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招商丰泰LOF (161722):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招商丰泰LOF :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 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1.1 重要提示 ............................................................................................................ 1 1.2 目录 ................................................................................................................... 2 §2 基金简介 ....................................................................................................................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5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5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7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6 §13 备查文件目录.......................................................................................................... 6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2 存放地点 ......................................................................................................... 66 13.3 查阅方式 ......................................................................................................... 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 场内简称 招商丰泰LOF 基金主代码 161722 交易代码 1617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2,486,475.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7月22日 注:本基金自2021年8月23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为“招商丰泰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在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灵活配置,在控制下行 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 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动调整股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 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 的选择。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 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 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 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 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面利率较高、信用 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特点。因此本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 存托凭证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单利年化)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 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潘西里 许俊 联系电话 0755-83196666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95566 传真 0755-83196475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邮政编码 51804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大楼8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9,306,855.01 76,626,844.66 14,834,979.14 本期利润 39,488,581.34 91,984,004.16 21,286,909.7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4 0.2385 0.136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6.60% 19.52% 12.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80% 21.62% 13.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3,412,722.97 211,199,013.28 31,492,539.4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371 0.3331 0.09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5,899,198.69 845,175,265.83 359,530,888.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37 1.333 1.09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3.70% 33.30% 9.60%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5% 0.34% 1.13% 0.01% 1.22% 0.33% 过去六个月 3.16% 0.54% 2.27% 0.01% 0.89% 0.53% 过去一年 7.80% 0.50% 4.50% 0.01% 3.30% 0.49% 过去三年 48.45% 0.42% 13.50% 0.01% 34.95% 0.41% 过去五年 33.18% 0.71% 22.50% 0.01% 10.68% 0.7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3.70% 0.62% 30.48% 0.01% 13.22% 0.6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 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 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资格,在主动权 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FOF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潇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21年11 月13日 - 11 女,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计员、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 究所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姚飞军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已 离任) 2019年8 月17日 2021年11 月13日 14 男,经济学硕士。2007年3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交易员及交易主 管;2012年8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交易总监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2015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招商丰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 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现任投资管理四部专业总监兼 招商增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西林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已 离任) 2019年2 月22日 2021年11 月13日 11 男,硕士。2010年6月加入上海申银万国 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历任交通运输行业 分析师、高级分析师、资深高级分析师及 现代服务业研究部副总监;2015年11月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招商中 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兼招商安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兴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偏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 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 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 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 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 定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 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情况的监控与检查稽核、异常交易的监控等进行了规定。为保证各 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基金管理人合理设 置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 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 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 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 资决策机会。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护程序。基金管理人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组合经理等 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 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 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规要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 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也 对分析中发现的价格差异次数占比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报告期内,公 司旗下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分析中未发现异常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 向交易,基金管理人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 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 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共发生过七次,原因是指数量化投资组合为满足投资策略需要而发 生反向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股票市场震荡,板块之间分化加大,风格轮动较快。上证指数全年涨幅4.80%, 沪深300冲高回落,全年累计下跌5.20%,但结构性的机会并不差,代表成长风格的创业板 指全年上涨12.02%,中证500和中证1000等中小市值公司为主的指数也表现较好。行业和 主题上看,受益产业升级的景气制造业有较好的投资机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成为贯穿全 年的主线。在上半年市场震荡阶段,组合逐步优化结构,在受益经济和通胀回升的金融、 周期板块和中小市值个股中挖掘机会,但在二季度末市场的反弹行情中显得进攻性不足。 下半年转向景气度趋势向上,受益长期碳中和的新能源行业等,也逐步增配稳增长行业对 行业配置进行均衡。同时精选个股,寻找估值、盈利增速相对匹配的公司,但对主题行情 的把握和挖掘有待提升。 2021年可转债市场是上涨的,尤其是三季度之后,可转债的溢价率有了显著的提升, 因此组合在三季度之后逐步降低了可转债的持有比例,兑现了部分收益。 2021年债券市场震荡下行,利率整体下行,信用分化继续加剧,全年货币政策维持宽 松。组合在严控组合债券违约风险的前提下,对优质资产进行重点配置,同时利用期限利 差和同品种债券不同类型的配置提升了组合整体的静态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4.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国内的稳增长的政策已经比较明确,从政策出台到政策见效尚需时间。 国内的货币政策仍然维持宽松,在已经降息降准的基础上,仍然可以预期货币政策有进一 步的宽松。国外美国受到通胀高企的影响,加息的概率显著增加,对全球的流动性形成制 约。 股票市场方面:年初市场表现不佳,主要受到海外流动性收紧预期、国内经济疲弱和 稳增长政策落地节奏不及预期等影响,但全年来看,外紧内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国内所处 的增长政策的周期位置相对有利。随着政策稳增长力度加大以及前瞻指标改善,稳增长相 对受益;待增长预期平稳,可能要更加注重结构性机会,淡化指数影响,更多关注成长股 的机会。 可转债方面:由于可转债的估值处于历史的绝对高位,所以组合会维持可转债的低仓 位运作,如果未来可转债的估值回归到合理水平,会逐步加仓可转债。 债券市场方面:由于今年的主基调目前是宽货币宽信用,所以债券市场的利率曲线有 陡峭化的趋势,因此久期要有适当的控制。于此同时,由于信用分化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资产荒的逻辑没有根本的改变,核心资产的配置仍然是个较优的选择。全年要紧跟货币政 策,谨放货币政策转向的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合法经营和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原则,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稳健、合规,基金的投资、交易、后台等运作规范有序。基 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及合规控制部门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工作: 1、公司实施了员工全面培训和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包括不定期推送监管动态和风险 案例,持续整理风险点录入系统定期推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规考试,不定期开展各类 合规主题培训等,丰富培训形式,不断提升员工合规与风控意识; 2、公司合规风控部门通过事中合规控制系统、事后投资风险管理系统、风险管理模型 等对基金投资合规情况及风险情况进行严格的内部监控和管理; 3、定期稽核方面,除了每季度会对各业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稽核,公司合规审计部 门还根据监察稽核计划,对公司的关键业务部门及业务流程进行了专项稽核和检查; 4、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及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公司各业务部门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 度体系,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管理程序均符合相关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及其他有损基金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基金若曾因市场波动、申购赎回等原因出现了相关投资比例限 制被动突破的情形,均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和要求。