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工银纯债定开 (164810):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8:02:47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纯债定开 :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6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3.2 存放地点 .................................................................. 53
13.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纯债定开

场内简称

工银纯债、工银纯债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4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三年集中开放申购与
赎回一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3,372,955.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9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产品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期限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期限
结构策略及证券选择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
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每年的
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陆志俊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9555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9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
号9层甲5号90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A座6-9层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


邮政编码

100033

200336




法定代表人

赵桂才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7,242,366.68

8,256,766.91

10,196,794.17

本期利润

8,646,590.43

6,427,663.12

10,511,958.87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405

0.0299

0.0490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3.96%

2.92%

4.74%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4.07%

2.97%

4.85%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9,379,188.36

7,542,220.02

11,207,580.64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440

0.0351

0.0522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22,752,144.05

222,287,415.16

225,952,775.78

期末基金

1.0440

1.0350

1.0520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47.49%

41.72%

37.6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8%

0.04%

0.69%

0.01%

0.59%

0.03%

过去六个月

2.44%

0.04%

1.39%

0.01%

1.05%

0.03%

过去一年

4.07%

0.04%

2.75%

0.01%

1.32%

0.03%

过去三年

12.36%

0.07%

8.25%

0.01%

4.11%

0.06%

过去五年

15.90%

0.08%

13.75%

0.01%

2.15%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47.49%

0.09%

31.65%

0.01%

15.84%

0.08%






CN_50470000_164810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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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06月21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21年

0.320

5,152,644.74

1,719,201.11

6,871,845.85

-

2020年

0.470

10,093,023.74

-

10,093,023.74

-

2019年

0.340

7,301,336.34

-

7,301,336.34

-

合计

1.130

22,547,004.82

1,719,201.11

24,266,205.9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
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银瑞信(含子公司)已拥有公募基金、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
资管计划、社保基金境内外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企业年
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多项产品管理人资格和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成为
国内业务资格全面、产品种类丰富、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领先、业务发展均衡的基金管
理公司之一。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
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
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敏

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
理、投资
副总监,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8
月12日

-

15年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理,
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高级分析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
任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副总监、
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0日至2019年
10月10日,担任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2月6日,担




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
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4月
26日,担任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自2016年9月26日起,变更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
2018年3月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2月9日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2018
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
15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
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
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2019年1
月15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
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
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
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
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7月27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2018
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年封闭
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目标收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信用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1月1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
1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月17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
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聚福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12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娜

固定收益
部投资副
总监,本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年5
月27日

2021年8
月12日

13年

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担任交易员;2016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投资副
总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4日至2018
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4
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丰纯债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年6月1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瑞丰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自2020年12月15日起,变更为工银
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7
日至2021年8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纯
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5月27日至2020年1月9日,
担任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8日至
2019年5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
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6月27日至2020年9月10日,
担任工银瑞信丰实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7日至
2019年8月14日,担任工银瑞信瑞景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6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瑞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7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5月20日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瑞盛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办法涵盖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程序和违规问责等。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研究人员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
联交易限制等建立投资备选池,投资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确保
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交易执行环节,交易人员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管理规定获得权限,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
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等执行原则,保证交易在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满足条件的指令,系统自
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执行。

在监控和检查环节,风险管理人员对交易价格公允性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监察稽核人员定期
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发现异常情况的,要求投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核查其真实性、
合理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措施全面落实公平交易要求,并持续地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公平
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
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
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
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
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0次。投资
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后疫情时代的经济恢复和房地产成为了经济和市场的焦点。全国品牌房企陆续陷入
债务危机,行业风险的发酵,使得更多的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如何偿还到期债务,成为众多民
营房企头顶的利剑。行业性的大面积风险、行业头部企业的率先暴雷、经营基本面对信用品质的
影响完全让位于债务的规模和结构,这些问题都是行业、市场、经济体之前没有遇到过的,也给
相关的资本市场和经济领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对于金融机构,面对风险快速收缩,进一步加剧
了民营房企债务压力,也给自身资产质量带来了隐患;对于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冷却很
快传递到土地市场,当下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地方财政收入或将受到影响,甚至部分地区还需要投
入一定资源参与到风险房企的烂尾项目处置中;对于房地产产业链,需求的影响不可避免;对于
资本市场,众多民企地产债券处于风险状态,长期来看,行业出清后,活下来的优质房企有望获
得更好的利润空间。

