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小企业综指LOF :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21:1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小企业综指LOF :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意见 ....................................................................................................................................... 15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6
6.3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6
6.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2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0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中小综指(LOF)

场内简称

国安中小

基金主代码

162510

交易代码

1625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9,887.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5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
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小板
综合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市值优先兼顾行业分层的抽样复制的方法来复制标的指数。选
择数量合理的成分股,构建目标组合,实现稳定地跟踪目标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 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
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华

李申

联系电话

021-38992888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021-60637111

传真

021-50151582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1

100033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深交所网站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cpic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
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3,361.59

379,216.60

-679,908.39

本期利润

535,580.74

1,887,864.67

2,285,257.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04

0.2228

0.20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13%

22.02%

24.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89%

23.40%

28.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22,147.35

1,119,606.57

-527,244.0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58

0.1591

-0.050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94,852.05

7,753,955.24

9,409,550.5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9

1.102

0.8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58%

8.05%

-12.4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
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70%

0.80%

8.22%

0.80%

-0.52%

0.00%

过去六个月

5.69%

0.97%

8.14%

0.99%

-2.45%

-0.02%

过去一年

7.89%

1.04%

13.51%

1.06%

-5.62%

-0.02%

过去三年

70.59%

1.32%

92.19%

1.34%

-21.60%

-0.02%

过去五年

12.92%

1.25%

25.81%

1.26%

-12.89%

-0.01%

自基金份额转
换日次日起至

16.58%

1.60%

34.72%

1.59%

-18.14%

0.01%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
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
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21年4月6日更名为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
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
券投资基金(LOF)” ,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21年4月6日更名
为“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本基金建仓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3月23日,在转换日日终,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
代码:150070)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
券投资基金(LOF)” ,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21年4月6日更名
为“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21

-

-

-

-

-




2020

-

-

-

-

-

2019

-

-

-

-

-

合计

-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
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
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欣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
金经理、上证
大宗商品股票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上
证大宗商品股
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中证医
药1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2016-08-19

-

19年(自
2002年起)

黄欣先生,硕士研究生。2003年
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
总经理特别助理、债券投资助理、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量化投资部
总监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
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2010年5
月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
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
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
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3年6月至2017年3月兼
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金经理、国联
安中证全指半
导体产品与设
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全指半导体
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沪深
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新材料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国联安上
证科创板50
成份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创业板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年8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中小
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
理,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兼
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5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
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
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11月起兼任国联安
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2
月起兼任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兼
任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年5月起兼任国联
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科
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9月起兼任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中小企业综
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
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
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
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
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
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
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
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
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
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
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
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本报
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
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3次,发生原因是为了满足产品合同中相关投资比例的限制要求。本基金管
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
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
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
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异导致短期内生活难以完全恢复至正常状态,国外的防疫政策不断
在放开-收紧-再放开之间摇摆,全球范围的经济复苏仍旧受到疫情的较大拖累。其中,餐饮、旅游、
航空等行业受到疫情冲击较大,而半导体等相关科技产业由于需求旺盛且供给受到疫情影响导致供
不应求,从而价格持续走高,处于景气高位。


2021年,A股市场大小盘股表现分化较大,小盘股表现较好。全年沪深300指数下跌约5.2%,
中小综指上涨约14.17%,创业板综指上涨约17.93%。


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始终保持较高的仓位,采用抽样复制的方法跟踪中小综指,
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9%,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为13.51%。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12%,年化跟踪误差为2.45%,分别符合
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多名专家表示新冠疫情有望在今年内结束,各国经济有望恢复到正轨上。关于投资我们认为还


是要围绕科技发展这条主线,长期关注半导体、环保、新能源等方向,同时关注疫情发展的情况,
结合估值水平,兼顾一些消费、金融股超跌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
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
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监
管政策的通报和解读。此外,公司还通过组织各项专题合规培训,使投研、市场、中后台的各条线
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理解,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报告期内,公司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持续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多次通过邮件和培
训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员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并加大了各项稽核力度。


(3)通过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
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等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
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人的日常联系。公司与托管人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
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
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
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
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研究部、
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
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
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
与合理性。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拟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基金规模。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5597号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6.3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联安中
小综指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6.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联安中小综指基金(LOF)
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佳亮 郭劲扬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4.7.1

331,824.91

745,232.8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71.13

47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130,059.61

7,079,358.64

其中:股票投资



6,044,042.41

7,079,358.6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6,017.2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011.26

85.9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391.12

1,097.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471,458.03

7,826,254.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864.18

14,731.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31.99

4,986.85

应付托管费



1,182.72

1,462.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36.89

698.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0,390.20

50,419.89

负债合计



76,605.98

72,298.8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5,072,704.70

6,634,348.6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322,147.35

1,119,606.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94,852.05

7,753,955.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71,458.03

7,826,254.08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89元,基金份额总额5,379,887.7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13,874.18

2,289,795.87

1.利息收入



2,793.56

3,890.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40.07

3,890.48

债券利息收入



1,053.4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75,550.39

773,996.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710,406.57

689,114.4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65,143.82

84,882.2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6

132,219.15

1,508,648.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311.08

3,260.70

减:二、费用



378,293.44

401,931.20

1.管理人报酬



49,479.05

64,335.10

2.托管费



14,513.83

18,871.6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3,762.78

7,934.3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19

310,537.78

310,790.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35,580.74

1,887,864.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5,580.74

1,887,864.6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634,348.67

1,119,606.57

7,753,955.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535,580.74

535,580.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561,643.97

-333,039.96

-1,894,683.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38,072.85

249,126.70

1,587,199.55

2.基金赎回款

-2,899,716.82

-582,166.66

-3,481,883.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072,704.70

1,322,147.35

6,394,852.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936,794.57

-527,244.01

9,409,550.5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887,864.67

1,887,864.67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302,445.90

-241,014.09

-3,543,459.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88,535.67

82,787.03

1,671,322.70

2.基金赎回款

-4,890,981.57

-323,801.12

-5,214,782.6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634,348.67

1,119,606.57

7,753,955.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培智,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
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93号《关于核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
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
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08,948,084.30元,业经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12)CR No.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联安双力
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809,109,186.2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1,101.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


设银行”)。


根据《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国
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本
基金的分级运作期自2012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3月23日止。自2015年3月
24日起,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国
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2015年3月23日日终,国联
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
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转型后首日基金规模为18,332,807.68份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5]207号核准,本基金11,000,077.00份基金份
额于2015年5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安排的通知》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的公告》。自2021年4月6日起,国联安双力中小
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将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标的指数名称由“中小板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小企业综合指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包含原中小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
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
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为:95%×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
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
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
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
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
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
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
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
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31,824.91

745,232.8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331,824.91

745,232.8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153,279.18

6,044,042.41

1,890,763.2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6,086.00

86,017.20

-68.80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86,086.00

86,017.20

-68.8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239,365.1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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