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 :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5:43:06 中财网
原标题: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 :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2月25日

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15266

下属基金简称

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15266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
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
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
“锁定持有期”,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
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
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
务。


基金经理



衣瑛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5-24

任慧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并通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
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
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等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
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
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1)期限结构策略(2)信用策略(3)互换
策略(4)息差策略(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港
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7、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恒生综合指数收益
率×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证券投资基
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暂不适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暂不适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60%

-

1,000,000≤M<2,000,000

0.40%

-




2,000,000≤M<5,000,000

0.20%

-

M≥5,000,000

1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80%

-

1,000,000≤M<2,000,000

0.50%

-

2,000,000≤M<5,000,000

0.30%

-

M≥5,000,000

1000元/笔

-



申购费:本基金对特定客户投资群体实行申购费率优惠政策。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的特定投资群体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折扣比例;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
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赎回费:本基金对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
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巨额赎回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支付或暂停支付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
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即证券的流动性下降从而给证券持有人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
等)的可能性。


(2)证券提前赎回风险:若某些交易赋予SPV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向投资
者收购部分或全部证券的权利,则在市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SPV有可能行驶这一权利从而使投资者受
到不利影响。


(3)再投资风险:指证券因某种原因被提前清偿,投资者不得不将证券提前偿付资金再做其他投
资时面临的再投资收益率低于证券收益率导致投资者不能实现其参与证券化交易所预计的投资收益目
标的可能性。



(4)SPV违约风险:在以债务工具(债券、票据等)作为证券化交易载体,也即交易所发行的证券
系债权凭证的情况下,SPV系投资者的债务人,其应就证券的本息偿付对投资者负责。


3、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
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
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
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
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
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
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且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
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
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
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
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
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
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
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7)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
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
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
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
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
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6、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股票,可能面临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相关的特
有风险,主要包括: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


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
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
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


因此,本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
业不确定性更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
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
别,包括北交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企业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
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
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交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
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
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本基
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综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当上述股票表现不佳时,本基金的净值将会受到较
大影响甚至产生亏损。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须充分认知和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特点和发
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和规则,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投资选择。


7、锁定持有期流动性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
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ostfund.com.cn】,客服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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