在人口增长的拐点逐渐清晰、城镇化速度下降的情况下,每年新房销量达到17亿平米的高峰
状态显然难以持续。长期来看,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在过去很多年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
用,未来也仍将是重要的经济推动力,但经济转型和换挡的内在需求是不可回避的。政策顺势而
为,近年来一直坚持房住不炒,而庞大行业的巨大增长惯性使身处其中的人们很难看清楚真正的
拐点什么时候到来。具体的导火索很难细究,需求、供给、金融等方面的政策都在发挥作用,政
策效应累加,终于在2021年下半年迎来剧烈的变化。

上半年煤炭价格问题随着保供见效而缓解,而房地产问题引发需求下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政策快速跟进,几次重要会议相继传递出明确的稳增长信号。货币政策延续宽松态势。年度之交
的时点,各部门、各地方的具体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协调理顺之后逐步推出,能源结构转换、地方
债务中长期等一些结构性问题也对宽信用、稳增长构成一定程度的摩擦,稳增长的具体路径和力
度,或将决定2022年经济的增长水平,也将是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看全球,联储的态度明显转鹰,而市场的反映相对淡定,两者的预期差可能是影响全球资本
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内增长压力凸显,使债券的无风险和低风险利率继续下行,在年末创下年内新低;与之形


成鲜明对比的是以民营房企债为代表的高收益债券,跌幅已超过通常固定收益的范畴。政策底已
现,但政策效应的发挥还需要较长时间,基本面未见好转,地产债的风险状态短期内还将延续。

对于债券投资来讲,防风险、降低收益预期、通过转债等偏权益资产获取增强收益或成为市场主
流。

本基金保持中性久期,力求规避信用风险,获取票息收益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稳增长的政策目标、手段、路径、抓手,将成为市场的主线。经济的长期变化
趋势难以改变,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也是坚定的方向。绿色能源和科技等新产业方兴未艾,未来
也有广阔的前景,但短期还难以完全接棒房地产和基建的退出,阶段性还需要广义的基建投资来
托底,这一轮的稳增长,可能将是新老经济齐发力、多措并举。

对债券来说,宽松的货币环境对市场有利,房地产的超预期下行将是收益率下行的动力;而
基本面的见底回稳将封锁利率的下行空间,目前市场普遍预期稳增长幅度较温和,因而利率上行
风险不大,后续需要边走边看。企业债务问题仍是债券市场的重要风险来源,需要谨慎防范信用
风险。可转债目前估值较高,自下而上可能有板块性和个券机会,但需要降低收益预期。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使得法律合规风险被
及时识别并得到控制,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

合规管理方面,一是积极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向业务部门解读、传达最新
法规和监管要求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落实各项要求的责任部门,使得公司从业人员知法、守
法。二是严格的事前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事前合法合规审核全面
覆盖公司的新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宣传推介、基金等各受托资产的投资交易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等业务,并利用系统对相关投资组合的投资合规风险实现事前控制。三是严格的事
中指标监控机制,保证投资过程的合规性。公司设置专人专岗监控投资指标,利用系统和人工结
合的方式,实现重点监控环节的刚性控制,系统无法实现控制的环节进行人工审核与复核。四是
及时的事后风险管理机制,保证潜在合规风险得到及时解决。通过系统事后监测并提示各投资组
合的被动超标情况,跟踪其限期回归到合规范围之内。五是持续开展合规培训,不断增强公司员
工合规意识,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公司通过对新员工的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的年度合规
培训、对投研人员和销售人员的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风险事件,


加深员工对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理解,从而使得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落实。

