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鹏华银行C (012042):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2:51:38 中财网

原标题:鹏华银行C :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03月 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11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5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7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8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9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9 §5 托管人报告 ...............................................................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9 §6 审计报告 ................................................................. 19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 .....................................................................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7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78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7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7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7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7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8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8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8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8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89 13.2 存放地点 .................................................................. 89 13.3 查阅方式 .................................................................. 9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鹏华银行 
场内简称银行LOF基金 
基金主代码1606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17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1,171,968,512.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1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鹏华银行A鹏华银行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063101204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1,126,742,691.84份45,225,820.80份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 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 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 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 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 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 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 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戈李申
 联系电话0755-82825720021-606371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21-60637111 
传真0755-82021126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院1号楼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何如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2021年2021年4月14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2019年
 鹏华银行A鹏华银行C鹏华银行鹏华银行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231,175,561.461,326,531.06206,029,078.21249,726,673.54
本期 利润79,021,347.37-1,520,615.82-8,171,199.221,009,342,519.22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0.0496-0.0531-0.00200.2059
本期 加权 平均 净值 利润 率4.86%-5.50%-0.21%21.86%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0.00%-5.50%0.07%24.6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2021年末 2020年末2019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111,484,840.67-2,474,311.58-22,578,776.12-239,164,686.62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0.0989-0.0547-0.0072-0.0568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1,091,207,641.3442,751,509.223,014,962,066.504,177,725,350.20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0.9680.9450.9680.991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2021年末 2020年末2019年末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11.30%-5.50%11.30%11.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银行A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1%0.83%-0.38%0.85%0.07%-0.02%
过去六个月-6.83%1.10%-9.43%1.11%2.60%-0.01%
过去一年0.00%1.18%-4.09%1.18%4.09%0.00%
过去三年24.75%1.18%12.00%1.19%12.75%-0.01%
过去五年25.90%1.12%9.60%1.13%16.30%-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1.30%1.31%-7.06%1.31%18.36%0.00%
鹏华银行C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2%0.85%-0.38%0.85%0.06%0.00%
过去六个月-6.90%1.11%-9.43%1.11%2.53%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5.50%1.08%-10.40%1.08%4.90%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4月17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0,287.51亿元,管理260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闫冬基金经理2019-11- 202021-01- 2011年闫冬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证 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2018年 5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及衍生品投 资部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03月至 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03 月至 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04 月至 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 800地 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银 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任鹏 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 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任 鹏华中证 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1年 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1年 02月至今担任鹏华 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3月 至今担任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 06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7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 1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沪港 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闫冬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 张羽翔为本基金基金经理,闫冬不再担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羽 翔基金经理2021-01- 20-14年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4年 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 (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 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 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现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15年09月至 2020年 06月担任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 09月至 2020年 06 月担任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06月 至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新丝路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07月 至 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 今担任鹏华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 至 2020年 07月担任鹏华中证新能源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0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移动 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0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 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 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05月至2021年10月担 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8年05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鹏 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 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11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 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 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3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 2021年01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任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创业 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任鹏 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2021年 01月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 月至 2021年 01月担任鹏华中证移动互 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1年 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 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12月 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 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张羽翔为本基 金基金经理,闫冬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09%,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4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加快绿色、高技术产业等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高能耗和房地产等行业管控,限制相关工业和投资表现。受到疫情带来的扰动,防控措施收紧等因素影响,服务类消费复苏仍较弱;同时,“芯片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类消费,叠加上游原材料急升已传导至部分终端消费品,抑制全社会整体消费持续恢复。此外,疫情推动订单回流、海外生产需求则支撑外贸整体保持强劲表现。

展望2022年,我国政策主基调将以稳为主,预计疫情等所带来之不确定性因素在上半年仍将较大程度影响经济恢复。随着疫情进一步得到控制和结构性刺激政策陆续出台,预期下半年经济表现或将企稳回升。稳增长或成2022年中国宏观政策的重中之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监控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鹏华银行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1,484,840.67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68元;鹏华银行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74,311.58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45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456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鹏华银行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银行基金2021年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银 行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鹏华银行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银 行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鹏华银行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银行基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 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 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 华银行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银行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仲文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70,901,498.74175,736,692.99
结算备付金 8,346,864.1412,078,782.50
存出保证金 154,749.69538,719.46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062,866,537.872,837,797,464.37
其中:股票投资 1,062,866,537.872,837,797,464.3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65,086,855.60
应收利息7.4.7.513,464.6225,376.8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218,163.777,629,33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1,147,501,278.833,098,893,230.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899,187.18-
应付赎回款 1,924,663.7178,246,429.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0,313.222,747,172.30
应付托管费 217,868.91604,377.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20.94-
应付交易费用7.4.7.7227,174.811,741,623.82
应交税费 780.33-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278,819.17591,559.89
负债合计 13,542,128.2783,931,163.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1,024,948,621.472,708,327,353.62
未分配利润7.4.7.10109,010,529.09306,634,71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3,959,150.563,014,962,066.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47,501,278.833,098,893,230.09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171,968,512.64份,其中鹏华银行A基金份额总额为 1,126,742,691.84份,基金份额净值 0.968元;鹏华银行 C基金份额总额为45,225,820.80份,基金份额净值0.945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104,290,538.9548,082,321.27
1.利息收入 570,851.011,332,677.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539,953.941,332,677.1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30,897.0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53,995,702.88254,802,852.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200,632,938.2984,973,586.28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3.5--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7.4.7.15--
股利收益7.4.7.1653,362,764.59169,829,265.9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17-155,001,360.97-214,200,277.43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184,725,346.036,147,069.27
减:二、费用 26,789,807.4056,253,520.49
1.管理人报酬7.4.10.2.116,584,903.4238,413,207.90
2.托管费7.4.10.2.23,648,678.808,450,905.63
3.销售服务费7.4.10.2.319,746.71-
4.交易费用7.4.7.195,905,741.138,300,861.9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11.27-
7.其他费用7.4.7.20630,626.071,088,545.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77,500,731.55-8,171,199.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7,500,731.55-8,171,199.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2,708,327,353.62306,634,712.883,014,962,066.5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77,500,731.5577,500,731.55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683,378,732.15-275,124,915.34-1,958,503,647.4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359,191,806.63206,161,985.451,565,353,792.08
2.基金 赎回款-3,042,570,538.78-481,286,900.79-3,523,857,439.57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1,024,948,621.47109,010,529.091,133,959,150.5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3,754,099,750.29423,625,599.914,177,725,350.2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8,171,199.22-8,171,199.22
三、本期基金份-1,045,772,396.67-108,819,687.81-1,154,592,084.48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777,699,824.54160,326,082.012,938,025,906.55
2.基金 赎回款-3,823,472,221.21-269,145,769.82-4,092,617,991.03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2,708,327,353.62306,634,712.883,014,962,066.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00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895,370,966.27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31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96,137,239.2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66,272.9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银行份额”)、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鹏华银行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银行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银行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银行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银行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银行份额与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银行份额按照2份鹏华银行份额对应1份鹏华银行A份额与1份鹏华银行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按照1份鹏华银行A份额与1份鹏华银行B份额对应2份鹏华银行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鹏华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银行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鹏华银行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鹏华银行A份额与1份鹏华银行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银行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0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银行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鹏华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银行份额将按1份鹏华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5]第167号文审核同意,鹏华银行A份额934,510,678.00份基金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934,510,678.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4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银行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鹏华银行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向深交所申请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上市并于2020年11月20日获得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9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在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鹏华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后,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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