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002589):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2年3月29日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张仁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89.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本次减持后,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696.81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1-11-25 280 0.19%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1-11-26 1,209.79 0.80% 张仁华 大宗交易 2022-3-28 1,600 1.06% 合计 3,089.79 2.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张仁华及 一致行动 人 合计持有股 份 47,535.7956 31.59% 44,446.0056 29.54%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1,883.9489 7.90% 9,911.5014 6.59% 有限售条件 股份 35,651.8467 23.69% 34,534.5042 22.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张仁华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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