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地产LOF (160628):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0:39:34 中财网

原标题:地产LOF :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1
13.3 查阅方式 ................................................................. 7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地产

场内简称

地产LOF

基金主代码

160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1,509,004.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1月18日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
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
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
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张戈

李申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21-60637111

传真

0755-82021126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39,252,374.27

50,602,957.89

34,313,422.07

本期利润

-25,246,667.76

-19,902,811.82

112,055,151.31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746

-0.0611

0.3615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7.25%

-5.45%

35.17%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5.79%

-2.01%

34.62%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38,109,861.40

78,887,175.09

17,571,194.34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1054

0.2012

0.0522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376,257,716.03

433,216,183.87

387,136,175.72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41

1.105

1.150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67.60%

77.90%

81.5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
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
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9%

1.79%

-0.12%

1.81%

-0.17%

-0.02%

过去六个月

2.56%

1.80%

-2.97%

1.83%

5.53%

-0.03%

过去一年

-5.79%

1.52%

-14.22%

1.55%

8.43%

-0.03%




过去三年

24.26%

1.52%

-8.20%

1.53%

32.46%

-0.01%

过去五年

12.92%

1.52%

-24.54%

1.50%

37.4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67.60%

1.83%

27.52%

1.73%

40.08%

0.10%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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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年09月12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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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
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0,287.51亿元,管理260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
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冬

基金经理

2019-04-

-

11年

闫冬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证




30

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2018年5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
部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
月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
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4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
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
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
年01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
2021年01月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1年0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至
今担任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4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06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车联网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内地
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闫冬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
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
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
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
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
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
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
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
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
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
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
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


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
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
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
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
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
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
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
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
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
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
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
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
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
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
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
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
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预计将有所放缓,海外主要经济体尤其是美国的缩表加息进程已
较为明确。国内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并将稳增长放在更加突
出的位置,总体货币政策或相对宽松。国内市场虽难有大的整体性机会,但结构性机会依然值得
关注。短期看,与稳增长关系更为密切的一些低估值板块或有较好的表现机会,其中,房地产对
于稳经济将起到重要作用。政策的边际改善以及行业的加速整合或将有利于板块龙头的估值修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
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
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监控
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
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
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
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
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
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
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
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
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
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
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
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09,861.40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41
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451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
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鹏华地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地产基金2021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地
产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鹏华地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
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地
产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鹏华地产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地产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华
地产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地产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仲文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3,039,601.75

23,769,469.72

结算备付金



261,999.24

63,613.17

存出保证金



93,770.67

94,010.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55,251,631.46

409,510,245.53

其中:股票投资



355,251,631.46

409,510,245.5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71,089.66

应收利息

7.4.7.5

2,801.15

2,691.5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94,000.06

2,752,33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80,343,804.33

437,463,453.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7,991.53

-




应付赎回款



2,133,841.77

3,432,363.5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3,411.47

368,397.84

应付托管费



68,950.50

81,047.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39,637.95

138,371.1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22,255.08

227,089.85

负债合计



4,086,088.30

4,247,269.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4,708,819.78

243,746,227.31

未分配利润

7.4.7.10

151,548,896.25

189,469,956.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6,257,716.03

433,216,183.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0,343,804.33

437,463,453.82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1元,基金份额总额361,509,004.8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19,078,521.06

-13,827,918.23

1.利息收入



98,336.81

138,577.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8,336.81

138,577.0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34,745,504.90

55,273,586.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7,500,940.45

40,712,651.21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2,755,435.55

14,560,935.4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14,005,706.51

-70,505,769.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1,562,940.52

1,265,687.78

减:二、费用



6,168,146.70

6,074,893.5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496,160.48

3,624,779.53

2.托管费

7.4.10.2.2

769,155.27

797,451.5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467,821.55

1,206,548.3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435,009.40

446,114.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5,246,667.76

-19,902,811.8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5,246,667.76

-19,902,811.8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43,746,227.31

189,469,956.56

433,216,183.87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25,246,667.76

-25,246,667.76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19,037,407.53

-12,674,392.55

-31,711,800.08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548,839,228.59

363,034,902.57

911,874,131.16

2.基金赎
回款

-567,876,636.12

-375,709,295.12

-943,585,931.24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24,708,819.78

151,548,896.25

376,257,716.0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3,321,803.91

173,814,371.81

387,136,175.72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9,902,811.82

-19,902,811.82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0,424,423.40

35,558,396.57

65,982,819.9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448,404,844.01

373,796,401.94

822,201,245.95

2.基金赎
回款

-417,980,420.61

-338,238,005.37

-756,218,425.98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43,746,227.31

189,469,956.56

433,216,183.8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邢彪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50
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人民币258,496,537.6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4)第4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8,601,782.8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5,245.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础份额”)、鹏
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
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
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础份额与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
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
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
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


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
后,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
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
有人。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
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B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
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与B份额的比例为1:
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4]338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A份额
5,857,482.00份基金份额和B份额5,857,482.00份基金份额于2014年9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
地产A份额和地产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
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地产A份额和地产B份额即可上
市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向深交所申请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
上市并于2020年11月20日获得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03号)。本基金管理
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
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在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
准日)日终,以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
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鹏华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
后,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鹏华中证
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4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48,484,235.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1月
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
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地产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
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
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
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
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
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或)股票
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
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
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
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
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
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
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
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
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
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
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
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
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3,039,601.75

23,769,469.72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3,039,601.75

23,769,469.7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81,514,525.50

355,251,631.46

-26,262,894.04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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