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巨潮100LOF (161607):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8:11:36 中财网

原标题:巨潮100LOF :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基金产品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信息披露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其他相关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2 存放地点 .................................................................. 66
13.3 查阅方式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融通巨潮100指数(LOF)

场内简称

巨潮100LOF

基金主代码

1616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5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0,125,421.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5年6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巨潮100指数A/B

融通巨潮100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巨潮100LOF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607

004874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161607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161657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07,385,019.25份

2,740,402.6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巨潮100目标指数跟
踪误差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巨潮100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
的资本增值。本基金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
发展的成果,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
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基金以指数化分散投资为主
要投资策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的主动调整,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
面深入研究的结合中谋求基金投资组合在偏离风险及超额收益间的最佳
匹配。为控制基金偏离目标指数的风险,本基金力求将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与目标指数增长率间的日跟踪误差控制0.5%。


业绩比较基准

巨潮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涂卫东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26948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0755)26948088

95588

传真

(0755)26935005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13、14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15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邮政编码

518053

100140

法定代表人

高峰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r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深圳证券交易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融通巨潮100指
数A/B

融通巨潮100
指数C

融通巨潮100指
数A/B

融通巨潮100指
数C

融通巨潮100指数
A/B

融通巨潮100
指数C

本期已实现收


122,082,142.34

3,168,108.66

136,095,876.55

4,893,988.77

226,921,492.75

140,194.99

本期利润

-20,818,844.69

8,013,793.28

323,103,313.96

11,746,359.13

281,067,193.57

159,394.51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365

0.5994

0.4416

0.8035

0.3451

0.2124

本期加权平均
净值利润率

-2.58%

45.16%

35.29%

61.30%

29.15%

20.00%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3.65%

-4.15%

42.62%

42.12%

41.22%

40.62%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

112,427,321.67

522,853.32

29,680,818.15

4,179,312.03

-186,480.17

8,641.94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2216

0.1908

0.0461

0.0415

-0.0002

0.0074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700,696,319.29

3,325,209.17

939,438,141.42

129,608,080.79

1,146,475,574.84

1,179,361.17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381

1.213

1.458

1.287

1.141

1.013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552.43%

69.86%

577.12%

77.21%

374.76%

24.4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其中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
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4、自2017年7月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该类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7月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融通巨潮100指数A/B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06%

0.87%

2.16%

0.81%

0.90%

0.06%

过去六个月

-6.12%

1.17%

-6.39%

1.08%

0.27%

0.09%

过去一年

-3.65%

1.34%

-6.97%

1.19%

3.32%

0.15%

过去三年

94.07%

1.31%

60.57%

1.23%

33.50%

0.08%

过去五年

91.48%

1.21%

58.95%

1.15%

32.53%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552.43%

1.62%

475.51%

1.59%

76.92%

0.03%



融通巨潮100指数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8%

0.88%

2.16%

0.81%

0.72%

0.07%

过去六个月

-6.33%

1.18%

-6.39%

1.08%

0.06%

0.10%




过去一年

-4.15%

1.34%

-6.97%

1.19%

2.82%

0.15%

过去三年

91.54%

1.31%

60.57%

1.23%

30.97%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69.86%

1.26%

41.40%

1.20%

28.46%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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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7年7月5日增设了C类份额,该类份额的统计期间为2017年7月6日至
本报告期末。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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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7年7月5日增设了C类份额,该类份额的统计期间为2017年7月6日至
本报告期末。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融通巨潮100指数A/B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21年

0.2630

6,662,990.82

10,069,915.45

16,732,906.27

-

2020年

1.6200

41,478,919.38

56,587,498.53

98,066,417.91

-

2019年

1.9400

145,668,170.51

70,933,730.87

216,601,901.38

-

合计

3.8230

193,810,080.71

137,591,144.85

331,401,225.56

-



融通巨潮100指数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21年

0.2280

2,272,557.89

33,129.43

2,305,687.32

-

2020年

1.4600

14,515,217.59

166,927.74

14,682,145.33

-

2019年

1.7500

103,463.26

78,945.01

182,408.27

-

合计

3.4380

16,891,238.74

279,002.18

17,170,240.9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
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AssetManagementCo.,Ltd.)4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82只开放式基金:即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
债券投资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
券投资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动
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创业
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互联网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跨界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汇财宝货币
市场基金、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
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
通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
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红
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研
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量化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
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稳
健添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融通产业趋势精选2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价值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
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多元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创新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鑫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稳健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融通稳健增利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
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同属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此外,
公司还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
日期

蔡志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年2
月11日

-

10

蔡志伟先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金融风险管
理师(FRM),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
就职于汇丰软件开发(广东)有限公司任高级软
件工程师。2011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风险管理专员、金融工程研究员、融




通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现任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基金业
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
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旗下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
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
度、流程和技术手段来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
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各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实现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是本基金管理的核心思想,并将此原
则贯彻于基金的运作之中。本基金运用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指数增强和风险管理,在控制基金相对
巨潮100指数基金基准的跟踪误差下,力求最终为投资者带来超越基金基准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融通巨潮100指数A/B基金份额净值为1.38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3.65%;截至本报告期末融通巨潮100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4.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稳增
长。展望2022年,国内宏观经济总体平稳,宏观矛盾在于需求侧的接力。我们认为国内货币和财
政政策将更为积极,货币政策将趋于偏松,财政政策将发力能源转型和新老基建等重点方向。


2022年1月以来,A股市场连续下跌,消化了过去三年牛市中部分高景气赛道的高估值。当
前A股估值水平已经回到合理偏低的水平;从企业盈利角度看,2022年A股非金融企业盈利呈现
前高后低,ROE高点预计在2022年1季度,全年增速预计低个位数增长。从资产配置角度看,居
民资产配置向权益资产迁移的长期趋势不变。


