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福达股份(603166):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 208,327,029.5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34,652,468.45 元,按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23,465,246.85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5,927,533.20 元,扣除 20 20 年度分配的股利 118,403 ,742.00 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8,711,012.80 元。 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福达股份 未来三年( 2020 年 -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646,208,65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23,104,325.50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 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 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达股份 60316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海涛 蒋卫龙 办公地址 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 秧 十八路东侧 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 塘工业园 秧 十八路东侧 电话 0773 - 3681001 0773 - 368100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2021 年国内 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汽车生产量为 2608.2 万辆,销量为 2627.5 万辆。结束了 2018 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 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 350 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3.4% ,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 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受国际市场的恢复、中国品牌竞争力提升等因素推动,我国汽车 出口表现出色,从 4 月份以来,多次刷新历史记录,年度出口首次超过 200 万辆,实现了多年 来一直徘徊在 100 万辆左右的突破;中国品牌汽车受新能源、出口市场向好带来的拉动作 用, 市场份额已超过 44% ,接近历史最好水平 。 1 、乘用车市场继续保持 2000 万辆以上规模 从全年乘用车销量变化情况来看,乘用车产销同步增长,分别为 2140.8 万辆、 2148.2 万辆, 分别增长 7.1% 和 6.5% 。年初由于基数较低,乘用车市场表现出大幅增长的状态,但是随着芯片 供应不足问题逐步呈现,叠加同期基数的快速提高,乘用车市场开始出现下滑,且降幅有所扩 大。进入四季度,伴随着芯片问题的逐步缓解,乘用车市场运行趋稳,降幅逐渐收窄。 2 、商用车产销有所下降 2021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67.4 万辆和 479.3 万辆,同比下降 10.7% 和 6.6% 。今年商 用车市场的波动主要是由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法规切换导致的需求波动,国五产品在购置成 本和使用成本方面都低于国六产品,因此市场更青睐于国五产品。 从全年商用车走势看,上半年表现明显好于下半年。其中一季度由于同期基数较低,产销 呈现大幅增长,二季度开始销量同比下降,下半年下降趋势更为明显。从 2021 年客货细分车型 产销情况看,货车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减量都比较大,其中重型货车减量最 大;客车中,轻型客车的增长拉动了整体客车产销的增长。 3 、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 350 万辆 新能源汽车成为行业最大亮点,其市场发 展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新发展阶段,呈 现出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局面,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 础。 2021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同比均增长 1.6 倍,市场占 有率达到 13.4% ,高于上年 8 个百分点。 从新能源汽车走势情况来看,全年保持产销两旺的发展局面, 3 月份开始月销量超过 20 万 辆, 8 月份超过 30 万辆, 11 月份超过 40 万辆, 12 月份达到 53 万辆,表现出持续增长势头。 (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 、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工程机械 、农机、船舶等动力机械发动机曲轴、汽车离合器、螺旋 锥齿轮、精密锻件和高强度螺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 2018 年与 ALFING 共同出资设立 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大型曲轴。本公司是 国内发动机锻钢曲轴、汽车离合器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精密锻造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 之一。公司配套产品类型已涵盖商用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船舶。 此外,公司产品以配套商用车为主,同时通过合资公司正在加大拓展船用发动机曲轴产品等非 道路用发动机曲轴 配套业务。公司的客户也正以境 内整车厂、主机厂为主逐步发展为境内外客 户并重的产业格局。 2 、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现阶段以自主经营为经营战略,经营模式以主机配套为主,面向售后服务市场销售为 辅。其中主机配套是公司直接接受各大发动机和整车厂商的订单,为其配套供应产品;售后服 务市场是公司将产品出售给分布在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零配件销售商,汽车零配件销售商再向售 后服务市场零售。主机配套市场对零部件配套企业的产品供应保证和质量标准有着较高的要求, 该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较售后服务市场的价格略高,可获得利润空间较大。 公司 201 9 - 202 1 年主 机配套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8.29% 、 98.97% 、 9 7.5 % 。 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通常为销售、生产、采购、售后服务四个环节。 在销售环节,公司对配套客户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一般需要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实现 配套的发动机和整车厂商大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公司与主机配套厂商签 订购销合同,直接发货到配套的主机厂,并与主机配套厂商结算。在境内销售方面,公司设专 职销售团队负责对所覆盖区域的客户提供现场服务和销售管理工作。对于公司的境外销售及客 户 服务,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在欧洲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福达技术(欧洲)有限公司 ,负责 技术研发、客户维护、市场开拓等具体工作。 在生产环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用专业化分工生产模式:桂林曲轴公司、襄阳曲轴公司 从事曲轴加工业务;桂林齿轮公司从事螺旋锥齿轮业务;离合器分公司从事离合器业务;福达 锻造公司从事精密锻件业务;全州部件公司从事高强度螺栓业务;公司与 ALFING 共同设立的合 资公司福达阿尔芬公司从事船机曲轴等大型曲轴业务。