监察稽核方面,一是定期对基金投研交易、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
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跟进后续改进情况。同时,
按照年度监察稽核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稽核工作。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和监控模型,采用
有效手段,日常监控投资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利用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分析投资人员
的投资行为,防范出现违反“三条底线”的情形。三是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全面梳
理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对其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对现有的控制手段提出改进性建
议。同时,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完善业务
流程。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来自公司运作部、固定收益部(或研究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
规部,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分
管副总批准同意。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和方法,但不得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
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了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
告“7.4.11利润分配情况”。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在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
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
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
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6,871,845.85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工银瑞信纯债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
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074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工银纯债定开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纯债定开基金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工银纯债定
开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工银纯债定开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纯债定
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工银纯债定开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纯债定开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工银纯债
定开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工银纯债定开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魏佳亮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11,445.61

1,476,939.85

结算备付金



435,775.67

9,425,566.74

存出保证金



10,182.87

2,727.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22,602,356.96

355,472,22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22,602,356.96

321,962,72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33,509,5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5,111.86

12,000,000.00

应收利息

7.4.7.5

2,930,180.87

6,107,208.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27,945,053.84

384,484,662.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00,000.00

147,339,864.4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2,046,368.7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289.32

112,441.54

应付托管费



37,763.12

37,480.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464.37

5,824.06

应交税费



22,564.14

30,439.58

应付利息



681.64

5,681.6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612,147.20

2,619,147.20

负债合计



5,192,909.79

162,197,247.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13,372,955.69

214,745,195.14

未分配利润

7.4.7.10

9,379,188.36

7,542,22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752,144.05

222,287,41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7,945,053.84

384,484,662.99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6月21日。

2、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44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213,372,955.6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一、收入



11,535,673.83

12,273,090.39

1.利息收入



9,475,973.94

15,337,248.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8,674.21

164,623.01

债券利息收入



8,658,407.08

13,804,395.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387,210.83

1,366,700.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291,681.82

1,529.7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655,474.60

-1,235,265.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55,474.60

-1,229,113.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7.4.7.13.5

-

-6,151.78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1,404,223.75

-1,829,103.7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1.54

211.11

减:二、费用



2,889,083.40

5,845,427.2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310,525.71

1,321,883.12

2.托管费

7.4.10.2.2

436,842.03

440,627.6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5,366.31

6,419.48

5.利息支出



834,251.24

3,754,164.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834,251.24

3,754,164.22

6.税金及附加



24,216.14

47,653.54

7.其他费用

7.4.7.20

267,881.97

274,679.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646,590.43

6,427,663.1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8,646,590.43

6,427,663.1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4,745,195.14

7,542,220.02

222,287,415.16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8,646,590.43

8,646,590.43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372,239.45

62,223.76

-1,310,015.6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60,575,846.49

1,695,150.83

62,270,997.32

2.基金赎
回款

-61,948,085.94

-1,632,927.07

-63,581,013.01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6,871,845.85

-6,871,845.85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3,372,955.69

9,379,188.36

222,752,144.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4,745,195.14

11,207,580.64

225,952,775.78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6,427,663.12

6,427,663.12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

-

-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

-

2.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10,093,023.74

-10,093,023.74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4,745,195.14

7,542,220.02

222,287,415.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赵桂才

郝炜

关亚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625号《关于核准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三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806,410,110.28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1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为4,808,809,476.50份,其中对应场外基金份额4,805,788,226.50
份和场内基金份额3,021,250.0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99,366.22份基金份额,其中对
应场外基金份额折合为2,399,116.22份,场内基金份额折合为25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
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
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
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
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
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
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
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
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
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11,445.61

1,476,939.85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11,445.61

1,476,939.8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134,555,227.57

135,605,756.96

1,050,529.39

银行间市场

86,705,098.43

86,996,600.00

291,501.57

合计

221,260,326.00

222,602,356.96

1,342,030.9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21,260,326.00

222,602,356.96

1,342,030.96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202,928,754.70

202,710,720.00

-218,034.70

银行间市场

119,128,658.09

119,252,000.00

123,341.91

合计

322,057,412.79

321,962,720.00

-94,692.79

资产支持证券

33,477,000.00

33,509,500.00

32,500.00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55,534,412.79

355,472,220.00

-62,192.7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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