从结构的角度看,行业分化预计将走向均衡。一是稳增长类资产,在全面降准降息,以及地
产相关融资政策预计将有所放松下,低估值的地产龙头、银行、券商、基建链将受益稳增长政策
加码。二是高景气度行业有望在近期消化估值后重回强势,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基建的光
伏、风电。


总体而言,当前股市估值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且国内政策偏松,但今年企业盈利相对疲弱,我
们预计2022年A股市场可能呈现宽幅波动的震荡市。


具体到本基金跟踪的巨潮100指数,成分股高度集中于长线资金偏好的金融、消费龙头等低
估值高分红的企业,在当前市场走向均衡的格局下,低估值和高分红的特性预计将受益于长线增
量资金的配置需求。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继续致力于内控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加强
合规控制与风险防范,确保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合
规审核、实时监控及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进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及时发现风
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跟踪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在专项稽核方面,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针对不同业务环节的风险特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
结合对各风险点风险程度的实时判断和评估,按照不同的检查频率,对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
易执行、基金销售、后台运营、信息披露及员工职业操守管理等方面的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专项检
查,检查有关业务执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查项目覆盖了相关业务的主要风险
点。本报告期内,加大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管控措施、投资决策流程及决策依据、交易执行及后台
运作风险等敏感、重点项目的关注,确保基金运作的稳健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全年未发生合规及
风险事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
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清算部、固定收益部、国际业务部和监察
稽核部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
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
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
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
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
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小组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
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同时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
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服
务协议,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于2021年1月19日实施2020年第二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


收益为基准,融通巨潮100指数A/B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63元,巨潮100指数C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28元。


2、本基金于2022年1月19日实施2021年第一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
收益为基准,融通巨潮100指数A/B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995元,巨潮100指数C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718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3639号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
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融通巨潮100指数基
金(LOF)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融通巨潮100
指数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薛 竞

中国 .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2年3月24日 沈 兆 杰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418,509.45

55,751,128.50

结算备付金



613,142.91

2,118,894.33

存出保证金



71,536.88

121,305.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89,519,926.00

1,015,299,406.33

其中:股票投资



667,687,942.22

1,015,267,406.6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831,983.78

31,999.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86,778.49

-

应收利息

7.4.7.5

179,882.29

10,377.5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6,667.65

249,13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06,166,443.67

1,073,550,24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13,648.66

1,743,101.12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6,710.78

1,168,795.39

应付托管费



121,032.43

179,814.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20.47

45,335.4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57,401.41

900,519.30

应交税费



-

0.0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65,001.46

466,456.77

负债合计



2,144,915.21

4,504,022.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10,125,421.87

744,881,503.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3,896,106.59

324,164,719.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4,021,528.46

1,069,046,222.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6,166,443.67

1,073,550,244.96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510,125,421.87份,其中融通巨潮100
指数(LOF)A/B类基金份额总额507,385,019.25份,基金份额净值1.381元。融通巨潮100指数
(LOF)C类基金份额总额2,740,402.62份,基金份额净值1.213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512,297.30

355,265,055.84

1.利息收入



433,068.80

468,954.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26,310.58

231,874.81

债券利息收入



306,758.22

237,079.3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41,232,843.74

160,431,448.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30,647,187.70

143,113,209.1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53,045.17

605,650.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7.4.7.13.1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0,132,610.87

16,712,589.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138,055,302.41

193,859,807.7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8

901,687.17

504,845.49

减:二、费用



17,317,348.71

20,415,382.7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759,309.57

12,137,453.51

2.托管费

7.4.10.2.2

1,655,278.48

1,867,300.4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72,057.27

71,634.44

4.交易费用

7.4.7.19

4,542,056.05

6,050,491.8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0.34

1.33

7.其他费用

7.4.7.20

288,647.00

288,501.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805,051.41

334,849,673.0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805,051.41

334,849,673.0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44,881,503.00

324,164,719.21

1,069,046,222.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805,051.41

-12,805,051.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234,756,081.13

-98,424,968.62

-333,181,049.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214,698.45

24,219,878.40

78,434,576.85

2.基金赎回款

-288,970,779.58

-122,644,847.02

-411,615,626.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9,038,592.59

-19,038,592.5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0,125,421.87

193,896,106.59

704,021,528.4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5,693,210.97

141,961,725.04

1,147,654,936.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4,849,673.09

334,849,673.0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260,811,707.97

-39,898,115.68

-300,709,823.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6,807,609.48

59,711,250.01

276,518,859.49

2.基金赎回款

-477,619,317.45

-99,609,365.69

-577,228,683.1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12,748,563.24

-112,748,563.2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44,881,503.00

324,164,719.21

1,069,046,222.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帆

颜锡廉

刘美丽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18号《关于同意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
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13,273,618.60元,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折
份额为253,579.83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513,527,198.43份,业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5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13,527,198.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5]第5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88,512,868.00份基金份额于2005年6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
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巨潮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自2017年7月
5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为A/B类份额,增设C类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前端申购费用的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的份额,称为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的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分类后,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B
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
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
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巨潮100指数的成份股和预期将要被选入巨潮100指数的股票,
本基金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非成份股的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资产净


值的10%以内,但成份股更换期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进行的非成份股投资不在此比例限制范围之
内。为控制基金偏离目标指数的风险,本基金力求将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目标指数增长率间的
日跟踪误差控制在0.5%以内。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不计入本基金费用。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0%-95%,保留的现金
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巨潮100指
数收益率 X 95% +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X 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
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
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
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
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的要
求,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在编制
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