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了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号),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 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本次拟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36,4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4%;杨思学及其一 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05,287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的 《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徐长征、陈明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徐长胜及其 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减持计划期限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现总股本比 例(%) 徐长胜 集中竞价 交易 2022年1月4日 至2022年2月9 日 20.20 34,000 0.0160% 徐长俊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7日 22.74 840 0.0004% 交易 徐长征 集中竞价 交易 2022年1月7日 21.79 5,600 0.0026% 杨思学 集中竞价 交易 2022年1月7日 23.09 30,100 0.0141% 陈明 集中竞价 交易 2022年1月6日 20.20 5,600 0.0026% 合计 76,140 0.0358% 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减持的股份,系 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徐长征、 陈明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783,707股(其中:徐长胜10,338,867股、徐长俊430,840股、徐长征14,000股; 徐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5.0657%;杨思学及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杰、陈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34,385股(其中:杨思学8,429,098股、杨思 杰199,687股、陈明5,600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陈明系杨思学配偶的兄 弟),占公司总股本的4.0560%。 本次减持后,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744,267股(其中:徐长胜10,305,867股、徐长俊430,000股、徐长征8,400股; 徐长俊、徐长征与徐长胜系弟兄关系),占公司总股本5.0472%;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 人杨思杰、陈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98,685股(其中:杨思学8,398,998股、杨思 杰199,687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占公司总股本的4.0393%。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徐长胜及 其一致行 动人徐长 俊、徐长 征 合计持有股份 10,783,707 5.0657% 10,744,267 5.04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75,307 5.0618% 10,735,867 5.04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00 0.0039% 8,400 0.0039% 杨思学及 合计持有股份 8,634,385 4.0560% 8,598,685 4.0393% 其一致行 动人杨思 杰、陈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7,562 1.0229% 2,276,862 1.06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56,823 3.0331% 6,321,823 2.969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 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 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3、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陈明 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督促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 思杰、陈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及时通知公司有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出具的《股份减 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2、徐长征、陈明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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