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LOF)C (012808):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LOF)C :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11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LOF)A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0,287.51亿元,管理260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9.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3.13%,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预计将有所放缓,海外主要经济体尤其是美国的缩表加息进程已较为明确。国内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并将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总体货币政策或相对宽松。国内市场虽难有大的整体性机会,但结构性机会依然值得关注。短期看,与稳增长关系更为密切的一些低估值板块或有较好的表现机会,但中长期看,新能源、新基建仍有望是信用宽松的重点方向。资源板块中的基本金属、能源金属、油气等子板块在新老基建共同发力的背景下,有望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监控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鹏华中证 A股资源产业指数(LOF)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294,492.00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773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LOF)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53,990.6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13元。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58号文《关于核准鹏华中证 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8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643,316,982.66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8,561.8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643,385,544.53元,折合643,385,544.53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确认为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B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 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础份额”)、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 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 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 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时或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与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34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A份额232,207,735.00份基金份额和B份额232,207,736.00份基金份额于2012年10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向深交所申请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B份额终止上市并于2020年11月20日获得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2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在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鹏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后,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21]第 4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45,085,333.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1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2只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自2021年7月19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债券(含货币市场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同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或将新出现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