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 (012608):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1:11:27 中财网

原标题: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 :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3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6

30
日起至
12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
................................
..............
1
1.1 重要提示 .................................................................................................................. 1
1.2目录 ........................................................................................................................... 2
§2
基金简介
................................
................................
................................
..........................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
................................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5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
................................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
................................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
................................
................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
................................
................
5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4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7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7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7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7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7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7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7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7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7
13.2 存放地点 .............................................................................................................. 78
13.3 查阅方式 .............................................................................................................. 7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608

交易代码

0126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53,199,580.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
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徐伟文

胡波

联系电话

0755-83172666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

95528

传真

0755-83196151

021-63602540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
中国华润大厦L1001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10层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

518054

200001

法定代表人

朱永强

郑杨



注:2022年3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名称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fscin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0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1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1,814,167.81

本期利润

187,877,755.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9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1,890,008.2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21,652,741.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62%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3%


1.37%


1.48%


0.68%


-
1.25%


0.69%


过去六个月


3.62%


1.29%


-
3.17%


0.89%


6.79%


0.40%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3.62%


1.28%


-
2.64%


0.88%


6.26%


0.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

6

30
日至
2021

12

31

)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生效,2021年9月27日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应达到上述规定的投
资组合比例。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本基金建仓
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3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过去三年基金无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成立于
2006

6

5
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全
资附属公司
East Topco Limited
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
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2015

5

22
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股权,与
East Topco Limited
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总部设



在深圳,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54%
,外方股东
East Topco Limited
出资比例为
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
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
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的日常运作
,
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产品审议委员会、
IT
治理委员会、运营委员会、市场销售管理委员会、问责委员会等协
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
了权益投资总部、混合资产投资部、智能量化与
全球投资部、市场销售部、机构销售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客户部、投资管理部、产
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
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截至
2021

12

31
日,公司共管理
41
只基金,包括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
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蓝筹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目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
银新起点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研究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周期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信达澳银量化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红利回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星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至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品质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恒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达澳银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优势价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信达澳银
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信达澳银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安盛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鑫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达澳银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若冰先生以参加董事会会议、邮件、现场
与管理层沟通、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
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独立董事杨
棉之先生以参加董事会会议、邮
件、现场与管理层邮件沟通、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
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以参加董
事会会议、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
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基金运作未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发
现公司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明远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公
司副总经
理、联席投
资总监


2021
-
06
-
3
0


-


11



浙江大学工学硕士。

2010

9
月,任平安证券综合
研究所研究员,
2014

1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
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
联席投资总监,信达澳银
新能源产业股票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10

19

起至今)、信达澳银精华配
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2

26
日起至
今)、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

17
日起至今)、信达澳
银核心科技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9

8

14

起至今)、信达澳银科技创
新一年定开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20

5

29

起至今)、信达澳银研究优
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6

22
日起至
今)、信达澳银匠心臻选两
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20

10

30

起至今)、信达澳银星奕混
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1

22
日起至今)、信
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6

30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智
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2

1

25
日起至今)。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2.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
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
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
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
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
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
类别
(
股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
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
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
施。



4.2.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
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
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
别(股票、债券)的
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
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
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
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2.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出现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情况。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3.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
2021
年,本基金配置了新能源、半导体、化工、周期行业等制造业股票,具
体配置方向包括锂电池、光伏、风电、新材料、半导体、先进装备、新材料等领域。




4.3.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6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362
元,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6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2.64%




4.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我们面临地缘政治冲突、疫情扰动等多重考验,本基金将继续在新
能源、
TMT
、先进制造业、稳增长等方向寻找投资机会。



4.5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规范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经营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
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
司管理层和监管
机构。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
方面:



1
)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及业务制度。




2
)监督后台运营业务安全、准确运行,推进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履行反洗钱义
务。




3
)监督市场营销、基金销售的合规性,落实执行投资者适用性原则。




4
)加强对员工包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严格执行防范投资人员道德风险
的有关措施,规避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5
)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提高员工遵规守法意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
联交易,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
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

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
小组负责人一名,
由督察长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权益投资总部、混合资
产投资部、风险控制部、监察稽核部及基金运营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
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
体决策方式决定。



4.7.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
利润分配。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
41,890,008.23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托管人


)在对信达澳
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
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
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
2022
)审字第
60467227_H34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12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止期
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
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
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
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
和治理层
对财务
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
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
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
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
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
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2022

3

28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资 产:



-

银行存款

7.4.7.1

323,119,403.35

结算备付金



12,250,531.20

存出保证金



1,662,946.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556,818,427.88

其中:股票投资



4,556,818,427.8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571.55




应收利息

7.4.7.5

49,269.9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647,058.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4,899,566,209.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0,168,566.31

应付赎回款



22,955,066.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25,874.84

应付托管费



1,020,979.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41,958.2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441,023.4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60,000.00

负债合计



77,913,468.41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4,653,199,580.0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68,453,161.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1,652,74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99,566,209.56



注:1、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
值1.0362元,基金份额总额4,653,199,580.0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263,631,929.25

1.利息收入



14,677,587.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4,677,587.4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649,866.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243,114.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2,406,751.6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229,691,923.6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612,551.66

减:二、费用



75,754,173.45

1.管理人报酬

7.4.10.2

37,790,389.04

2.托管费

7.4.10.2

6,298,398.18

3.销售服务费



12,596,796.33

4.交易费用

7.4.7.18

18,900,676.8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19

167,913.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7,877,755.8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7,877,755.80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000,316,912.64

-

5,000,316,912.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7,877,755.80

187,877,755.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347,117,332.61

-19,424,594.68

-366,541,927.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0,949,391.28

72,493,449.13

1,513,442,840.41




2.基金赎回款

-1,788,066,723.89

-91,918,043.81

-1,879,984,767.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653,199,580.03

168,453,161.12

4,821,652,741.15



注: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永强

黄晖

刘玉兰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1]1797
号《关于准予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999,996,912.71
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安永华明(
2021
)验字第
60467227_H0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6

30
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0,316,912.6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
319,999.9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
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90%
+中证港股通综
合指数收益率
×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
准则
"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和中期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唯本期财务报
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
2021

6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021

12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
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
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计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其摊
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

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
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
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且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
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
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3)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
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
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
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
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
/(
损失
)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
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
损失
)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于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
损失
)
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资
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
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
股票投资收益
/(
损失
)
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的差额入账;


(5)
债券投资收益
/(
损失
)
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6)
衍生工具收益
/(
损失
)
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
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7)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
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
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
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
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
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
基础一致。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
,由出让方缴纳。



7.4.6.2
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2016

5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
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
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



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
2018

1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未缴纳
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
务,以
2018

1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12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
入价计算销
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
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
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
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7%

3%

2%
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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