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 华 都(002264):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0:28:51 中财网
原标题:新 华 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03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建生

杨秀芬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
大厦北楼7层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
大厦北楼7层

传真

0591-87812085

0591-87812085

电话

0591-87987972

0591-87987972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互联网营销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以数据研究为基础的效果营销及产品运营服务提供商,致力于通过一站式的数字营销整
合解决方案及服务实现客户商业价值最大化,并快速提升客户的互联网品牌影响力以及电子商务市场竞争
力。


按业务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互联网全渠道销售及电商运营服务。


公司为合作的客户搭建互联网销售渠道,挖掘并分析行业及运营数据,进行互联网品牌及产品定位、
线上全渠道营销策划,提供包括供应链管理等在内的全链条一站式的托管执行服务,并以效果为核心进行
监测,将运营过程获取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对整体服务进行不断的优化与迭代。同时,基于服务客户所


积累的信息与数据,公司不断与品牌方合作或自主开发符合行业趋势及消费者需求的C2B定制化产品并成
功实现线上运营。


目前,合作对象包括全友家居、泸州老窖、汾酒、云南白药、青岛啤酒、红星、伊利、水井坊、竹叶
青、杏花村、郎酒、张裕、五粮液、劲牌、金佰利、古井贡、养元、习酒等国内知名品牌客户及京东、天
猫、抖音、唯品会、网易考拉等知名互联网平台客户。


2、市场地位与竞争力

公司以数据研究为基础,依托于自有数据研究系统,经过在行业内多年的发展和沉淀,构建了以数字
营销服务、产品定制化营销服务以及电商运营服务为核心的多领域服务生态链,可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
互联网全渠道的营销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赋能平台、品牌及消费者。


对于品牌方而言,公司的价值体现在帮助品牌方实现高效的互联网营销服务,通过承担互联网运营商、
广告投放及咨询公司等多个专业角色最终落脚于品牌价值及销售业绩的双向达成。


对于平台而言,无论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品牌,还是拼多多、抖音、快手等新兴平台,都需要更多
的生态合作伙伴参与其中,助力平台成长,传达平台战略,践行平台规则。


对于消费者而言,公司具有较为成熟的消费者运营能力,能够更加精细的进行消费者服务,利用跨平
台的多层次营销工具,准确触达消费者,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北京、杭州、济南、南京等地区设立分子公司或办事处,业务范围横跨日化
用品、医疗器械、母婴用品、家居、酒水、乳饮等领域,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同时
已与天猫、京东、唯品会、拼多多、抖音等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二)零售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零售业务包括经营超市百货,为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为消费者提供丰富、高性价比的商品和便
捷、智能化的购物体验。零售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购销和联营。购销即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由
门店进行销售并取得商品销售收入的一种经营模式,购销模式的毛利来源于购入商品和销售商品之间的差
价。联营即供应商在公司门店内相关区域设立专柜,提供相应的商品并由供应商的销售人员负责商品销售
的一种经营模式,公司为供应商提供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促销、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等服务。


2、出售零售业务板块11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事项

近年来公司零售业务受电商冲击较大,消费者持续被线上渠道分流,门店客流量下降,品牌方对实体
零售商的资源投入下降;随着专业店、餐饮零售店、前置仓、生鲜电商、社区团购等新兴零售模式不断涌
现,竞争对手的快速扩张,导致线下零售市场竞争加剧。为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实现资源配置的聚焦,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置出零售业务板块资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剥离零售业务后,公司主营业务将从互联网营销业务和零售业务变更为互联网营销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9年末

总资产

4,572,980,710.06

3,558,378,856.98

28.51%

3,018,611,04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8,484,952.62

1,001,106,870.45

5.73%

845,038,388.09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年

营业收入

5,032,128,155.07

5,191,220,010.39

-3.06%

6,005,518,98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03,061.96

181,926,275.45

-90.65%

-756,322,38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111,554.49

156,702,864.52

-89.72%

-636,436,358.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950,565.19

123,279,722.81

95.45%

-147,481,417.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27

-88.89%

-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27

-88.89%

-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

19.29%

-17.64%

-59.13%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2亿元,同比下降3.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0.31万元。其中互联
网营销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9.25亿元,同比增长32.99%;净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19.46%。互联网营销业务是公司
最重要的利润来源。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零售业务的业绩同期相比波动较大,主要受上年同期享受疫情优惠政策、本期执
行新租赁准则以及零售市场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进而拖累公司整体业绩。如剔除零售业务后,2021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2亿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73,875,554.07

1,095,601,926.60

1,074,970,356.33

1,287,680,31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416,114.60

-6,855,754.57

-24,197,735.88

-32,359,56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477,741.33

-6,686,310.94

-22,101,177.37

-33,578,69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207,232.62

-158,912,193.98

8,414,973.58

112,240,552.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经自查,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品收入按净额法确认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原则。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及经营数据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6,129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3,803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8.49%

195,063,727

0





陈发树

境内自然人

8.59%

58,778,367

0





福建新华都投
资有限责任公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18%

42,282,000

0





杭州瀚云新领
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00%

34,228,194

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阿里巴巴(成
都)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00%

34,228,194

0





洪泽君

境内自然人

4.89%

33,445,500

0





倪国涛

境内自然人

2.57%

17,618,600

13,213,950





陈志勇

境内自然人

2.54%

17,415,172

0





新华都购物广
场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2%

10,384,303

0





崔德花

境内自然人

1.24%

8,498,781

0

质押

8,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1、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定
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和陈志
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杭州瀚云和阿里巴巴成都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其它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无。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205,369,164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71,496.2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
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92),中国证
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
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92号)。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逐项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
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即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56,013.1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5)2021年8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调整后的方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说明》进行
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
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
复说明>(修订稿)》。


(6)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于2022
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控股股
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零售业务板块11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具体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经营
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8)、《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公告,定于2022年3
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与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签订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新华都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456,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协议转让给倪国涛先
生。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6)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月19日,公司分别收到新华都集团和倪国涛先生的通知,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月18日,
过户数量为68,456,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过户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过户价格为4.40元/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国涛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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