,000股
董事居金良

(三)期权激励计划


1、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发行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合计向
52名激励对象授予
606,900份股票期
权,该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增发全部激励权益后公司股本总额
30,606,900股(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30,000,000股)的
1.9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38元/股,不
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评估值。公司全部有效期内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的
15%,且不存在设置预留
权益。


25



本次期权激励授予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年。公司已与
激励对象签署了《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协议书》。


就上述期权激励事宜,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激励对象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
行权期
等待期届满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至等待期届满后十二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行权期
等待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后至等待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本次期权激励的等待期为以下两个日期的孰晚者:(1)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2)公司完成境内上市之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期权激励计划仍处于等待期,尚未行权。

2、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1)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工具为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发行
人聘请立信评估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价值进行了估值。


(2)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
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
佳估计。


(3)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涉及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6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激励,公司建立健全了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与

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增强了公司竞争力。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在财务状况方面,针对上述股权激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股份

支付并确认相关费用,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在控制权变化方面,由于实施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方案的上海润聪与居金良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且瑞达国际的全部股份均由居金良持有。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合计控
制公司32.47%股份表决权,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增发全部
激励权益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00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万股,占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居金良
7,858,357 26.1945 7,858,357 19.6459 36个月
Ming Li 6,176,624 20.5887 6,176,624 15.4416 12个月
有限售
条件的
流通股
金新创投
2,843,812 9.4794 2,843,812 7.1095 12个月
Central Chief 2,497,691 8.3256 2,497,691 6.2442 12个月
上海润聪
1,310,826 4.3694 1,310,826 3.2771 36个月
苏州启明
1,161,989 3.8733 1,161,989 2.9050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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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高科新浚
955,413 3.1847 955,413 2.3885 12个月
张保宁
915,714 3.0524 915,714 2.2893 12个月
XIFU LIU(刘喜富)
826,883 2.7563 826,883 2.0672 12个月
刘伟
784,262 2.6142 784,262 1.9607 12个月
成都华盖
733,759 2.4459 733,759 1.8344 12个月
瑞达国际
573,247 1.9108 573,247 1.4331 36个月
毅达成果基金
573,247 1.9108 573,247 1.4331 12个月
毅达人才基金
573,247 1.9108 573,247 1.4331 12个月
Novel Praise 473,213 1.5775 473,213 1.1830 12个月
南京锋霖
382,166 1.2739 382,166 0.9554 12个月
上海泰沂
355,793 1.1860 355,793 0.8895 12个月
魏旭东
266,846 0.8895 266,846 0.6671 12个月
周建荣
266,846 0.8895 266,846 0.6671 12个月
建龙健康基金
191,081 0.6369 191,081 0.4777 12个月
温州华盖
183,442 0.6114 183,442 0.4586 12个月
诺道中科
95,542 0.3185 95,542 0.2389 12个月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
限公司
--500,000 1.2500 24个月
中金丰众
41号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958,730 2.3968 12个月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
359,647 0.8991 6个月
无限售
条件的
流通股
本次发行
A股社会公众
股东
--8,181,623 20.4541 -
总股本
30,000,000 100.0000 40,000,000 100.0000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28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居金良
7,858,357 26.1945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 Ming Li 6,176,624 20.588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3金新创投
2,843,812 9.479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4 Central Chief 2,497,691 8.325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5上海润聪
1,310,826 4.3694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6苏州启明
1,161,989 3.8733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7高科新浚
955,413 3.184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8张保宁
915,714 3.052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9 XIFU LIU(刘喜富)
826,883 2.7563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0刘伟
784,262 2.6142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合计
25,331,571 84.4385 -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
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中金丰众
41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2月7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具体信息如下:

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的战略配售,具体信息如下:

(一)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
41号的设立时间

29



为2022年2月24日,募集资金规模为
7,000.00万元,管理人、实际支配主体为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参与规模

中金丰众
41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958,73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59%,获配
金额为69,651,734.50元,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为
348,258.67元。


(三)参与人姓名、职级与比例

中金丰众
41 号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认购金额
(万元)
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员工类别
1居金良董事长
2,688.00 38.40%发行人核心员工
2杨孝华总经理
350.00 5.00%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

