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沪深300LOF建信 (165309):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度年度报告
原标题:沪深300LOF建信 :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度年度报告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7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6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2 存放地点 .................................................................. 72 13.3 查阅方式 .................................................................. 7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建信沪深300指数(LOF) 场内简称 沪深300LOF建信 基金主代码 16530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9,496,61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 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 原则上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而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商业 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吴曙明 郭明 联系电话 010-66228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88 传真 010-66228001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70,416,279.16 119,663,563.45 18,734,084.70 本期利润 13,252,246.30 142,355,399.68 172,737,767.3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535 0.4261 0.3709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2.93% 29.96% 30.90%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2.52% 36.03% 35.88%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208,502,902.67 208,967,192.09 133,196,295.01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8357 0.7905 0.3163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457,999,514.67 473,324,006.96 554,267,237.34 期末基金 1.8357 1.7905 1.3163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83.57% 79.05% 31.6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6% 0.75% 1.46% 0.75% 0.50% 0.00% 过去六个月 -1.71% 0.95% -5.13% 0.97% 3.42% -0.02% 过去一年 2.52% 1.11% -4.85% 1.11% 7.37% 0.00% 过去三年 89.50% 1.21% 60.63% 1.22% 28.87% -0.01% 过去五年 84.60% 1.12% 47.04% 1.14% 37.5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83.57% 1.36% 42.90% 1.36% 40.67%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500000_165309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说明: CN_50500000_165309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 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 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 国际投资与业务发展部、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基础设施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 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机构业务部、证券公司客户部、网络金融部、投资顾问与客户服 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注册登记部、基金会计部、金融科技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内 控合规部和审计部,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五个分公司和华东、西北、东北、武汉、 南京、石家庄六个营销中心,并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在香港设 立建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 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 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 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有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社会 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创新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精工 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睿信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建信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中证红利潜力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弘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量化优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潜力新 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战 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股息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建信智汇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 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 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建信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和纯债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睿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普泽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创新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建 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建信中证 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利率债策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泓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食品饮料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建 信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龙祥稳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建信医疗健康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49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共计为6765.99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洪 昀 金融工程 及指数投 资部总经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09年 11月5日 - 19年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 理,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03 年1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 发展部产品设计师、机构理财部高级经 理。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 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金融 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监。2009年11月5 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28日至 2012年5月28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1年9月8日至2016年7 月20日任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2年3月16日起任建信深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建信双利策略 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该基金自2020年5月7日转型为建信 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梁洪昀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1 日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6 日至2016年10月25日任建信中证申万有 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2月6日至2019年11月 25日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13日 至2019年11月25日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7日起任建信鑫 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4月19日起任建信MSCI 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16日起 任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 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 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 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 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 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 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 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规定,采取了对指数的复制策略,将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 跟踪偏离度控制在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在报告期内,标的指数中部分股票限于规定无法 投资,管理人用其他股票进行了替代,这是基金跟踪误差的重要来源之一。本基金管理人以量化 分析研究为基础,制定及执行了相应的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对替代方案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以尽可能地降低这种不利影响。 在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进行了两次例行调整,管理 人通过适当的调仓策略,尽量降低了成分股调整过程中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与偏离度。 基金在遵 守基金合同、确保平稳运作的基础上,适当参与了新股申购,以进一步增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2.52%,波动率1.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85%,波动率1.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全球经济依然面临着疫情反复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各国央行此前为应对疫情冲击, 大力度实施的宽松货币政策所引发的通货膨胀压力开始显现,部分地区地缘政治紧张所造成的冲 击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这种压力。 国内宏观经济方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稳定经济增 长,化解部分行业、企业的债务压力,预计会成为较长的时间段内市场关注的焦点。投资者的预 期会随着相关情况的变化不断发生调整,并有可能在特定阶段加剧市场波动。 本管理人将根据基 金合同,继续以量化分析研究为基础,克服个别成份股无法投资、基金日常申赎、成份股停牌等 各种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基金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以研究为基础,在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捕捉其他投资机会,力求增厚基金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1年,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以保障基金合规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督察长的指导下,公司内控合规部牵头组织继续完 善了风险管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潜在合规风险, 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公司 董事会、总裁和监管部门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并根据不定期检查结果,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促进 了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薄弱环节的持续改进。 