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 (011542): 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02:52:41 中财网

原标题: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 : 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9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0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115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43,757,090.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注:无。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动态配置和个股 精选,力争获取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 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 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 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 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对实体经济运行、 产业及行业发展趋势、上下游行业运作态势等进行考察,挖掘优质 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核心思路在于:1)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 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 会;2)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以 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行业增长的大趋势,对企业 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深度挖掘优质的个股。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 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 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 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 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 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 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对 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精选优质个股。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 优质的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 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 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 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 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 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通过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选择具有良好治理结构、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公司。 2)定量分析 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水平,选取具备良 好业绩成长性并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在成长性方面,主要考虑 未来两年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率、累计及新增研发支出、CAPEX 支出、人员招聘情况等;在盈利能力方面,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毛利 率及其变动趋势、ROE、ROIC等。在估值水平方面,基于行业的特 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 EV/EBITDA等),并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 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2)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分红率等方面具有 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 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 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 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 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 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 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 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 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6、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
 融资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经汇率估值调整)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戈张燕
 联系电话0755-82825720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95555 
传真0755-82021126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518040 
法定代表人何如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大楼8层
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 心第4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1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16,858,085.47
本期利润-156,987,220.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5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9.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8.5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8,254,284.5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8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685,502,806.1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14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8.5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03月25日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故2021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47%0.73%0.68%0.61%-1.15 %0.12%
过去六个月-9.71%0.96%-5.29%0.81%-4.42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8.58%0.79%-0.80%0.79%-7.78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经汇率估值调整)+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03月2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一年。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0,287.51亿元,管理260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璇 淼基金经理2021-03- 25-9年陈璇淼女士,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2年7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历 任研究部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权益 投资二部基金经理,现担任权益投资二部 董事总经理(MD)/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至今担任鹏华外延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月至今担任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8月至今担 任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0年 02月至今担任鹏 华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远见回报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璇淼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基金为 本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聘任陈璇淼为本 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市场出现剧烈的波动,消费由于基本面走弱,股价从高位大幅回调,而新能源车、光伏、风电、军工、半导体,汽车零部件由于比较强劲的基本面,股价呈现上涨趋势。2021年基金经理依然维持均衡配置的思路,将组合均衡配置在食品、医药、农业、商贸零售、电子、军工、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美国市场面临通胀高企之后的被动加息,而中国市场在地产销售、地产新开工等数据出现较大负增长的环境下,经济面临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在稳增长的各种措施之下经济数据会有所回升,但是大面积依靠地产和基建的时代已经过去。2022年初由于机构持仓过于集中,导致各行业机构重仓股出现大幅回撤,我们认为在稳增长环境下,传统周期股和蓝筹股估值会有所修复,但在大面积杀跌之后,成长股已经跌至一个合理偏低的估值,我们将会在市场下跌之后,仔细甄别,寻找真正有较大成长空间和较快成长速度的个股,在合理偏低的估值位置进行买入,以期获取长期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监控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8,254,284.52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142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033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 财务报 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21年3月 25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1年3月25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远见回 报三年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 信息包括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远 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鹏华远见回 报三年混合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 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 华远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远 见回报三年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 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吴钟鸣黄倾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北京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21,694,189.20
结算备付金 42,702,747.85
存出保证金 281,848.2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106,294,473.24
其中:股票投资 1,106,294,473.2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336,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021,592.51
应收利息7.4.7.5-127,445.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4,999.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1,688,592,405.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4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55,853.10
应付托管费 359,308.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7.4.7.7544,425.5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30,000.00
负债合计 3,089,598.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1,843,757,090.64
未分配利润7.4.7.10-158,254,284.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85,502,806.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88,592,405.06
注:(1)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142元,基金份额总额1,843,757,090.64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1年3月25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一、收入 -130,016,077.77
1.利息收入 11,106,779.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2,792,769.66
债券利息收入 109.9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313,900.1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0,993,722.2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104,072,418.59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7.4.7.13204,929.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3.5-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7.4.7.15-
股利收益7.4.7.162,873,767.2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7-40,129,135.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
减:二、费用 26,971,142.94
1.管理人报酬7.4.10.2.120,080,621.02
2.托管费7.4.10.2.23,346,770.11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交易费用7.4.7.193,503,373.6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41
7.其他费用7.4.7.2040,377.7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6,987,220.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6,987,220.71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1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1,825,107,682.56-1,825,107,682.56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156,987,220.71-156,987,220.71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8,649,408.08-1,267,063.8117,382,344.2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8,649,408.08-1,267,063.8117,382,344.27
2.基金赎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1,843,757,090.64-158,254,284.521,685,502,806.12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0号)批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1年 3月 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825,107,682.5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本基金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3日募集,并于2021年3月23日募集完毕。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 1,824,439,097.48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 668,585.08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1,825,107,682.56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29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经汇率估值调整)+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 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0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或)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121,694,189.20
定期存款-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合计121,694,189.2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146,423,608.481,106,294,473.24-40,129,135.24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 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146,423,608.481,106,294,473.24-40,129,135.24 
注:股票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均包含中国存托凭证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336,700,000.00-
银行间市场--
合计336,700,000.00-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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