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央企创新ETF (159974):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一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央企创新ETF :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一年年度报告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二0二一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 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 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报告..........................................................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 §5 托管人报告...........................................................................................................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7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3 7.4 报表附注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6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6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6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6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6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6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7 §11 重大事件揭示 .......................................................................................................6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8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72 §13 备查文件目录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场内简称 央企创新ETF 基金简称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 基金主代码 159974 交易代码 1599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4,432,42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 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存托凭证投 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 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瑛 李申 联系电话 021-20361818 021-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021-60637111 传真 021-20361616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 办公楼二座27-30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fullgoal.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1号院1号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 心50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9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9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6,142,681.70 77,145,898.06 -137,520,137.08 本期利润 142,614,107.24 150,813,665.25 -165,771,783.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10 0.1257 -0.081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7.64% 13.50% -9.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3.07% 16.89% -8.1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7,654,445.70 26,556,359.55 -168,206,044.1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938 0.0592 -0.08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0,436,099.98 481,309,364.24 1,887,226,377.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282 1.0733 0.9182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2.82% 7.33% -8.18% 注: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 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 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6% 1.01% 0.91% 1.01% 0.75% 0.00% 过去六个月 21.61% 1.18% 19.06% 1.19% 2.55% -0.01% 过去一年 33.07% 1.15% 25.96% 1.16% 7.11%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2.82% 1.35% 34.41% 1.31% 8.41% 0.0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95%×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95%×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 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95%*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t/(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t-1)-1] +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360; 其中,t=1,2,3,···,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期间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Π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ΠTt=1(1+benchmarkt )表示t日至T日的(1+benchmarkt )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9年9月20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9年9月20日起至 2020年3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注:2019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2019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 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 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 务牌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10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 市场基金、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243只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乐乐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9-09-20 - 11.6 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研究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创新规划团队负责人;自 2015年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定量基金经理、量化投 资部量化投资总监助理;现任富国 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兼高 级定量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 2020年1月任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0月至2018年7月任富国全球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0月至2020年1月任富国兴利增 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1 月任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富国 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 至2020年5月任富国中证价值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 2020年8月任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8 月任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7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9月起任富国中证央企 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0月 起任富国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富 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科技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起任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1月起任富国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2月起任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起任富 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消费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5月起 任富国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 月起任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5月起任富国中证 800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 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 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 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 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 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 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 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 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 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 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 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 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 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 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 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 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 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 现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 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 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 现2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初以来,在国内PMI向好、货币政策不急转弯、美国新一轮财政刺 激落地、国内公募基金发行火爆等消息的推动下,上证指数先后突破3500、3600 点。随着美国经济复苏预期加强,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快速突破1.5%,导致全 球投资者对美联储货币政策提前收缩的担忧加大,使得全球股市均出现不同程度 的下跌。2季度,随着国内大宗商品如钢价、煤价迎来调整,通胀预期下降,同 时美联储会议并未实质性讨论收紧购债规模,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进一步走低, 市场开启反弹。其中,景气度较高的新能源汽车、光伏、半导体等板块涨幅居前。 7月初,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在相对充裕的流动 性及靓丽中报业绩的推动下,锂电池产业链、光伏、半导体等板块持续上涨,同 时周期板块如有色、化工、煤炭等也表现突出。9月中旬,随着煤炭等能源价格 高企,多部委对煤炭价格重视度提升,周期板块迎来调整。9月下旬,受个别地 产企业信用风险暴露、限电导致经济预期回落、美国财政将触及债务上限、长假 效应等因素影响,市场风险偏好大幅降低。11月中旬,随着公布的金融数据显 示新增居民中长贷走强,表明房贷放款边际放松,同时部分银行加强房地产开发 贷投放,提振投资者对经济的信心,地产、金融板块迎来大幅反弹。12月召开 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释放“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稳增长信号。随着稳 增长信号落地,市场迎来休整,各板块轮换加速。 总体来看,2021年上证综指上涨4.8%,沪深300下跌5.2%,创业板指上涨 12.02%,中证500指数上涨15.58%。 在投资管理上,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指数基金管理策略,采用量化 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的大额申购和赎回等事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282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4282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25.9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由于美联储将迎来加息和缩表周期,全球流动性可能迎来拐 点,资本市场波动或将加大。从国内来看,国内“稳增长”政策积极推进,货币 政策较海外更为宽松,对股市有一定提振。从行业配置来看,较前两年或需更加 均衡,一方面关注低估值、稳增长板块,另一方面关注估值较为合理,同时未来 几年产业有望迎来爆发的科技板块。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将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 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己任。在监察稽核基础性工作基础上,2021年本基金管理 人着重开展了如下与监察稽核有关的工作: (一)持续推动公司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制度建设是内部控制的起点,2021年公司在统筹兼顾监管法规重大调整、 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公司业务创新发展的基础上,持续督导业务部门开展制度建 设。 (二)夯实合规管理架构,强化合规管理职能 2021年公司通过落实合规考核机制、专兼职人员会议机制、持续推进合规 风控工作的系统化建设等,引导全员主动合规、立足本岗位持续夯实各业务、各 环节的内部控制。 (三)深入解读新规,持续推进新规落地 2021年度,公司从新规解读、制度建立、系统更新、流程改造等方面持续 推进各项重要法规、通知的落地工作,并对新规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公司将 根据持续颁布的新法规不断强化学习与执行力度。 (四)加强合规培训,全面提升合规意识 2021年为持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及应知应会,公司紧跟新规要求、监管动 态、行业热点,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公司持续开展新员工合规培训、内 幕交易防控培训以及反洗钱专题培训,并结合业务部门实际需求,组织信息披露 实务、适当性管理、销售合规实务、互联网直播合规管理等实务类培训。 (五)深入专项审计,抓紧第三道防线 2021年公司在常规季度监察稽核工作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审计 范围覆盖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IT等前、中、后台业务。在力争专项审计 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将公司主业和监管关注作为专项审计重点。通过专项审计, 有效发现现有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通过事后改进工作,查漏补缺,持续 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风险防控能力。 (六)立足投资合规监督,系统化助力风控履职 监督投资组合的合规运作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基础核心工作,2021年公司持 续推进旗下组合的投资合规风控阈值排查梳理和日常投资合规监督工作的规范 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组合合规多重监控工具互相校验、互为备份的机制,同时 重点投入资源在公募基金、职业年金、社保业务、ETF业务的精细化管控上,优 化内部工作程序与分工,提升了基础投资监督工作的质量,主动发现问题,消除 合规风险隐患。 (七)持续强化反洗钱工作理念,推动反洗钱工作纵深开展 公司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牢固树 立“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从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履职效能、加大科技 投入等方面,多措并举,将反洗钱工作推向纵深。为提升反洗钱管理效能和反洗 钱工作水平,公司持续推进新一代反洗钱系统建设,提升反洗钱履职的时效性、 有效性和精确性。 (八)全面加强员工行为管理 公司建立通信管理机制,为规范公司员工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 险,公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2021年通过新进员工承诺函签署、一对一宣讲、 专题合规培训、员工基本信息维护完整性检查、季度投资申报及时性检查、投资 申报持仓清仓情况跟进、员工上传附件与申报维护情况抽查比对等工作,将日常 管理与季度监督相结合。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 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 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 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7月22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资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 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7606_B13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富国中 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 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 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 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 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 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 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 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富 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 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 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富国中证央企创 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 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447,998.24 4,090,167.4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24,582.51 130,902.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5,476,021.62 477,552,657.88 其中:股票投资 615,476,021.62 477,552,657.8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7,948.81 26,916.92 应收利息 592.10 1,009.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21,027,143.28 481,801,654.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5,802.94 63,571.32 应付托管费 25,267.65 21,190.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17,528.47 179,113.6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72,444.24 228,415.38 负债合计 591,043.30 492,290.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34,432,422.00 448,432,422.00 未分配利润 186,003,677.98 32,876,942.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0,436,099.98 481,309,364.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1,027,143.28 481,801,654.99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282元,基金份额总额 434,432,422.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 至2021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45,024,143.42 159,741,240.68 1.利息收入 25,621.43 236,446.2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610.75 236,436.94 债券利息收入 10.68 9.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8,175,360.96 82,401,358.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7,270,310.58 63,578,114.4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1,808.92 28,307.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 股利收益 10,883,241.46 18,794,937.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471,425.54 73,667,767.1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51,735.49 3,435,668.58 减:二、费用 2,410,036.18 8,927,575.43 1.管理人报酬 774,021.48 1,694,584.02 2.托管费 258,007.17 564,861.3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78,506.18 5,915,349.9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0.04 7.其他费用 499,501.35 752,780.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2,614,107.24 150,813,665.2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614,107.24 150,813,665.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8,432,422.00 32,876,942.24 481,309,364.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2,614,107.24 142,614,107.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4,000,000.00 10,512,628.50 -3,487,371.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5,000,000.00 31,044,563.39 106,044,563.39 2.基金赎回款 -89,000,000.00 -20,531,934.89 -109,531,934.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34,432,422.00 186,003,677.98 620,436,099.9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55,432,422.00 -168,206,044.13 1,887,226,377.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0,813,665.25 150,813,665.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607,000,000.00 50,269,321.12 -1,556,730,678.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5,000,000.00 -13,830,657.06 201,169,342.94 2.基金赎回款 -1,822,000,000.00 64,099,978.18 -1,757,900,021.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8,432,422.00 32,876,942.24 481,309,364.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353号《关于准予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 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26,432,422.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和其他股票。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 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 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 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 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 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 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 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 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 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交付的股票于申购日计入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以申 购日该股票收盘价确认的价值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交付的股票于赎回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交付的股票的 成本于赎回日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 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 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 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 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初始合约 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 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 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 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 算; (7)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 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 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 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 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 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 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 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 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 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 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 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 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 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 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 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 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 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 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 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 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 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 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1)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 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3)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 计算的金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 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14)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 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 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 收益分配。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没有限制,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 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 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 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 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 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 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 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 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 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 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 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 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 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 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 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 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 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1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5,447,998.24 4,090,167.46 定期存款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