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002989):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1.1 重要提示 .................................................................... 2?1.2 目录 ........................................................................ 3?§2 基金简介 ..................................................................... 5?2.1 基金基本情况 ................................................................ 5?2.2 基金产品说明 ................................................................ 5?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2.4 信息披露方式 ................................................................ 5?2.5 其他相关资料 ................................................................ 6?§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3.2 基金净值表现 ................................................................ 6?3.3 其他指标 .................................................................... 8?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4 管理人报告 ................................................................... 8?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5 托管人报告 .................................................................. 14?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6 审计报告 .................................................................... 14?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3634号 ................................................. 14?§7 年度财务报表 ................................................................ 16?7.1 资产负债表 ................................................................. 16?7.2 利润表 ..................................................................... 17?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7.4 报表附注 ................................................................... 19?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7?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13 备查文件目录 ............................................................... 58?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8?13.2 存放地点 .................................................................. 58?13.3 查阅方式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其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AssetManagementCo.,Ltd.)4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82只开放式基金:即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互联网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跨界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红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产业趋势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稳健添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产业趋势精选2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价值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多元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投资基金、融通稳健增利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同属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此外,公司还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旗下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来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各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A股市场窄幅振荡,沪深300指数下跌5.2%,创业板指数上涨12%。春节之前,市场延续了核心资产行情;春节之后,由于政策对供给端的限制,导致2-3季度中上游资源品价格大幅上涨,通胀压力加大,相关板块涨幅较大;9-10月份,政策纠偏启动,资源品价格迅速回落,市场延续成长股行情;由于对房地产等行业的过度调控,导致从三季度开始经济增速明显下行,市场从四季度开始逐步演绎稳增长预期。全年来看,信用收缩导致流动性边际宽松,中小市值股票和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成长股涨幅较大;经济增长预期恶化,过去几年表现优异的核心资产跌幅较大。 基于A股市场或进入长期慢牛新阶段的判断,本基金一直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并基于基本面变化对组合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基于短期的基本面压力,降低工程机械、重卡等行业的配置;基于估值因素的考量,降低了医药、旅游免税等行业的配置;在2-3季度重仓持有新能源相关股票,包括新能源汽车、光伏、通用自动化等,并在4季度逐步减持;基于稳增长预期和相关行业发生的结构性变化,9-10月份开始大幅增加金融、地产、建材等行业的配置。目前组合结构偏向价值风格。在周期板块中,重点配置房地产、银行、证券、工程机械、重卡、建材等行业;在成长股板块中,重点配置光伏、CXO、酒店、品牌服装等行业。全年来看,中小市值和成长风格表现较强,周期板块和中游制造业受到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表现较弱,本基金未能及时有效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65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1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市场的关键因素在于两方面:国内主要观察稳增长见效的进度,海外主要观察美联储收紧货币政策的影响。预计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将逐步改善经济增长预期,宽信用将逐步见效并导致剩余流动性偏紧,持续提升的通胀压力将推动美联储加息缩表超预期,进一步导致流动性紧张。由此A股市场风格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中小市值股票和成长股基于流动性推动的估值提升可能逆转,产业趋势持续向好的新能源板块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过高估值;与之相反,经济增长预期改善将提升价值股的估值水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纠偏,以及加大基建投资力度稳增长,将改善周期板块的盈利增长预期,相关行业尤其是房地产基建产业链将获得估值盈利双升的投资机会。 我们对稳增长政策的有效实施充满信心,经过本轮经济增速下行与稳增长发力的考验,中国经济将在较高水平进入平稳运行状态,不会出现 2018 年之前较长一段时期“一放就热,一管就冷”的大幅波动的状态。中国经济新的黄金十年需要双轮驱动,如果说过去两年通过先进制造业相关股票的表现,A 股市场已经验证了“中国制造重新崛起”的有效性;那么未来两年,可能会看到“人的城市化加速推进”提升房地产基建产业链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相关板块将实现历史性的价值重估 就本基金而言,预计仍将保持较高股票仓位。由于2021-2022年市场的β因素过于突出,风格中性策略的有效性明显下降,因此2022年组合结构预计将更多偏向价值风格,但是依然会保持对结构性产业趋势的把握以获得更好的α。在周期板块中,市占率持续提升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具备一定风险定价能力的股份制银行、具备资产价值重估能力的建筑企业等细分领域,将产生持续的投资机会;同时,预计2-3月份基建投资开始发力,工程机械、重卡、建材等行业将迎来盈利预期改善的投资机会。在成长股板块中,看好汽车智能化、海上风电、酒店、品牌服装等细分领域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继续致力于内控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加强合规控制与风险防范,确保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及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进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跟踪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在专项稽核方面,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针对不同业务环节的风险特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结合对各风险点风险程度的实时判断和评估,按照不同的检查频率,对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基金销售、后台运营、信息披露及员工职业操守管理等方面的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有关业务执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查项目覆盖了相关业务的主要风险点。本报告期内,加大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管控措施、投资决策流程及决策依据、交易执行及后台运作风险等敏感、重点项目的关注,确保基金运作的稳健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全年未发生合规及风险事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清算部、固定收益部、国际业务部和监察稽核部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小组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同时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于2021年6月21日实施2021年第一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6月1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5元。 2、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8日实施2021年第二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2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1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2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79,216,510.6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3634号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薛 竞 中国 ?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2年3月24日 沈 兆 杰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乾”)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6年7月7日决议通过的《关于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由原基金基金通乾转型而来。原基金基金通乾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上市,存续期限为15年期。根据上交所《关于终止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193号),原基金基金通乾于2016年8月12日终止上市。自2016年8月12日起,原基金基金通乾终止上市,并更名为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通乾于基金合同终止前的基金资产净值 1,918,192,514.64 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12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根据《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暨原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本基金以2016年9月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投资人持有的原基金通乾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比例为 0.964605552,并由登记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后自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内开放集中申购,共募集1,053,025.01元,其中包括折合为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资金利息372.1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65号审验报告予以验证。上述集中申购募集资金已按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折合为1,053,025.01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集中申购资金利息折合的372.19份基金份额,并于2016年9月1日进行了确认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X 5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X 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的要求,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