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绿色动力(601330):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绿色动力:2021年年度报告 A股代码:601330 A股简称:绿色动力 H股代码:1330 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税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若干风险, 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部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对年度报告的所有披露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3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4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41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64 第八节 重要事项........................................................................................................................... 69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1 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87 第十一节 债券相关情况................................................................................................................... 8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89 第十三节 五年业务摘要................................................................................................................. 259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的解释,满足相应条件的PPP项目合同,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执行14号文,确认建造收入和按照要求调整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科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重述的2021年年初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18,300,555,104.42元、6,094,911,115.52元,与经重述的期初数相比,2021年年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增长10.46%、7.11%。会计政策变更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的解释,满足相应条件的PPP项目合同,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执行14号文,确认建造收入,故对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向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股东提呈本集团二零二一年之业务回顾与二零二二年之业务展望。 二零二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起好步、开好局,本集团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本集团新增垃圾处理能力 7,500 吨/日,连续三年新增产能6,000吨以上;运营发电项目已达三十一个,运营规模迈上新台阶;垃圾处理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共处理生活垃圾1,053.76万吨,同比增长17.43%;实现上网电量332,914.82万度,同比增长22.10%,吨垃圾上网电量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应对垃圾分类与国补退坡,本集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拓展固废协同处置业务及供汽业务,截至二零二一年底本集团获得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达八个,已有五个项目成功拓展供汽业务,全年累计实现对外供汽量13.95万吨。二零二一年,本集团业绩增长显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57亿元(含建造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2.03%;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39%。 资本市场是本公司快速发展的助推器。本公司继二零二零年顺利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后,二零二一年六月正式启动A股可转债的公开发行工作,并于二零二二年初顺利完成发行。此次发行创造本公司单笔融资规模记录,显著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将为本集团行稳致远提供有力保障。作为一家两地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始终将规范运作视为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的底线,敬畏市场、敬畏法治,严格依照A+H两地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注重与股东的沟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过去一年通过举办视频业绩说明会、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近年来我国推动污染防治、建设美丽中国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二零二一年,我国先后就“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顶层设计,减污降碳将协同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依然充满机遇。但行业增长空间已不能与“十三五”相比拟,国补政策调整也已经尘埃落地,行业将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二十多年来,本集团坚守初心,始终深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未来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继续聚焦主业,加强垃圾发电项目市场开拓,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重组,提升已建成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做精做优做强垃圾发电主业,同时在固废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并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最后,我谨代表董事会感谢各位股东对本集团的信任与支持,感谢集团全体员工过去一年的付出与奉献! 董事长 乔德卫 中国 深圳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2021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要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环保产业依然大有可为。 相比“十三五”,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首先,原来的高速增长难以为继,新项目释放速度或将趋缓。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产能增量较“十三五”期间减少。其次,国补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二零二一年后并网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国补政策的变化,凸显了项目质量的重要性,项目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迫切性。此外,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各地正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管理体系,末端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增加。新发展阶段,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必须有新的举措。 (二)业务回顾 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改变。有关本集团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及本集团业务的未来发展分别在本年报的第三节及本节中阐述,以上讨论属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二零二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起好步、开好局,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聚焦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多点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并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实现营收人民币505,688.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9,778.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6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021,446.60万元,比年初增长10.46%。年内,公司正式启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工作,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在建项目圆满完成年度计划,筹建项目稳步推进。具体如下: 1、正式启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于年报披露前完成发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本集团正式启动A股可转债发行申请工作,并于八月下旬将发行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九月中旬,本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随即于九月底将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二零二二年一月,本集团发行A股可转债的发行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一月底,获得核准发行批复,三月完成本次A股可转债发行全部程序。A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A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亿元。