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软件ETF (159852):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软件ETF :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5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2 存放地点 .................................................................. 66 13.3 查阅方式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ETF 场内简称 软件ETF 基金主代码 15985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623,92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9998-12-31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2月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等)导致无法完 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 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 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的,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软件服务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 数基金,跟踪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 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胡勇钦 许俊 联系电话 (010)65215588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95566 传真 (010)652155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 楼09-14单元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0000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经雷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js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483,529.94 本期利润 29,503,161.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4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9.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5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1,561,379.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8,185,300.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5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5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01月29日,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29日起至2021年12 月31日止。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13% 1.09% 4.32% 1.11% -0.19% -0.02% 过去六个月 -2.60% 1.36% -4.73% 1.39% 2.1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7.52% 1.42% 0.18% 1.46% 7.34% -0.04%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100%*(中证软件服务指数(t)/中证软件服务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080000_159852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1月29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CN_50080000_159852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注:上述数据根据基金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 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 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 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5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 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 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田光 远 本基金、 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联 接、嘉实H 股50ETF(QDII) 、嘉实中 证沪港深 互联网 ETF、嘉实 中证稀土 产业 ETF、嘉实 中证科创 创业 50ETF、嘉 实中证电 池主题 ETF、嘉实 中证稀土 2021年6 月4日 - 6年 曾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量 化研究员,2017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从事指数基金投资 研究工作。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产业ETF 联接、嘉 实中证新 能源 ETF、嘉实 中证科创 创业 50ETF发 起联接、 嘉实中证 稀有金属 主题 ETF、嘉实 中证软件 服务ETF 联接、嘉 实中证海 外中国互 联网 30ETF(QDII) 、嘉实中 证稀有金 属主题 ETF发起 联接基金 经理 高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1年1 月29日 2021年7 月2日 7年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 部外汇及衍生品交易员。2015年加入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指数投资部指数研究 员,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北京大学 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 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 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 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 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 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 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 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 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 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 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 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 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 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 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 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2次,其中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 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另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 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剔除建仓期后,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0.05%,年度化拟合偏离度为0.74%。 本基金的跟踪误差主要来源于基金的申购赎回、样本股停牌、样本股分红以及样本股调整的 冲击。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软件服务指数,该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选取涉及软件 开发、软件服务 等业务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以反映软件服务产业上市公司整体表现, 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及其它指数投资技术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以达到有效跟踪 标的指数的目的;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时地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5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52%,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软件服务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 策略,积极应对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力争进一步 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中证软件服务指数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法律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 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全力支持创新业 务,新产品新业务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产品方案、业务模式,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 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全流程开展投资交易监督。一是事前防范,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分 析,IT事前设置,建立禁限库,合规培训、承诺书等方面开展;二是事中实时监控,如实时回答 组合经理、交易员投资交易事项,盘中交易审批等;三是事后检查及改进,如检查投资交易合规 情况,对异常行为进行提示、处理建议并督促改正。 (3)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部稽核,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 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 (4)基金法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 错和风险隐患,重点防控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 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按时完成合规报告和各项统计报表及调查、专题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 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 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8756_A3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 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 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 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 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910,579.18 结算备付金 65,498.06 存出保证金 15,09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04,837,369.60 其中:股票投资 304,837,369.6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94.3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309,829,035.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23,493.7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9,117.84 应付托管费 23,823.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69,218.2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08,082.00 负债合计 1,643,735.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86,623,921.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21,561,379.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8,185,300.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9,829,035.5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01月29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1月29日起 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752元,基金份额总 额286,623,921.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一、收入 33,462,851.51 1.利息收入 125,952.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2,902.5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049.6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466,060.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0,438,417.6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027,642.8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7 1,019,631.7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851,207.14 减:二、费用 3,959,689.82 1.管理人报酬 - 1,500,250.62 2.托管费 - 300,050.0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1,936,534.7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222,854.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503,161.6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503,161.6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568,623,921.00 - 568,623,921.0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29,503,161.69 29,503,161.69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82,000,000.00 -7,941,782.51 -289,941,782.5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674,000,000.00 15,816,968.46 689,816,968.46 2.基金赎 -956,000,000.00 -23,758,750.97 -979,758,750.97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86,623,921.00 21,561,379.18 308,185,300.1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经雷 梁凯 李袁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53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软件服务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29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68,623,92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 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 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 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 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 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 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4.4.12 外币交易 无。 7.4.4.13 分部报告 无。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为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4,910,579.18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4,910,579.1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03,817,737.85 304,837,369.60 1,019,631.75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债 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03,817,737.85 304,837,369.60 1,019,631.7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446.1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1.39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其他 6.80 合计 494.30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69,218.22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169,218.22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预提费用 208,082.00 合计 208,082.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568,623,921.00 568,623,921.00 本期申购 674,000,000.00 674,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56,000,000.00 -956,000,000.00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86,623,921.00 286,623,921.00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01月29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68,623,921.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21.00份基金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8,483,529.94 1,019,631.75 29,503,161.6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270,571.98 -8,212,354.49 -7,941,782.51 其中:基金申购款 31,994,528.00 -16,177,559.54 15,816,968.46 基金赎回款 -31,723,956.02 7,965,205.05 -23,758,750.9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8,754,101.92 -7,192,722.74 21,561,379.18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3,685.5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7,621.12 其他 1,595.90 合计 82,902.54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6,751,173.17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13,687,244.4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30,438,417.61 7.4.7.12.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695,413,308.06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678,662,134.89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6,751,173.17 7.4.7.12.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979,758,750.97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334,702,647.97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631,368,858.56 赎回差价收入 13,687,244.44 7.4.7.12.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2.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