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157 证券简称: 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 2022 - 01 9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 股东颜耀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 , 131 , 4 4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 68 % , 其中 2,131 , 247 股 股份 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取得,且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2 00 股股份来源为 集中 竞价交易取得。 公司股东戴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 ,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且已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颜耀凡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 ,1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8 % 。 公司股东戴林成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58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99 % 。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减持期间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股东颜耀凡 先生、戴林成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 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颜耀凡 5%以下股东 2,131,447 2.68% IPO前取得:2,131,247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0股 戴林成 5%以下股东 1,586,000 1.99% IPO前取得:1,586,000股 1、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2 、颜耀凡先生、戴林成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亦 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颜耀凡先生、戴林成先生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颜耀凡先生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以 及 戴林成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颜耀凡 132,753 0.17% 2021/7/19~2022/1/15 112.00-126.30 2021年6月12日 戴林成 678,000 0.85% 2021/7/6~2022/1/2 115.11-118.60 2021年6月12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颜耀凡 不超过: 1,100,000股 不超过: 1.3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1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100,000股 2022/4/22~ 2022/10/19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戴林成 不超过: 1,586,000股 不超过: 1.99%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58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586,000股 2022/4/22~ 2022/10/19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 股东颜耀凡 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 戴林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分别作出 如下承诺: “ ① 本人既不属于松井 股份 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松井 股份 的战略投资者, 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松井 股份 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松井 股份 的经营成果。因 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松井 股份 股份的意向。 ② 在本人所持松井 股份 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 减持松井 股份 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 本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③ 如松井 股份 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 ④ 如本人拟减持松井 股份 股份,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 。 2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循上 述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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