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业板博时定开 (160529):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创业板博时定开 :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1.1 重要提示 ......................................................................................................................................... 1 1.2目录 .................................................................................................................................................. 2 §2基金简介 ...................................................................................................................................................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4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5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7 §4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意见 ....................................................................................................................................... 14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4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4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15 §7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7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3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2 存放地点 ..................................................................................................................................... 63 13.3 查阅方式 ..................................................................................................................................... 63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创业板博时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0529 交易代码 1605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2,159,592.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3月1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以创业板相关股票投资策略和固定收益投资策略为主, 并辅以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策略等。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以后的定位是:深 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 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新模式深度融合。封闭期内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创业板相关股票投资策略、股票战略配售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 金产品。本基金以投资创业板股票为主要投资策略,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 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 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孙麒清 许俊 联系电话 0755-83169999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68 95566 传真 0755-83195140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 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21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51804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boser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 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9月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7,443,185.33 7,781,713.86 本期利润 134,075,165.87 66,094,665.6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64 0.111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8.39% 10.8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37% 11.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5,224,899.19 7,781,713.8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70 0.01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92,329,423.64 658,254,257.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380 1.1116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3.80% 11.16%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32% 0.99% 3.61% 0.68% 2.71% 0.31% 过去六个月 0.13% 1.27% 1.02% 0.90% -0.89% 0.37% 过去一年 20.37% 1.48% 11.00% 0.93% 9.37% 0.55%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33.80% 1.34% 10.67% 0.97% 23.13% 0.3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60%、10%、3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 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3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章节的 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3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 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 理311只公募基金,并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职 业年金及特定专户,管理资产总规模逾16687亿元人民币,剔除货币基金后,博时基金公募资产管 理总规模逾5366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逾1561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 公司之一。 其他大事件 2021年12月15日,人民银行公示了2020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获奖项目,博时基金“新一代投 资决策支持系统”荣获二等奖。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广东金融创新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博时基金“新一代投资决策支持系统”荣获三等奖。 2021年9月28日,由中国证券报社有限公司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结果正式 揭晓,凭借出色的业绩以及卓越的投资实力,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一举荣获了“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 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 2021年9月27日,由证券时报报社有限公司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正式公布, 凭借出色的业绩以及卓越的投资实力,博时天颐债券荣获“三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2021年9月,由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第三届济安“群星汇”评选结果揭晓,凭借卓 越的综合管理实力和旗下基金产品出色的长期业绩,博时基金一举获得了“济安众星奖”、“济安五星 奖”两项重量级的公司奖项。博时旗下产品博时合惠货币(004841)获得了“基金产品单项奖-货币型”, 博时合惠货币基金经理魏桢则荣获了“五星基金明星奖”奖。 2021年7月6日,由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主办的第十七届“金基金”奖的评选结果揭晓。凭借 综合资产管理能力和旗下产品业绩表现,博时基金荣获2021年度“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 司奖,博时富瑞纯债债券荣获2021年度“金基金”债券基金三年期奖。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郭晓林 基金经理 2020-09-03 - 9.4 郭晓林先生,硕士。2012年从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资深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资深 研究员兼投资经理。现任博时 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6年7月20日 —至今)、博时汇悦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20 日—至今)、博时创业板两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9月3日—至今)、博 时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1年6月2日— 至今)、博时新能源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24 日—至今)、博时移动互联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9月29日—至今)、博时专精 特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12月6日—至今)的基 金经理。 肖瑞瑾 权益投资四部 投资总监助理/ 基金经理 2020-09-03 2021-12-14 9.4 肖瑞瑾先生,硕士。2012年从 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高级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资深 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博时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8月1日-2018年3月 9日)、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1月5日-2019年6月21日)、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6月21日-2021 年4月13日)、博时汇悦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2月20日-2021年4月13日) 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 投资总监助理、博时消费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10月23日-2021年11月8日)、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9月3 日-2021年12月14日)的基金 经理。现任权益投资四部投资 总监助理兼博时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8月14日—至今)、博时科创 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 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 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4月15日—至今)、博时科 创板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0年7月29日— 至今)、博时创新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9日 —至今)、博时数字经济18个 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1年6月18日—至今)、 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 今)、博时成长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1年12月3日— 至今)、博时时代消费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1年12月21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注: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 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 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 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完 善了公平交易管理机制,通过系统及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 定收益类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 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 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41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 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1年,一季度周期类表现较好,科技成长类表现较差,二季度通胀预期见顶周期类资产 回落,新能源半导体等科技成长资产因业绩高增长表现较好,进入三季度,以煤炭为代表的周期品 价格又出现大幅上行,带动周期类个股表现较好,半导体等科技成长类个股有比较明显的回调,四 季度TMT,军工,白酒等行业均有比较明显的修复,周期类个股在资源品价格见顶后出现比较大幅 度的调整,新能源行业在年度上涨幅度较大后也出现了一定幅度调整。 我们对于股票的选择标准一 直是从产业赛道足够长,中期景气度能持续上行的行业中,寻找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公司治理结构 较好,财务质量较高的优质龙头企业。对于21年而言,由于质量类因子在过往两年被挖掘的较为充 分,相关资产估值处于高位,使得景气因子对应的行业增速变得更为重要,同时中小盘个股在经过 较长时间的压制后,相对估值处于低位,在对应行业出现景气上行时估值会有较大的修复空间,因 此从下半年开始我们增加了对中小市值细分龙头的研究,并增加了相应的配置。 创业板主要个股集 中于新能源、医药、TMT等行业,因此基金主要围绕这几个方向进行选股配置。全年看,组合内新 能源及高端制造类个股表现较好,带动整体组合净值上涨。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38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380元。报告 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37%,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11.