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 (008283):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2:35:34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 :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3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意见 ................................................................................................................................... 16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6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6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2.2 存放地点 ............................................................................................................................... 67
12.3 查阅方式 ............................................................................................................................... 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8283
交易代码00828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 5月 7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76,777,863.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基于自上而下的视角,结合宏观经济表现、企业盈 利趋势、资本市场流动性环境、估值水平等方面的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 主要投资金融行业;本基金将在地区配置和行业配置基础上,选择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公司作为投资标的。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 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可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 证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60%×中证内地金融主题指数收益率+25%×中证香港 300金融服务指数收 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 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 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 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
 见招募说明书。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南秦一楠
 联系电话020-851026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95599 
传真020-38798812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6层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 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 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510620100031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 厦 43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 州银行大厦 40-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1年2020年5月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2,130,485.8931,689,351.81
本期利润-132,346,929.22141,645,997.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150.273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34%23.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6%29.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86,050,948.5180,434,245.6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220.084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291,722,103.771,235,637,762.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7751.291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7.75%29.1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0年 5月 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22%0.97%0.19%0.71%-1.41%0.26%
过去六个月-6.89%1.39%-6.45%0.94%-0.44%0.45%
过去一年-1.06%1.45%-7.64%0.96%6.58%0.49%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7.75%1.35%1.59%1.04%26.16%0.31%
较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9%。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5月 7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 5月 7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 2001年 4月 17日,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海外投资、FOF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职务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 日期离任 日期  
林 高 榜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 2018年 03月 23日至 2021年 12月 24日)、研究部总经理助理2020- 05-07-9年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 究员、投资经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 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原则、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建立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反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0次,其中 27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 2021年,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但结构性分化较大,中美两国引领全球复苏节奏。中国全年GDP同比增长 8.1%,但增速逐季走低,主要由于外生冲击与中长期结构性调整政策集中出台制约短期生产水平,地产开发受政策制约拖累整体投资乏力,双碳目标政策体系落成发展路径逐渐明晰。

整体货币政策稳中略松,财政政策有所后置。

2021年权益市场整体呈现区间震荡的格局,行业分化较为明显,结构上成长类行业的收益率较高,2020年上证综指全年上涨 4.80%,沪深 300指数下跌 5.20%。金融行业全年表现整体较为平淡。

中证内地金融主题全收益指数全年下跌 4.01%,中证香港 300金融服务指数(人民币)下跌 2.25%。从细分行业来看,中信一级行业银行指数上涨 0.2%,非银行金融指数下跌 20.41%,在全市场中的表现均较为落后。

2021年全年我们仍然重仓持有那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金融企业,整体的回报也依然不错。作为补充策略,我们在行业比较上也做了一些调整。就全年而言,我们超配银行板块,我们相信银行基本面的改善具备一定的持续性,未来几年银行的整体 ROE水平有望改善;相比之下,我们阶段性参与了券商板块的投资,基于均值回归的思路阶段性投资了一些估值偏低的券商标的;2021年全年我们低配了保险板块,我们认为以重疾险为代表的寿险产品受到了较大的竞品冲击,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77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6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年,中国经济工作“稳字当头”,总量政策或边际松动,双碳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总需求虽然存在一定的压力,但是失速的风险较小。货币政策以稳信用为主线,整体基调偏松,更多采取精准结构性政策。财政政策将持续发力,财政节奏前倾,将对经济形成一定的支持。我们认为,整体权益市场仍然以震荡为主,需要挖掘结构性投资机会。

我们相信在长期的视角上看,金融行业是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的。这一方面与金融行业具备高ROE的属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金融行业始终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有关。

从细分的行业来看,我们认为未来几年银行的整体 ROE有望提升。过去十多年时间,银行 ROE下降的主要因素来自于净息差的下降。利率市场化改革后,银行整体的净息差水平已经处于非常低的位置。银行长期净息差水平取决于经济主体的投资回报率。我们始终对中国经济转型充满信心,也相信中国银行业的业务结构转型将会与经济结构相匹配,由此决定的净息差水平在当前状态下进一步大幅下行的空间是较为有限的。因此,净息差对 ROE的拖累可能会有所减弱。与此同时,盈利能力更高的非息收入业务,其占比的提升将有利于银行 ROE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银行业在经历了过去几年资产质量的出清后,整体的资产质量较为良好,这也为未来几年 ROE的提升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在银行板块内部的选择上,我们一直基于优质公司的框架去分析和比较,我们认为,财富管理业务、领先的资产定价能力、稳定的低成本负债优势等业务模式将会具备更高的 ROE水平。此外我们也关注经营周期处于向上通道中的标的。

我们认为,保险行业的经营压力将会持续一段时间。从海外的经验来看,保费的增长和渗透与年龄结构关系较为紧密,保费的增长呈现出一定的品类特征和阶段性特征。随着百万医疗、惠民保等产品的快速发展,过去几年对保险公司业务价值贡献较大的重疾险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我们认对上述困难有所预期。相比之下,我们认为以车险为代表的财产险行业可能进入到一个向上的景气周期中。随着车险综合改革的推进,龙头车险公司的规模效应将会进一步显现,这将带来一定的投资机会。在保险板块的个股选择上,我们也一直基于商业模式的比较框架进行分析,我们认为,那些能够通过渠道整合、科技、客群精选等方式管理承保风险,从而取得成功的标的,长期来看将更具投资价值。