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在自身经营和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及内部风险控制中采取了以下措 施: 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各业务线管理制 度和业务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使公司基金投资 管理运作有章可循。 2、将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审查上,把事前审查作为内部风险控制的最主要安全阀 门。报告期内,在公司自身经营和受托资产管理过程中,为化解和控制合规风险,事前制定了明 确的合规风险控制指标,并相应地将其嵌入系统,实现系统自动管控,减少人工干预环节;对潜 在合规风险事项,加强事前审查,以便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运营中的潜在合规性风险。 3、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工作,以将自查和稽查有效结合。监察稽核工作是在业务部门 自身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再监督,业务部门作为合规性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需经常开 展合规性风险的自查工作。在准备定期监察稽核报告之前,皆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由内 控合规部门对业务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事先告知或不告知的现场抽查,以检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的遵守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4、把事中、事后检查视为监察稽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年度监察稽核工作计划, 实施了涵盖公司各业务线的稽核检查项目,重点检查了投资、销售、运营等关键业务环节,尤其 加强了对容易触发违法违规事件的防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整 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5、大力推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了系统自动监控的作用,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可能诱发 的合规风险,提高了内控监督检查的效率。 6、通过对新业务、新产品风险识别、评价和预防的培训以及基金行业重大事件的通报,加强 了风险管理的宣传,强化了员工的遵规守法意识。 7、在公司内控管理方面,注重借鉴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 意见反馈,重视他们对公司内控管理所作的评价以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按部门一一沟通,认 真进行整改、落实。 8、高度重视与信安金融集团就内部风险控制业务所进行的广泛交流,以吸取其在内控管理方 面的成功经验。 9、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和及时。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秉承“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 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充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 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内控合规部、投 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 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 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处理标准》,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 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 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公司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并依据《证券投 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 折扣,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估值。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 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490173_A10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 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 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建信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贺 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2,852,341.41 29,990,882.15 结算备付金 - 254,058.34 存出保证金 12,249.78 46,096.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26,695,986.78 446,078,720.38 其中:股票投资 426,695,986.78 446,078,720.3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2,143.48 704,005.47 应收利息 7.4.7.5 3,477.25 3,622.5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6,739.89 636,93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59,772,938.59 477,714,324.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45,838.42 2,659,129.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3,374.43 291,886.20 应付托管费 58,674.88 58,377.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00,723.63 1,202,979.0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74,812.56 177,945.48 负债合计 1,773,423.92 4,390,317.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49,496,612.00 264,356,814.87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8,502,902.67 208,967,192.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7,999,514.67 473,324,00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9,772,938.59 477,714,324.73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8357元,基金份额总额 249,496,612.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18,965,868.16 148,683,116.34 1.利息收入 118,075.41 163,979.8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18,070.63 163,979.87 债券利息收入 4.78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5,664,415.12 125,563,345.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8,711,341.34 116,716,523.78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0,449.4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6,932,624.32 8,846,821.3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57,164,032.86 22,691,836.2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347,410.49 263,955.16 减:二、费用 5,713,621.86 6,327,716.6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396,668.55 3,568,030.71 2.托管费 7.4.10.2.2 679,333.67 713,606.18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7.4.7.19 1,385,194.57 1,791,057.4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01 - 7.其他费用 7.4.7.20 252,425.06 255,022.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252,246.30 142,355,399.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3,252,246.30 142,355,399.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4,356,814.87 208,967,192.09 473,324,006.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3,252,246.30 13,252,246.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4,860,202.87 -13,716,535.72 -28,576,738.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919,115.23 66,883,375.97 147,802,491.20 2.基金赎回款 -95,779,318.10 -80,599,911.69 -176,379,229.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9,496,612.00 208,502,902.67 457,999,514.6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21,070,942.33 133,196,295.01 554,267,237.3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42,355,399.68 142,355,399.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56,714,127.46 -66,584,502.60 -223,298,630.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8,569,291.27 45,276,455.70 163,845,746.97 2.基金赎回款 -275,283,418.73 -111,860,958.30 -387,144,377.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4,356,814.87 208,967,192.09 473,324,006.9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军红 吴灵玲 丁颖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82号《关于核准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09 年9月21日至2009年10月30日止。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324,471,976.7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9年11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5,326,413,369.6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41,392.88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9]157号审核同意,本基金 59,552,590.00份基金份额于2009年11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 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新股、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指 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力争使得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 不超过4%。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不计入本基金费用。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 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 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 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相关投资的 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 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 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 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 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 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 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2,852,341.41 29,990,882.15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32,852,341.41 29,990,882.1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63,472,293.26 426,695,986.78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