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华环保 (164304):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0:14:4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环保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
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意见 ....................................................................................................................................... 17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7
6.3 其他信息 ....................................................................................................................................... 17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7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 62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9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2 存放地点 ..................................................................................................................................... 68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场内简称

新华环保

基金主代码

164304

交易代码

164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946,094.3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
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
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
合,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
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齐岩

李申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021-60637111

传真

010-68779528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
力帆中心2号楼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
力帆中心2号楼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

40001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翟晨曦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
5层

注册登记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
号楼1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1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6,478,509.32

3,303,416.54

本期利润

49,707,233.73

10,195,076.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821

0.139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3.46%

13.2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49%

13.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284,597.71

-20,366,603.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30

-0.24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7,126,181.53

96,119,887.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839

1.134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9.07%

13.8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过去三个月

0.85%

1.61%

0.40%

1.62%

0.45%

-0.01%

过去六个月

19.97%

1.93%

16.85%

1.94%

3.12%

-0.01%

过去一年

48.49%

1.96%

42.25%

1.96%

6.24%

0.00%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69.07%

1.96%

63.22%

1.97%

5.85%

-0.01%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根据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自2020年12月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3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2、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根据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自2020年12月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3日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五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
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
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
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
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鼎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华
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精选
成长主题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华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
融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康多元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科技3个月滚动持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云计算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债1-5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邓岳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MSCI
中国A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MSCI
中国A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新
华沪深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新华中
证云计算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2017-08-07

-

13

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硕士,历任北
京红色天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量
化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量化研究员,光大富尊投资有
限公司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
盈融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


熊俊杰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新华
MSCI中国A
股国际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MSCI中
国A股国际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新华中证云计
算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2021-12-22

-

5

美国伍斯特理工学院金融数学硕
士,历任金贝塔网络金融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研究部量化研究员、
招商期货资产管理部量化研究
员。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
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
违法违规行为。该办法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司通过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
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使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
享有公平的机会,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
实施”作为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
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以及5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
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
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
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
对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明


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管理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以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投资目标。


2021年,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避免不必要的交易,产品紧密跟踪
了指数的走势,保持了较小的跟踪误差。报告期内,标的指数共发生两次成分股调整,本基金根据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在有效地控制了跟踪误差的情况下,平稳地完成了调整。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主要包含锂电池、光伏、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相
关成分股,指数的新能源属性占主导地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83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49%,
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42.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未来本基金将延续完全复制的被动投资策略,紧跟标的指数,争取维持与指数较小的偏离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时本着合规运作、防范风险、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的销售等公司所有业务及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
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中国证监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促、协助各业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要求,完善各
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风险控制职责并具体落实相应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
有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针对各部门具体业务建立了相应的检查指标及检查重点,通过现场检
查、电脑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一系列方法,定期对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各项业务进行合
法合规检查,并对基金投资交易行为过程实施实时监控,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监管机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及时准确地向监管机关报送各项报告,并对
公司所有对外信息,包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和媒体稿件等的合法合规情况
进行事前审阅,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间和方式进行。


四、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持续的学习和培训。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员工进行了法律法规
的专项培训,并组织员工开展学习、讨论,提高和加深了公司员工对基金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明确风险控制职责,树立全员内控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公司制度进行,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
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金资产,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稽核
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7.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7.1.2 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
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7.1.3 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7.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7.1.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4830号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财务报
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6.1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华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晓红 刘蕾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2022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4.7.1

11,094,631.18

8,176,781.99

结算备付金



216,026.91

4,207.99

存出保证金



36,955.33

9,32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6,002,233.46

91,384,285.20

其中:股票投资



206,002,233.46

91,384,285.2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44,995.07

-

应收利息

7.4.7.5

1,357.04

655.4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55,783.28

690,169.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19,951,982.27

100,265,42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262,228.90

应付赎回款



2,230,036.40

1,506,079.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8,533.32

64,343.91

应付托管费



41,477.34

14,155.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7,879.86

94,893.0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07,873.82

203,835.03

负债合计



2,825,800.74

4,145,536.0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112,327,855.17

73,834,669.2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4,798,326.36

22,285,218.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126,181.53

96,119,88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9,951,982.27

100,265,423.89



注:1、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6839元,基金份额总额128,946,094.31
份。


2、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根据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自2020年12月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2月3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2,318,655.95

10,460,234.88

1.利息收入



36,616.63

1,461.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6,616.63

1,461.8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8,219,751.12

3,540,261.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7,349,068.37

3,547,625.0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870,682.75

-7,363.3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7

13,228,724.41

6,891,660.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833,563.79

26,850.95

减:二、费用



2,611,422.22

265,157.93

1.管理人报酬



1,482,380.34

60,430.72

2.托管费



326,123.67

13,294.7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478,219.18

111,437.5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324,699.03

79,994.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49,707,233.73

10,195,076.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707,233.73

10,195,076.9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3,834,669.23

22,285,218.57

96,119,887.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9,707,233.73

49,707,233.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8,493,185.94

32,805,874.06

71,299,06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9,396,493.54

216,313,353.11

525,709,846.65

2.基金赎回款

-270,903,307.60

-183,507,479.05

-454,410,786.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

-

-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12,327,855.17

104,798,326.36

217,126,181.5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2,702,143.23

8,967,263.96

71,669,407.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0,195,076.95

10,195,076.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1,132,526.00

3,122,877.66

14,255,403.6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609,280.76

5,762,556.02

29,371,836.78

2.基金赎回款

-12,476,754.76

-2,639,678.36

-15,116,433.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3,834,669.23

22,285,218.57

96,119,887.8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翟晨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春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4]513号《关于核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
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9月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契约型开放
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983,956,241.31元,其中募集净认购资金金额
983,784,772.57元,募集期银行利息折算基金金额为171,468.74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3710003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年9月11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
合同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0年10月29日,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对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份额转换,不再设置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
两类子份额。同时,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名称变更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12月3日起,《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
效且《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备选成份股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此外,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中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
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
及其它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务报表附
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
收款项。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
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
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
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
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
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
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
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
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
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
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
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
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094,631.18

8,176,781.99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1,094,631.18

8,176,781.9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73,714,889.68

206,002,233.46

32,287,343.7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73,714,889.68

206,002,233.46

32,287,343.78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2,325,665.83

91,384,285.20

19,058,619.3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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