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稀土ETF易方达 (159715):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稀土ETF易方达 :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意见 .................................................................................................................................. 16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7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7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2 存放地点 ............................................................................................................................... 58 12.3 查阅方式 ............................................................................................................................... 58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 ETF 场内简称 稀土 ETF 易方达 基金主代码 159715 交易代码 15971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4,030,274.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9 月 10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 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 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 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 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此外,本 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 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管 理人可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在加强风险防范并 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 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 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李申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021-60637111 传真 020-38798812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6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 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 楼 邮政编码 5106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 厦 43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816,047.83 本期利润 - 11,737,826.5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7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3.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7.7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30,325,673.6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7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3,704,600.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3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7.7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过去三个月 9.39% 1.91% 8.74% 1.94% 0.65% - 0.03%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 7.70% 2.12% - 9.59% 2.37% 1.89% - 0.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 2021 年 9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 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在上市交易前已完成拟合标的指数。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59%。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1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 13,244.2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海外投资、 FOF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成 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03 月 13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4 日)、易方达 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 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 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 沪港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 09 - 01 - 13 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任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 室交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 金运作专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成指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 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并购重组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 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 MSCI 中 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 5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伍 臣 东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 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2021 - 09 - 04 - 4 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支 持专员、指数研究员 经理、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证 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自 2021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易方达中证 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平交易的 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原则、反向交 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 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 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建立并实行集中 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 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 日反向交易;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 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 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反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 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 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 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 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 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0次,其中27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 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 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中证稀土产业指数,该指数选取涉及稀土开采、稀土加工、稀土贸易和稀土应用等 业务相关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稀土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 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回顾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是对全球各国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制定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我国坚持动态清零的防疫总方针,以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疫策略, 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了“十四五” 良好开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4万亿元,按不变价格 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宏观政策方面,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联动,强调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 调控政策有机结合。 资本市场方面,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宏观政策稳健有效的背景下,2021年A股市场整体 表现较好,上证指数上涨4.8%,实现连续三年上涨。从市场结构上看,不同的风格和行业板块受宏 观环境和自身基本面状况影响,收益率表现差异较大。在风格方面,中小市值风格收益率高于大市 值风格,成长风格收益率高于价值风格,具体来看,2021年中证1000指数、中证500指数、创业 板指涨幅居前,分别上涨20.5%、15.6%、12.0%;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跌幅居前,分别下跌 10.1%、5.2%。本报告期内,中证稀土产业指数出现一定程度回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建仓期间内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以及审慎的建仓策略,在严 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进行建仓工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3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0%,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9.59%。受建仓期影响,年化跟踪误差为15.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将延续,但各国宏观政策和疫情不断演化背景下防控措施的差 异,或将导致经济恢复节奏不同步、水平不均衡,从而影响不同资本市场的表现。2022年是我国实 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的内外部挑战。统 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仍是下一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稳增长为导向的货币与 财政政策将着力于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财政发力将适度前置,为 提振内需、新基建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精准有力支持,推动创新驱动的新发展格局逐渐形成, 经济运行有望保持在合理区间。在稳字当头、政策托底的宏观背景下,A股上市公司中符合国家发 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的优质企业有望保持良好的成长性和稳健的财务业绩,长期配置价值将随着时间 推移而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入关键阶段,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 注册制改革将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优质上市公司,长期视角下A股市场在国内与全球资产 配置中的重要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双碳”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风电节能产业迎来高速发展,对于 上游材料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将释放稀土需求的巨大潜力,而稀土的供给格局也在规范管理下实现 优化,其长期的投资和配置价值值得关注。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 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为长期看 好稀土产业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重点 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审视健全制度流程 并强化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 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培育合规文化、严守合规底线、防控违法违规行为是监察稽核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这个 工作重点,秉持“客户利益至上、实事求是、坚守长期”的核心价值观,树立弘扬“合规、诚信、专业、 稳健”的行业文化,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加大力度持续开展员工合规风控教育培训、强化合规监 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员工合规风控意识,深入践行“受人之托、为人理财”的信义义务。 (2)坚持“守底线、保合规、防风险”的思路,紧密跟踪监管政策动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持续完善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和系统工具,加强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各种 投资限制的监控提示;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控制要求,加强对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运 作的监控检查和反馈提示;持续完善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监测管控机制, 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确保旗下基金资产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稳健规范运作。 (3)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持续督促健全公募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质量内控机制和 工具手段,严格进行合规审查,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特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 策、自律准则,进一步完善基金销售相关业务规范,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长期理性投资。持 续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认真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产品销 售给适当客户”职责义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5)持续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基金合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机制流程,不断推进信息披露文件制作审核的系统化,持续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6)全面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最新反洗钱法规与监管要求, 下大力气完善提升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进一步修订制度流程、充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 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健全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机制方法,提升洗钱风险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有效性,不断提高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反洗钱工作以风险为本向纵深发展。 (7)深入贯彻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等 规定,不断完善业务过程中的廉洁从业管理机制,加强对员工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方 面的教育宣导和培训,努力将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要求渗透落实到业务活动和日常经营 的各个环节。 (8)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基金销 售、产品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工作领域开展内审检查,坚持不断查缺补漏、防微杜渐,推动 公司内控及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提升。 (9)不断检讨回顾合规管控框架和机制,促进监察稽核自身制度流程和工具手段的完善,持续 提升监察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规范性、针对性与有效性。 (10)继续顺利通过GIP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鉴证,获得GIPS鉴证报告,鉴证日期区间为 2001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努力防范和 控制重大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 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 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 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 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 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 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5198号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 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易方达中证稀 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 三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 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 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熹 陈轶杰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2022年3月25日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391,285.63 结算备付金 751,237.71 存出保证金 128,346.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54,813,357.46 其中:股票投资 354,813,357.4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87,164.70 应收利息 7.4.7.5 1,467.6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368,772,859.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74,861.0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997.31 应付托管费 15,332.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87,658.1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4,144,410.67 负债合计 5,068,259.5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94,030,274.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 30,325,673.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3,704,600.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8,772,859.89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 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230元,基金份额总额394,030,274.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 10,139,383.01 1. 利息收入 57,233.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7,233.7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 填列) - 4,734,899.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4,883,863.8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48,964.4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 填列) 7.4.7.16 - 6,921,778.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 ” 号填列) 7.4.7.17 1,460,061.35 减:二、费用 1,598,443.55 1 .管理人报酬 190,736.44 2 .托管费 63,578.81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7.4.7.18 1,236,244.26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 7 .其他费用 7.4.7.19 107,884.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 列) - 11,737,826.5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 11,737,826.5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 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31,030,274.00 - 431,030,274.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1,737,826.56 - 11,737,826.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 号填 列) - 37,000,000.00 - 18,587,847.10 - 55,587,847.10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809,000,000.00 - 76,447,977.69 732,552,022.31 2. 基金赎回款 - 846,000,000.00 57,860,130.59 - 788,139,869.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94,030,274.00 - 30,325,673.66 363,704,600.3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 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23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9 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1,030,27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 息折合16,274.0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 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431,030,274.00 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31,014,000.00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 共计人民币16,274.00元 ,经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468000_G65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2021年9月1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列示。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以及由本基金申购对价包含可以现金替代时被可以替代成分股票在未补足(或未强制退款)前形成的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而来的未实现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 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 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 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 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 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 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 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收益分配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 上述原则进行修改或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 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