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摩资源LOF (163302):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1:25:06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资源LOF :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2.2 存放地点 .................................................................. 67
12.3 查阅方式 .................................................................. 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

场内简称

大摩资源LOF

基金主代码

163302

交易代码

1633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1,478,727.5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7年7月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将中国资源的经济价值转换为持续的投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把握资源的价值变化规律,对各类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进行
分析判断,及时适当调整各类资源行业的配置比例,重点投资于各
类资源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资源长期价值提升所带来的投资收
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中长期持有以资源类股票为主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注重资
产在资源类各相关行业的配置,适当进行时机选择。采用“自上而
下”为主、结合“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将资产管理策略体现在
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及债券选择的过程中。

(1)股票投资策略
A、根据资源的经济发展价值,注重对资源类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资源
价值评估和公司证券价值的估值分析;对于精选个股将坚持中长期
持有为主的策略。

B、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市场的波动性较强,所以
本基金将依据市场判断和政策分析,同时根据类别行业的周期性特
点,采取适当的时机选择策略,以优化组合表现。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策略,以
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等因素
在类别资产配置、市场资产配置、券种选择3个层面进行主动性投
资管理。积极运用“久期管理”,动态调整组合的投资品种,以达
到预期投资目标。

(3)权证投资策略




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之
上,权证在基金的投资中将主要起到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以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
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在组合构建和操作中运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性看跌
策略、抛补的认购权证、双限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介于股票型和债券型基金之
间,适于能承担一定风险、追求较高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人
投资。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许菲菲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755)88318883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8

95595

传真

(0755)82990384

(010)6363913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王鸿嫔

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m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指标

本期已实
现收益

154,255,995.09

334,236,228.98

63,582,344.50

本期利润

107,300,137.03

360,166,063.92

117,973,048.72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2492

0.8235

0.2097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14.13%

54.28%

19.50%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15.34%

71.02%

21.07%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288,473,829.03

301,116,093.95

13,453,862.65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6844

0.7810

0.0257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769,152,228.49

780,288,632.92

627,080,420.08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8249

2.0237

1.1988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1,510.93%

1,296.72%

716.7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值增长
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过去三个月

5.47%

1.04%

1.44%

0.55%

4.03%

0.49%

过去六个月

-0.22%

1.26%

-2.92%

0.71%

2.70%

0.55%

过去一年

15.34%

1.39%

-1.98%

0.82%

17.32%

0.57%

过去三年

138.80%

1.44%

48.21%

0.90%

90.59%

0.54%

过去五年

111.59%

1.32%

42.46%

0.84%

69.13%

0.4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510.93%

1.52%

351.98%

1.17%

1,158.95%

0.3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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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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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21年

4.6860

80,752,419.31

97,550,224.68

178,302,643.99

-

2020年

0.1600

3,687,965.52

4,530,206.11

8,218,171.63

-

2019年

-

-

-

-

-

合计

4.8460

84,440,384.83

102,080,430.79

186,520,815.6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
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34只公募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4只,混合型基
金19只,指数型基金2只,债券型基金9只。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达

权益投资
部总监助

2016年6
月17日

-

9年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经济学和商业学学士。

2012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管理部




理、基金
经理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权益投资部
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1月至2019
年9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
至2019年9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
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的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则》
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
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系统
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与报
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现公
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
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
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
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
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市场高开低走后反弹,指数走势跌宕起伏,板块快速轮动,最终上证综指收涨4.6%,
深证综指收涨8.6%。行业方面,电新、化工和有色排名前三,煤炭和钢铁指数紧随其后,涨幅均
超过40%。餐饮旅游、非银行金融和家电排名垫底,其中旅游和非银的跌幅超过20%,地产、农业
和食品饮料指数也表现不佳。总体看,以电新为代表的成长行业和受益于大宗商品涨价的周期行
业跑赢市场,而消费大幅跑输,行业指数表现出现剧烈分化,市场风格趋于极致。

本基金平均仓位在2021年一直处于中高水平。从持仓结构来看,本基金倾向于均衡配置,自
下而上精选个股,着重考察个股业绩增长与估值的匹配情况,周期板块中主要关注竞争格局较好
的中游行业,如建材、化工等,以及具备稳定盈利能力的金融、交运和公用事业等,在消费板块
中主要关注白酒、家电和家居,而在成长板块中主要关注以电子、通信、汽车为代表的先进制造
业。一季度本基金主要的加仓方向是顺周期和低估值的品种,如银行,家居等。一季度本基金净
值表现较好,主要是抓住了经济复苏预期下中游制造行业的机会,如建材,化工等。二三季度本
基金排名有所下滑,主要是1.在医药,食品饮料为代表的消费蓝筹上有所损失;2.对于成长板块
配置不足。四季度本基金把握住了一些中小盘个股的机会,主要在汽车,机械等行业,净值增长
跑赢大市。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24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5.1361
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我们对于市场保持谨慎乐观,结构性行情仍然可期,前期极致的行业分化大概
率将得到缓解,同时稳增长政策可能使得现阶段过于悲观的经济预期有所修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通过开展日常监控、例行检查、专项检


