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财通景气行业混合 :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财通景气行业混合 :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0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 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原《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 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即2021年12月9日起,本 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 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 不变。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 5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5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10418 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 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 (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 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 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 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09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1,337,633.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 券,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 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 好的行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 府政策目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如 行业的重大产品创新、技术突破等而引起高景气程度 或者趋势向好的行业。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价值成长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策略(GARP),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 估值水平等指标,在景气行业中选择估值合理且确定 性成长空间大的个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 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 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 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 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同时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 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 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 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 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 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 化组合的流动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 则,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 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 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 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 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 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 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武祎朱广科 联系电话021-205378880574-87050338 第6页,共73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人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nbcb.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0574-83895886 传真021-205379990574-89103213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 505室 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 路34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 融中心41/43楼 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 路345号 邮政编码200120315100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陆华裕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注册登记机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 41/43楼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1年 2020年12月0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5,504,604.14-643,144.53 第7页,共73页 本期利润 -111,475,247.81 9,819,459.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23 0.016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49% 1.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22% 1.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1,544,295.48 -643,144.5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91 -0.001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9,793,338.24 624,537,645.3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09 1.016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91% 1.6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72% 1.10% 1.33% 0.59% -7.05% 0.51% 过去六个月 -17.65% 1.36% -3.64% 0.77% -14.01% 0.59% 过去一年 -18.22% 1.35% -3.12% 0.88% -15.10% 0.4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91% 1.31% -0.07% 0.87% -16.84% 0.4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CN_50660000_010418_FB010010_20220002_1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 末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CN_50660000_010418_FB010010_20220002_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 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第 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金募 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 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理财选择。 截至2021年末,公司员工共计173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 平均年限在8年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 持信息透明;通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 司将以专业的投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 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夏钦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20-12-09-14年 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 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 究所高级研究员,UBS(瑞 银)董事,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策略研究经理。 2015年9月加入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 部基金经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 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 第11页,共73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 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公司 制定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范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 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环节:(1)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不存 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情况;(2)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3)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 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 分;(4)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 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环节:(1)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 保障集中交易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 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 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为“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3) 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4)所有 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员执行,进 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 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完成;(5)对于交易 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 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易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 (6)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 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 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 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报告环节:(1)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 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2)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 第12页,共73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 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3)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 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 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在交易价差分析和信息披露环节:(1)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2)风险 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内的不同时间窗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形 成公平交易报告并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以备查;(3) 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 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 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 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 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 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 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 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 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 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 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 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 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第13页,共73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 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 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 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 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 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以长期投资的思路,通过精选行业及公司的方式进行长期投资,同时在仓位 上保持稳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0.8309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18.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年是一个艰难的年份,两极分化非常严重。一方面,市场风格偏向小股票和题 材股,小市值的公司大幅上涨,各种题材概念也炙手可热,但是很多行业的龙头公司却 遭遇了上市以来屈指可数的跌幅,消费、医药、tmt等行业龙头公司的平均回撤幅度已经 达到了与2015年的水平。 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因素一方面和龙头白马公司前期的涨幅、估值以及持仓结构有 较大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碳达峰等减排目标导致了部分地方简单除暴拉闸限电,导致 了周期和新能源材料等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使得持仓较为拥挤的白马龙头公司成为了提 款机,但其实很多优质龙头公司的基本面和业绩比较稳定,或者由于疫情影响短期低于 预期,这些其实并不会改变这些优质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我们认为经过了2021年的估 值和情绪消化,这些公司未来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另一方面,碳达峰政策的放宽以及货币政策的宽松,使得市场未来没有趋势性的风 险,而那些以价格驱动的周期股和新能源股估值泡沫较为严重,未来面临较大风险,一 旦资金寻找再平衡的方向,我们相信具有长期空间的消费、医药、科技的公司会成为市 场选择的方向,我们坚定看好未来这些风险、估值已经被消化的公司,未来随着情绪的 好转,这些公司可能会提供丰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第14页,共73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 进监察稽核各项工作。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 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相关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 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 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 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 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 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 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 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 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 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 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外包协议》。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 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流通受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并提供流通受限股票流 动性折扣。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了《基金行 政外包协议》,与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签订了《行政管理服务 协议》,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签订了《运营服务合同》、于2020年5月 签订了《基金运营服务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估值业务实行外包。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在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 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 报告”中的“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部分均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16页,共73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951782_B3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 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财通景气 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 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其他信息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 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财通景气行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 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 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原名:财通景气行业一 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 第19页,共73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财通 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 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朱宝钦、骆文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2-03-25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7.4.7.140,998,010.58148,244,946.02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11,538,752.63225,586,602.58 其中:股票投资411,538,752.63225,586,602.58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第20页,共73页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248,3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00,001.75 应收利息 7.4.7.5 8,126.01 84,178.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690.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52,561,579.91 625,215,728.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849,288.7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4,816.79 555,499.84 应付托管费 104,136.13 92,583.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90,000.00 30,000.00 负债合计 2,768,241.67 678,083.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41,337,633.72 614,718,186.26 未分配利润 7.4.7.10 -91,544,295.48 9,819,459.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9,793,338.24 624,537,64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452,561,579.91 625,215,728.53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309元,基金份额总额541,337,633.72份;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9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2月09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97,896,603.03 10,684,798.53 1.利息收入 1,061,152.21 394,740.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31,926.69 127,433.56 债券利息收入 126.8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229,098.67 267,306.75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72,987,114.94 -172,545.4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75,264,322.43 -172,545.43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293,146.6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7.4.7.14.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1,984,060.87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8 -25,970,643.67 10,462,603.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9 3.37 - 减:二、费用 13,578,644.78 865,339.4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8,612,511.27 555,499.84 2.托管费 7.4.10.2.2 1,435,418.44 92,583.3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20 3,340,714.61 187,256.2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46 - 7.其他费用 7.4.7.21 190,000.00 3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11,475,247.81 9,819,459.1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1,475,247.81 9,819,459.12 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14,718,186.26 9,819,459.12 624,537,645.38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1,475,247.81 -111,475,247.81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73,380,552.54 10,111,493.21 -63,269,059.33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23,764,558.23 -2,948,242.15 20,816,316.08 2.基金赎回 款 -97,145,110.77 13,059,735.36 -84,085,375.41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541,337,633.72 -91,544,295.48 449,793,338.24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2月0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14,718,186.26 - 614,718,186.26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9,819,459.12 9,819,459.12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14,718,186.26 9,819,459.12 624,537,645.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汪海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刘为臻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为臻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20号《关于准予财通景气行业一年 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4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951782_B3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614,504,570.09元,募集资金在 初始销售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13,616.1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614,718,186.26元,折合614,718,186.2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 运作。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期结束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12月 9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景气行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 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 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 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 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 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 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 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5)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 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 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 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 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 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 利息的差额入账; (8)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 值的差额入账; (9)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2)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 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 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 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 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 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7,915,459.51 147,435.46 定期存款 -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