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因权证未行权、可转债未及时卖出或转股等有损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投资失误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规范经营、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 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 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 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 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 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 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 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 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 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 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 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 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 案,咨询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 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 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 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 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4.9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 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 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招商丰泰灵活配置 混合(LOF) 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招商丰泰 灵活配置混合(LOF) 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 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管 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招商丰泰灵 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招商丰 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 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管理人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招商丰泰 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 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钟鸣 刘西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21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 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3,582,105.81 5,019,201.25 结算备付金 5,414,493.32 5,247,002.37 存出保证金 81,358.71 86,125.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89,322,723.27 750,076,774.78 其中:股票投资 153,323,540.77 210,311,521.9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35,999,182.50 539,765,252.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8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60,782.45 4,517,993.44 应收利息 7.4.7.5 6,986,403.76 6,165,213.1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2,786.09 11,59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06,480,653.41 851,123,910.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21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 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9,5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485,065.33 应付赎回款 1,041.40 106,845.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6,063.99 404,767.69 应付托管费 81,515.98 101,191.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10,189.18 627,364.95 应交税费 46,798.65 43,407.09 应付利息 15,845.47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00,000.05 180,002.89 负债合计 70,581,454.72 5,948,645.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42,486,475.72 633,976,252.55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3,412,722.97 211,199,013.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5,899,198.69 845,175,265.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6,480,653.41 851,123,910.86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37元,基金份额总额 442,486,475.7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0年 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 一、收入 48,789,804.44 99,350,411.09 1.利息收入 17,037,917.85 12,131,686.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0,399.11 175,880.39 债券利息收入 16,397,076.06 11,467,779.5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450,442.68 488,026.58 其他利息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0,646,182.21 71,839,375.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8,557,580.16 68,778,283.1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056,562.75 2,363,662.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3.5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23,400.00 股利收益 7.4.7.16 1,032,039.30 720,830.0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7.4.7.17 -9,818,273.67 15,357,159.5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8 923,978.05 22,189.56 减:二、费用 9,301,223.10 7,366,406.9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631,270.47 2,801,437.66 2.托管费 7.4.10.2.2 907,817.68 700,359.4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3,468,896.59 3,474,887.48 5.利息支出 949,724.29 63,245.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949,724.29 63,245.12 6.税金及附加 44,731.97 28,208.19 7.其他费用 7.4.7.20 298,782.10 298,269.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39,488,581.34 91,984,004.1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9,488,581.34 91,984,004.1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3,976,252.55 211,199,013.28 845,175,265.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9,488,581.34 39,488,581.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91,489,776.83 -57,274,871.65 -248,764,648.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2,123,668.21 134,088,719.65 476,212,387.86 2.基金赎回款 -533,613,445.04 -191,363,591.30 -724,977,036.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42,486,475.72 193,412,722.97 635,899,198.6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28,038,348.81 31,492,539.46 359,530,888.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91,984,004.16 91,984,004.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305,937,903.74 87,722,469.66 393,660,373.4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4,696,015.67 91,182,507.75 415,878,523.42 2.基金赎回款 -18,758,111.93 -3,460,038.09 -22,218,150.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3,976,252.55 211,199,013.28 845,175,265.8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王小青___ 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36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7,094,136,239.15份,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0162号验资报告。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 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 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的全部条款已 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最新公告的《招商丰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单利年化)。 本基金于2015年7月22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 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 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 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 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 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 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 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 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 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 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 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 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 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 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 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 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 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 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 额入账。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 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 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 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 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 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 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 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无需在受益期内预提或分摊,则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 需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法,预提或待摊时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 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 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 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 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 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 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 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 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 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 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 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 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 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 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 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 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582,105.81 5,019,201.25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