各单位从配套厂家或销售商取得客户订 单后,根据订单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客户需求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产品检验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设备管理部门负 责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 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采购由 母公司采购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外地子公司除外)。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 体系,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日常采购控制以及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 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 在售后服务环节,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机厂商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 本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 务包括对主机厂商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 司产品的服务,主机厂商售出产品后对用户的服务。对主机厂商售出后用户的服务,一般委托 主机厂商的售后服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委托协议,双方审核同意后进行费用结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 上年 增减 (%) 2019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3,676,446,622.6 4 3,389,635,667.7 4 8.46 3,212,353,820.64 3,210,776,5 5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2,637,811,713.1 6 2,264,816,923.5 6 16.47 2,150,327,481.70 2,159,265,316.41 营业收入 1,814,609,944.5 0 1,770,306,191.7 9 2.50 1,514,774,256.12 1,514,774,256.12 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8,327,029.50 200,584,1 48.36 3.86 133,306,612.36 142,244,44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89,464,100.77 149,505,439.22 26.73 96,373,759.02 96,373,75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22,726,572.43 272,107,984.70 18.60 347,486,955.06 347,486,955.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8.53 9.14 减少 0.61 个 百分点 6.29 6.69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34 0.34 0 0.22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34 0.34 0 0.22 0.2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第一季度 ( 1 - 3 月份) 第二季度 ( 4 - 6 月份) 第三季度 ( 7 - 9 月份) 第四季度 ( 10 - 12 月份) 营业收入 537,928,461.31 510,305,175.44 346,764,592.61 419,611,71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2,178,363.94 56,980, 379.42 39,681,298.42 49,486,98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55,422,240.71 62,851,088.20 32,418,048.31 38,772,72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17,169,744.98 165,406,654.38 - 121,031,546.39 161,181,719.4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 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3,69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 26,77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上一月 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 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福达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28,020,026 384,387,985 59.48 0 质押 180,090,00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黎福超 0 24,000,000 3.7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广西农垦资本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 16,759,776 16,759,776 2.59 16,759,776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国任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统险 2 9,310,986 9,31 0,986 1.44 9,310,986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上海季胜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季 胜激光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9,278,386 9,278,386 1.44 0 无 0 其他 黎锋 0 6,084,000 0.9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海铂绅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铂绅二十一号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 5,772,811 5,772,811 0.89 5,772,811 无 0 其他 彭敏 5,586,592 5,586,592 0.86 5,586,592 无 0 境内自然人 常州投资 集团有 限公司 5,586,592 5,586,592 0.86 5,586,592 无 0 国有法人 成都立华投资有 限公司-立华定 增重阳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5,586,592 5,586,592 0.86 5,586,592 无 0 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黎福超为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黎锋、黎莉、黎海、黎宾 为黎福超之子 / 女,吕桂莲为福达集团董事,因此前述人员构成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 控股股东之间的 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 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67,644.66 万元,比年初增加 8.46% ;营业收入 181,460.99 万元,同比增长 2.5%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32.70 万元,同比增加 3.86%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3,781.17 万元,比年初增加 16.47% ;基本每股收益 0.34 元,与上 年持平。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 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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