查等方式,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研究交易、基金销售、基金运营等方面。同时,
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公募基金投资管理自查、从业人员管理自查、投
诉处理工作自查、投资者保护工作自查、人行资管产品统计工作自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自查工作。

(2)做好日常监控工作。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
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保障
公司和基金运作合法合规。(3)通过制度定期回顾机制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适时
解读监管政策与要求,组织落实侧袋机制、基金信息披露、新股网下询价、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合
规、安全、高效运营。(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
充实培训材料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风控意识及合规意识。(5)加强新产品和新
业务的风险管理。

2022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险
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以及
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
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
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
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估值方
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由于基金经理、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债券信用分析师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
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


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6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的60%。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金额178,302,643.99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
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
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
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434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摩根士丹利
华鑫资源优选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摩根士丹利
华鑫资源优选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摩根士丹
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
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摩根士丹
利华鑫资源优选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施翊洲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8,659,321.40

54,964,224.69

结算备付金



9,230,200.23

7,005,244.68

存出保证金



768,640.89

898,241.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96,933,052.40

728,914,721.35

其中:股票投资



696,933,052.40

728,914,721.3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202.30

-

应收利息

7.4.7.5

16,281.54

12,076.2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1,074.86

78,44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75,724,773.62

791,872,949.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999,177.75

应付赎回款



647,897.57

2,136,413.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972,445.20

963,032.75

应付托管费



162,074.18

160,505.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393,416.92

2,928,562.94

应交税费



191,147.20

191,147.2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05,564.06

205,477.58

负债合计



6,572,545.13

11,584,317.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21,478,727.51

385,571,885.68

未分配利润

7.4.7.10

347,673,500.98

394,716,747.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9,152,228.49

780,288,632.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5,724,773.62

791,872,949.97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8249元,基金份额总额421,478,727.5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152,351,077.00

396,666,758.44

1.利息收入



632,657.35

491,060.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32,482.69

490,263.67

债券利息收入



174.66

796.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98,476,862.94

370,127,903.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95,234,599.33

363,381,240.19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47,031.26

1,289,065.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2,895,232.35

5,457,597.1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46,955,858.06

25,929,834.9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197,414.77

117,959.71

减:二、费用



45,050,939.97

36,500,694.5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406,486.39

9,907,995.95

2.托管费

7.4.10.2.2

1,901,081.13

1,651,332.6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31,451,171.82

24,649,163.0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0.63

2.90

7.其他费用

7.4.7.20

292,200.00

292,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7,300,137.03

360,166,063.9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7,300,137.03

360,166,063.9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385,571,885.68

394,716,747.24

780,288,632.92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07,300,137.03

107,300,137.03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5,906,841.83

23,959,260.70

59,866,102.5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47,776,583.47

112,700,334.63

260,476,918.10

2.基金赎
回款

-111,869,741.64

-88,741,073.93

-200,610,815.57

四、本期向基金

-

-178,302,643.99

-178,302,643.99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421,478,727.51

347,673,500.98

769,152,228.4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523,090,142.72

103,990,277.36

627,080,420.08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360,166,063.92

360,166,063.92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37,518,257.04

-61,221,422.41

-198,739,679.45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71,628,594.40

37,893,204.25

109,521,798.65

2.基金赎
回款

-209,146,851.44

-99,114,626.66

-308,261,478.10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8,218,171.63

-8,218,171.63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385,571,885.68

394,716,747.24

780,288,632.9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鸿嫔

邓寰乐

谢先斌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第79号《关于同意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原巨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后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9,455,317.98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报(验)字(05)第SZ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巨田
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309,568,999.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3,681.6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7]第98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7,579,696份基金份额于2007年7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范围为:股
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投资于资源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28日止期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中信标普
300指数+3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9日发布的《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
公告》,自2015年9月29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批
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
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
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
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
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


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
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
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
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
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
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
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8,659,321.40

54,964,224.69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8,659,321.40

54,964,224.6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65,382,115.93

696,933,052.40

31,550,936.47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65,382,115.93

696,933,052.40

31,550,936.47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50,407,926.82

728,914,721.35

78,506,794.53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50,407,926.82

728,914,721.35

78,506,794.53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1,782.04

8,519.7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153.60

3,152.30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345.90

404.20

合计

16,281.54

12,076.21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393,416.92

2,927,862.94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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