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嘉实创业两年定开 (160727):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8:11:42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创业两年定开 :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0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2 本报告期末各资产单元的净值及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53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2 存放地点 .................................................................. 59
12.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混合

场内简称

嘉实创业两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072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6,005,711.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创业板股票,也可投资于合同约定的其他市场/
板块股票,参与股票投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股票的战略配
售、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二级市场交易等。其余资产将配
置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策略、风险管
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人民币计价)×10%+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胡勇钦

张燕

联系电话

(010)652155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95555

传真

(010)65215588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05

518040

法定代表人

经雷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js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914,675.47

本期利润

40,654,553.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914,675.4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96,660,264.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8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02月10日,本报告期自2021年02月10日起至2021年12
月31日止。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41%

0.91%

4.14%

0.78%

-6.55%

0.13%

过去六个月

-3.34%

1.11%

0.89%

1.03%

-4.23%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3.85%

0.90%

9.50%

1.05%

-5.65%

-0.15%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70%*(创业板综合指数(t)/创业板综合指数(t-1)-1)+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t)/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1)-1)+10%*(恒生指数(t)/恒生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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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2月10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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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根据基金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
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
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
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5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
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


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贵


本基金、
嘉实文体
娱乐股
票、嘉实
科技创新
混合、嘉
实港股互
联网产业
核心资产
混合基金
经理

2021年2
月10日

-

7年

曾任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TMT
行业研究员。2015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TMT行业研究员、科技
组组长,现任大科技研究总监。博士研究
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张丹


本基金、
嘉实全球
互联网股
票、嘉实
文体娱乐
股票、嘉
实前沿科
技沪港深
股票、嘉
实科技创
新混合、
嘉实前沿
创新混
合、嘉实
创新先锋
混合、嘉
实港股互
联网产业
核心资产
混合基金
经理

2021年2
月10日

-

10年

2011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部任研究员,现任研究部总监兼科技投
资总监。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国籍。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
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22年2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混合基金经理变更的
公告》,张丹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由王贵重先生单独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
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
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
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
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
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
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
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
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
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
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
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
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
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
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2次,其中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
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另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
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A股市场表现和过去几年不同。过去在“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宏观背景下,叠
加外资持续流入,A股对质量因子关注度持续增加,表现为稳定增长高ROE的行业龙头公司估值
不断提升,机构的持股集中度也在不断提高。回顾2021年市场表现,一季度市场对经济复苏预期
很高,和经济复苏相关的低估值、顺周期行业表现很不错,但二季度随着疫情反复,市场重回宽
松预期,成长股二季度反弹明显,市场长期看好的赛道以及短期基本面超预期的行业,在反弹中
创给出了新高。三季度周期行业表现抢眼,核心是能耗双控带来供给约束,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上
涨。四季度经济下行明显,市场对“稳增长”预期提升,以地产为代表的稳增长行业慢慢有一定
的超额收益,由于海外加息以及国内稳增长,导致成长股出现阶段性回调,这一趋势延续到2022
年一季度。从全年来看,表现较好的行业就是周期和新能源。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聚焦在信息、能源、生命,这三个人类本质的需求上面,寻找能够在
供给侧不断提升效率,更好匹配人类需求的公司。我们始终坚信科技能够指数级的做大蛋糕,优
秀企业的价值创造,未来会更好。

在投资方法论上,我们还是坚持企业的价值创造是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需要全方面的考虑
空间、竞争、商业模式、管理层,以及估值因素。

在科技股的投资节奏把握上,我们喜欢用科技时钟的概念,也就是硬件创新、媒介迁移、商
业模式变革三个阶段。我们也形象的成为“硬三年、软三年、商业模式再三年”。

我们认为现在依然处于从智能手机驱动移动互联网浪潮之后,寻找新的大规模新硬件平台的
过程中,智能汽车、VR、物联网都是潜在的方向,其中人工智能将在本轮技术变革中扮演重要角
色,我们庆幸的看到大家对智能电动车这一新硬件平台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我们认为整个变革
刚刚开始,在这次的变革中,无论是在人工智能算法、人车交互、还是电池环节,中国企业都已
经具备全球竞争力,未来会有越来越多耳熟能详的巨头参与这场变革。我们也将勤勉努力,寻找
投资机会。

同时,我们也看到VR为硬件载体的“元宇宙”产业得到了巨头们的一致加持,虽然这个行业


还在早期,但方向上,我们还是可以多一些期待。

政策层面,教育政策在7月份落地,也让整个社会更加关注esg问题。我们在和投资者交流
的过程中,反复强调企业正的外部性,未来这个权重会进一步增加。而由此引发的互联网反垄断
担心,我们始终相信反垄断有助于规范行业行稳致远,增加整个社会的效率。