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2年,从政策方向看主基调是稳增长,因此地产行业在政策层面已经基本见底,但房企信 用违约仍在蔓延,地产销售的弱势还将持续较长时间,相关产业链条的景气度在上半年都有较大压 力。出口在21年一直维持较高的景气度,但在22年也将逐渐面临海外复产的压力。因此从稳经济 的角度,我们预期未来会有更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且在以新基建为代表的各个领域中,央企国企会 进行更积极的资本开支。无论是信息技术领域的基础设施,还是电力相关领域的基础设施,我们都 预期会有积极的变化。 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们预期22年整体货币环境都会维持宽松状态直至 经济企稳回升,而上游通胀的压力在22年也会相对趋缓,因此对于股票市场,22年环境略好于21 年。部分龙头企业经历了21年的调整后,整体估值也相对合理。但另一方面,海外市场的压力在变 大,美联储确定开启加息周期,海外市场的波动历史上对于A股阶段性表现都有比较大的影响,但 无论是高景气行业中的持续增长还是优质龙头的估值修复,全年依然有不少机会。 对于我们中长期 持续看好的新能源、半导体等国内渗透率低位持续提升的行业,尽管21年板块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但我们看到的是行业实际增长幅度远高于股价上涨幅度,如果对比新兴产业中类似行业这个阶段的 估值,无论是从相对还是绝对估值的角度,这些板块整体都处于正常水平。同时我们认为这些行业 上行周期的持续时间是超过当前市场所认知的,我们应该减少对短期交易因素的博弈,更多从中长 期产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核心优势角度出发,找到行业内能持续超越同业的企业,从而争取获得持 续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册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 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预警提示、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 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 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 2021年,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相关的管理机 制,修订了《股票池管理办法》、《债券池管理办法》、《信用风险处置制度》等制度文件。系统建设 方面,对“金手指估值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博时产品管理系统”、 “新一代决策支持系统”等管理 平台进行持续迭代更新,同时上线了“统一风险管理平台”,提升了公司市场体系、投研体系、后台 运作、风险合规管理的系统支持能力。基金销售方面,在新基金发行和老基金持续营销的过程中, 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制定了《销售机构管理规范》,日常业务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选择有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销售基 金,并努力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 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 研究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 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 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 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登记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 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 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 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 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4131号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 合”)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2021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博时创业 板两年定开混合、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博时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不能 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竞 叶尔甸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2022年3月28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4.7.1 120,721,461.40 77,428,275.16 结算备付金 329,486.24 23,124,463.63 存出保证金 82,804.19 90,447.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77,504,419.07 401,441,559.68 其中:股票投资 677,504,419.07 401,166,259.6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75,3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7,800,640.09 应收利息 7.4.7.5 12,412.96 -32,185.4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98,650,583.86 669,853,20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750,753.67 10,339,073.6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1,634.50 798,735.85 应付托管费 170,272.44 133,122.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98,998.60 263,509.92 应交税费 1.01 0.62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79,500.00 64,500.00 负债合计 6,321,160.22 11,598,942.66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592,159,592.11 592,159,592.11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0,169,831.53 66,094,66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2,329,423.64 658,254,257.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8,650,583.86 669,853,200.43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380元,基金份额总额592,159,592.1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9月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48,993,407.53 70,407,141.34 1.利息收入 1,152,415.15 2,081,318.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24,296.35 202,299.46 债券利息收入 7,708.27 19.3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1,831.52 1,878,999.57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358,579.01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1,209,011.84 10,010,889.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9,695,919.62 9,782,193.4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8,137,226.0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3,375,866.16 228,696.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4.7.16 66,631,980.54 58,312,951.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1,981.71 减:二、费用 14,918,241.66 4,312,475.68 1.管理人报酬 10,921,132.00 2,956,958.41 2.托管费 1,820,188.73 492,826.4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896,341.09 792,444.3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318.63 0.07 7.其他费用 7.4.7.19 279,261.21 70,246.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34,075,165.87 66,094,665.6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075,165.87 66,094,665.6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2,159,592.11 66,094,665.66 658,254,257.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4,075,165.87 134,075,165.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2,159,592.11 200,169,831.53 792,329,423.6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9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2,159,592.11 - 592,159,592.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6,094,665.66 66,094,665.6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2,159,592.11 66,094,665.66 658,254,257.7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江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献,会计机构负责人:佀方方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39号《关于准予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 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定期 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92,046,785.74元,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3日正式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92,159,592.1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2,806.3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两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 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 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 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二十个工作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 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57号核准,本基金274,248,364.00份基金 份额于2021年3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 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亦可在封闭期内通过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股票投资。本基金投资 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创业板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x60%+中证港股通综 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x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x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期末的财务 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度。 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0年9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 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 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 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 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 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 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 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 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 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 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 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 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 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 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 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 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 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 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 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 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 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 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 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 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20,721,461.40 77,428,275.1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20,721,461.40 77,428,275.1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52,559,486.73 677,504,419.07 124,944,932.3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