3于明辉副总经理
595.00 8.50%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

4曹若华副总经理
1,008.00 14.40%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

5崔振玲研发高级总监
658.00 9.40%发行人核心员工
6蔡廷江
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476.00 6.80%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

7张常娥注册总监
455.00 6.50%发行人核心员工
8关铭董事长助理
420.00 6.00%发行人核心员工
9陈玲营销服务总监
350.00 5.00%发行人核心员工
总计
-7,000.00 100.00% --

九、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情况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票数量:50.0000万股
(四)获配金额:36,325,000.00元
(五)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5.00%

30



(六)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24个月

31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数为
4,000万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1,000万股,发
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
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72.65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54.54倍(发行价格除以按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3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33元(按
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2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1.69元(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2,6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276.4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505号”

《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373.51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类型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
5,230.8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
1,037.74万元
3律师费用
625.0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38万元
5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69.60万元
合计
7,373.51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5,276.49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1,626户。


33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145.87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59%。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1,106,322.1500万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4,338.5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85.4500万股)从网下
回拨到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网下、
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40.4500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9.86%,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约为
0.03077313%。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325.0834万股,放弃认购数量
15.3666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13.677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14%。其中网下投资者缴
款认购513.6770万股,放弃认购数量
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
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5.3666万股,包销金额为
1,116.38万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80%,占发行数量的


1.54%。

34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
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A15327号)。

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
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
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A10088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
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A10480号)
(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21年度财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2]第
ZA10480号),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2月
31日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万元)
28,253.79 23,041.36 22.62%

35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2月
31日变动比例
流动负债(万元)
6,630.68 7,707.32 -13.97%
总资产(万元)
37,860.80 31,078.63 21.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4.23 30.04
下降
5.81
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24.00 30.81
下降
6.81
个百分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8,774.74 21,503.25 3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9.59 7.17 33.82%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29,230.62 24,990.34 16.97%
营业利润(万元)
7,218.79 6,913.24 4.42%
利润总额(万元)
7,244.15 7,024.36 3.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461.89 6,137.65 5.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5,737.11 5,328.16 7.6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2.15 2.05 4.88%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1.91 1.78 7.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4 33.62
下降
7.8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22.85 29.19
下降
6.34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444.31 9,260.82 -41.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1 3.09 -41.21%

三、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末显著提高,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
费用等资产规模增加所致。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末均增加
33.82%,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检测试剂和检测服务业务规模的提升,盈利能力有所
增强。2021年,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系
2021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
所致。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去年同期均下降
41.21%,主要原因包括:①因生产规模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6



付的现金增加,②因员工人数持续上升及于
2021年支付的
2020年年度奖金金额较高导
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③因当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金额较高导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四、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7,200万元至7,800万元,同比下降约


10.16%至17.0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250万元至1,550万元,同
比下降约
20.26%至35.6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1,150万元至1,500万元,同比下降约22.13%至40.30%。

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
2021年第一季度受局部
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和“回乡检测”等因素影响,公司新冠业务收入较高,预计2022年第
一季度新冠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即使公司生殖道系列等产品收入仍将保持增长,
但整体收入仍将有所下滑;②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对应的产品
毛利率也有所下滑,但期间费用保持稳定,故而预计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的下
滑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下滑幅度。


前述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
绩承诺。


3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
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
技支行
97160078801400003888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38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39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
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仁度生物具备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
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保荐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范钰坤、魏德俊

联系人:范钰坤、魏德俊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范钰坤: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VP),于
2018年

40



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负责或参与上海罗曼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爱
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京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海陆家嘴金
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魏德俊: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于
2010年取得
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等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41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
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
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2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
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
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
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8)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
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9)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1)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责任。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43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
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
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
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聪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控制的企业瑞达国际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4



(2)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
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股股票的减
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
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5)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
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4、居金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聪、居金良控制的企业瑞达国际关于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5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
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
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5、除居金良、上海润聪、瑞达国际外,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关于股
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
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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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人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本企业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胡旭波、杨孝华、吴伟良、任
正华、关铭、蔡廷江、曹若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胡旭波、杨孝华、吴伟良、任正
华、关铭、蔡廷江、曹若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
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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