宏观是波动的,产业是有脉络的。过去十五年,大体可以分三个阶段,05-10年,总量的高
速发展;10-15年,移动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16-20年,白酒、医疗服务为代表的消费升级,以
及中美博弈背景下的产业升级。那未来5-10年是什么呢?我认为还是促消费、提效率、补短板、
和国际化。中国科技的崛起必然带来国力的崛起,国力的崛起必然带来科技的进一步提升。我们
会出现很多总部在中国的国际化企业。当然,所有过程都不会一帆风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8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5%,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宏观背景是“国内财政货币发力稳增长、海外加息应对通胀”。首先,海外经济的周
期性以及金融市场表现在2022年和国内可能并不同步;其次,稳增长政策的目的是解决短期经济
下滑斜率问题,但长期的重点还是在调结构。因此,在流动性宽松的背景下,成长股虽然有波动,
但全年仍然有机会。但和2021年相比,成长股的机会更多体现在阿尔法,而不是贝塔。此外,要
符合大的产业趋势。

一方面,2022年,稳增长的各类资产在开年以后有了大幅超额的表现,另一方面,过去3年
表现较好的以新能源、半导体、创新药为代表的成长类资产则大幅跑输,本基金也出现了显著的
下跌。但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依然要去思考主要矛盾,以及从3-5年维度的主要方向。而如果我
们从一个3年视角去看问题,则会非常清晰,那就是我们可不可以不发展科技行业?房地产为主
体的经济能否满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靠什么满足?答案是很清
晰的,就是我们必须通过发展科技、高端制造业来突破中等收入陷阱,不断的提升大家的生活水
平。虽然做投资不能只靠宏大叙事,好资产也要好价格,但宏大叙事往往能够告诉我们哪里有更
多的投资机会,以及更高的潜在回报率。

展望全年,行业的波动预计会进一步加大,行业间的收益率则会进一步收敛。选择标的的标
准则需要更加严格,我们会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力争为投资人获取有竞争力的正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法律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
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全力支持创新业
务,新产品新业务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产品方案、业务模式,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
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全流程开展投资交易监督。一是事前防范,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分
析,IT事前设置,建立禁限库,合规培训、承诺书等方面开展;二是事中实时监控,如实时回答
组合经理、交易员投资交易事项,盘中交易审批等;三是事后检查及改进,如检查投资交易合规
情况,对异常行为进行提示、处理建议并督促改正。

(3)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部稽核,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
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

(4)基金法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
错和风险隐患,重点防控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
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按时完成合规报告和各项统计报表及调查、专题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
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
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8756_A3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2
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2月10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实创
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54,675,400.55

结算备付金



505,444.34

存出保证金



134,341.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41,691,273.63

其中:股票投资



741,691,273.6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40,890.57

应收利息

7.4.7.5

37,219.5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098,684,570.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31,407.48

应付托管费



238,567.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36,179.6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18,150.68

负债合计



2,024,305.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056,005,711.17

未分配利润

7.4.7.10

40,654,553.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6,660,264.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8,684,570.4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02月10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2月10日起
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385元,基金份额总
额1,056,005,711.1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一、收入



59,207,778.93

1.利息收入



4,139,889.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527,025.9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612,863.08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498,660.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697,843.0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800,817.8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7

51,569,228.9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减:二、费用



18,553,225.42

1.管理人报酬

-

14,608,790.62

2.托管费

-

2,434,798.4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1,276,838.9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232,797.4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654,553.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654,553.5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056,005,711.17

-

1,056,005,711.17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40,654,553.51

40,654,553.51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

-

2.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056,005,711.17

40,654,553.51

1,096,660,264.6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经雷

梁凯

李袁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91号《关于准予嘉实创业板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
年2月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2月1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
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1,056,005,711.1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
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
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
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
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
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具体


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
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估值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进
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7.4.4.13 分部报告








无。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为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6.5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
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
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54,675,400.55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354,675,400.5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90,122,044.65

741,691,273.63

51,569,228.98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90,122,044.65

741,691,273.63

51,569,228.9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6,902.9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50.14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66.55

合计

37,219.59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36,179.65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136,179.6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218,150.68

合计

218,150.68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56,005,711.17

1,056,005,711.17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56,005,711.17

1,056,005,711.17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02月1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56,005,711.1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25,020.84份基金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0,914,675.47

51,569,228.98

40,654,553.5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0,914,675.47

51,569,228.98

40,654,553.51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459,806.2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4,701.77

其他

2,517.89

合计

1,527,025.93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97,843.08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2,697,843.08



7.4.7.12.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64,522,960.8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61,825,117.8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97,843.08



7.4.7.12.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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