此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实力,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垃圾处理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共处理生活垃圾1,053.76万吨,同比增长17.43%;实现上网电量为332,914.82万度,同比增长22.10%,吨垃圾上网电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全年累计实现对外供汽量13.95万吨。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二一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继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不断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排放达标。海宁扩建项目荣获2020年-2021年“国家优质工程奖”,成为本集团第二个获此殊荣的项目。 2021年本集团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3、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六个新项目及三个二期工程竣工投产 二零二一年,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有六个新项目和三个二期工程竣工投产,包括石首项目、永嘉二期项目、平阳二期项目、金沙项目、登封项目、莱州项目以及惠州二期项目二阶段、佳木斯项目二期工程与四会项目二期工程,新增产能7500吨/日,连续三年新增产能6000吨以上。截至二零二一年底,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80%,朔州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65%,恩施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50%。新开工靖西项目、武汉二期项目。葫芦岛危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年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1年主要在建项目与工程一览表
4、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新业务拓展再结硕果 为应对垃圾分类、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等行业趋势,公司围绕既有垃圾焚烧项目积极拓展新业务。二零二一年,公司新获得汕头潮阳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天津宁河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公司获得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达八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将与公司当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业务协同;平阳项目、乳山项目、佳木斯项目成功拓展供热业务,公司开展供热业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达五个。 5、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零二一年,紧跟公司项目大型化趋势,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完成了自主研发的800吨焚烧炉试运行工作,设备运行稳定,燃烧状况良好;完成了自主研发的900-1,000吨焚烧炉的设计和优化,将用于大型新建项目;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在常州项目开始试验和应用,效果良好;在常州项目开展焚烧炉炉内高分子脱硝SER、二噁英低温合成阻滞剂试验,取得预期效果。截至年底,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70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8-202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从509座增加到1,287座,日处理能力从31.52万吨增长到96.35万吨,复合增长率达9.76%,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处理率增长显著。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种方式。焚烧具有减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2008-202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74座增加到463座,增长了525.68%。日处理能力从5.16万吨增长到56.78万吨,年实际处理量从1,569.70万吨增长到1.46亿吨,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年实际处理量复合增长率均在20%以上。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较低。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增长潜力较大。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 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1 个,在建项目5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3.4万吨/日,装机容量699.5MW,公司项目数量 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 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 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 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 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 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 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 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 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2、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二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建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海宁扩建项目陆续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凭借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4、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2020年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56,889,425.6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41,843,064.47元。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0,214,466,018.97元及人民币13,296,884,507.65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6,917,581,511.32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5.78%,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4.68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项目增加、部分运营项目产能利用率提升,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文等相关规定,对BOT项目于建造期间确认建造收入,本期确认建造收入24.27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项目增加,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文等相关规定,对BOT项目于建造期间确认建造成本,本期确认建造成本22.38亿元。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项目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运营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宁河秸杆项目自2月停运,减少了燃料费的采购,宁河秸杆项目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A股非公开发行资金18亿元以及本期支付普通股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63亿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文等相关规定,对BOT项目于建造期间确认建造收入、建造成本,产生建造利润。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56,889,425.65元(二零二零年同期为人民币2,277,618,815.00元),比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122.03%,增长主要是因为运营项目增加及部分运营项目产能利用率提升,以及确认BOT项目建造收入。二零二一年,公司石首项目、永嘉二期项目以及平阳二期项目于上半年陆续投产,2020年上半年投产的海宁扩建项目、惠州二期项目、红安项目以及宜春项目2021年全年运营;汕头等项目稳定运营,产能利用率提高。其中,项目运营收入为人民币2,277,415,258.35元(二零二零年同期为人民币1,964,864,278.74元),比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15.9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文等相关规定,对BOT项目于建造期间确认建造收入,建造收入为人民币2,427,432,006.22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52,042,161.08元(二零二零年同期为人民币312,754,536.26元),比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12.56%。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增长32.20%至人民币1,731,716,245.14元(二零二零年同期为人民币1,309,942,830.03元),毛利率为34.24%(二零二零年同期为57.51%),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确认建造收入,建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运营业务毛利率。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890,127,059.32元,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62,238,469.22元,主要是因为毛利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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