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聚合顺(605166):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为可转债提供质押担保情况
证券代码: 605166 证券简称: 聚合顺 公告编号: 2022-03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股东为可转债提供质押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确保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聚合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 付,同时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主要股东之一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昌控股”)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部分限售股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可转债 进行质押担保。 ●永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0,216,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本次为可转 债提供股份质押担保的股份数量为19,770,000股。本次质押后,永昌控股累计质押 的股份数量为19,7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2.83%,占公司总股本的6.27%。 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 2022年3月30日,公司接到主要股东永昌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永昌控股质押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 本次质押 股数 (股)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补 充质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质押融资资金 用途 温州永昌 控股有限 公司 否(注 1) 19,770,000 是 否 2022.03.30 2028.03.06(注 2) 国泰君安 股份有限 公司 32.83 6.27 不适用。本次 质押仅用于为 聚合转债提供 担保 注 1:公司主要股东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和傅昌宝分别持有 公司 19.08%、 14.04%和 4.75%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中,傅昌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5% 股权,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3.12% 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7.87%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 2:本次质押到期日与聚合转债到期日相同,为 2028年 3月 6日。若在 2028年 3月 6 日之前,聚合转债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则以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之日为本次质押到期日。 二、永昌控股 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永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 本次质押 前累计质 押数量 (股) 本次质押 后累计质 押数量 (股) 累计质 押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累计质押 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股) 已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 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 温州永昌 控股有限 公司 60,216,050 19.08 - 19,770,000 32.83 6.27 19,770,000 0 40,446,050 - 温州市永 昌贸易有 限公司 44,300,838 14.04 8,650,000 8,650,000 19.53 2.74 8,650,000 0 35,650,838 - 傅昌宝 15,000,000 4.75 - - - - - - 15,000,000 - 合计 119,516,888 37.87 8,650,000 28,420,000 23.78 9.01 28,420,000 0 91,096,888 - 三、可转债质押情况说明 永昌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系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其合 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次可转债进行质押担保。 永昌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合理费用提供的质押担保。永昌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 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 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04月 0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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