我们认为,财富管理和衍生品业务等的快速发展,正在逐步改变券商的商业模式。长期以来,券商行业的 ROE呈现出高波动的特征,且长期平均的 ROE水平较低,这与券商传统业务结构有关。

但是,随着近几年财富管理业务和衍生品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也观察到部分券商的业务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且具备一定的持续性。我们相信上述业务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持续地提升相关公司的 ROE水平。当然,券商整个行业的商业模式转变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会以均值回归的框架阶段性投资券商板块。

金融行业除了上述的银行、保险和券商外,仍然存在丰富的细分行业和商业模式,如交易所、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香港银行等。对于这些行业,我们仍然基于商业模式的比较研究,寻找长期盈利能力较高的优质金融企业。

总结而言,我们认为金融行业具备长期投资价值。我们也相信,通过长期持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金融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超额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重点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审视健全制度流程并强化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培育合规文化、严守合规底线、防控违法违规行为是监察稽核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这个工作重点,秉持“客户利益至上、实事求是、坚守长期”的核心价值观,树立弘扬“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加大力度持续开展员工合规风控教育培训、强化合规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员工合规风控意识,深入践行“受人之托、为人理财”的信义义务。
(2)坚持“守底线、保合规、防风险”的思路,紧密跟踪监管政策动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续完善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和系统工具,加强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各种投资限制的监控提示;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控制要求,加强对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运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确保旗下基金资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稳健规范运作。

(3)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持续督促健全公募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质量内控机制和工具手段,严格进行合规审查,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特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自律准则,进一步完善基金销售相关业务规范,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长期理性投资。持续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认真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产品销售给适当客户”职责义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5)持续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基金合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推进信息披露文件制作审核的系统化,持续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6)全面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最新反洗钱法规与监管要求,下大力气完善提升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进一步修订制度流程、充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健全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机制方法,提升洗钱风险控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反洗钱工作以风险为本向纵深发展。

(7)深入贯彻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等规定,不断完善业务过程中的廉洁从业管理机制,加强对员工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宣导和培训,努力将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要求渗透落实到业务活动和日常经营的各个环节。

(8)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基金销售、产品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工作领域开展内审检查,坚持不断查缺补漏、防微杜渐,推动公司内控及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提升。

(9)不断检讨回顾合规管控框架和机制,促进监察稽核自身制度流程和工具手段的完善,持续提升监察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规范性、针对性与有效性。

(10)继续顺利通过 GIP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鉴证,获得 GIPS鉴证报告,鉴证日期区间为2001年 9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努力防范和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5141号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熹 陈轶杰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2022年 3月 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38,534,798.7189,310,589.73
结算备付金 4,842,596.672,666,453.75
存出保证金 408,097.86213,475.0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103,084,748.961,163,655,372.30
其中:股票投资 3,103,084,748.961,163,655,372.3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0,807.06
应收利息7.4.7.550,140.3919,358.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83.415,275,307.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3,346,920,766.001,261,371,363.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 12月 31日上年度末 2020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568,849.78104.83
应付赎回款 42,132,700.1123,275,027.6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10,554.261,471,282.31
应付托管费 685,092.38245,213.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7.4.7.71,378,805.22649,642.6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322,660.4892,329.77
负债合计 55,198,662.2325,733,600.9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2,576,777,863.50956,967,778.17
未分配利润7.4.7.10714,944,240.27278,669,984.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91,722,103.771,235,637,762.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46,920,766.001,261,371,363.77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5月 7日,202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0年 5月 7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2.报告截止日 2021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2775元,基金份额总额 2,576,777,863.5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5月 7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79,234,091.58150,409,875.32
1.利息收入 1,649,768.25925,107.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1,648,130.44792,825.59
债券利息收入 1,637.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2,281.86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513,894.5835,736,589.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28,528,879.6831,800,923.3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34,020,135.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45,022,638.873,935,666.3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6-110,216,443.33109,956,645.9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78,818,688.923,791,532.16
减:二、费用 53,112,837.648,763,877.52
1.管理人报酬 36,920,886.465,769,968.03
2.托管费 6,153,481.04961,661.4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7.4.7.189,764,988.791,945,571.1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7.4.7.19273,481.3586,676.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32,346,929.22141,645,997.8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2,346,929.22141,645,997.8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5月 7日,202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0年 5月 7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956,967,778.17278,669,984.681,235,637,762.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132,346,929.22-132,346,929.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1,619,810,085.33568,621,184.812,188,431,270.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3,909,727,496.551,347,531,937.385,257,259,433.93
2.基金赎回款-2,289,917,411.22-778,910,752.57-3,068,828,163.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2,576,777,863.50714,944,240.273,291,722,103.7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 5月 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605,940,786.92-605,940,786.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141,645,997.80141,645,997.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351,026,991.25137,023,986.88488,050,978.13
其中:1.基金申购款1,118,941,626.01226,281,807.671,345,223,433.68
2.基金赎回款-767,914,634.76-89,257,820.79-857,172,455.5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956,967,778.17278,669,984.681,235,637,762.8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5月 7日,202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0年 5月 7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7.4 报表附注
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34号《关于准予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年 5月 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05,940,786.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34,001.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金融行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 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