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海祥龙LOF :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21:06:55 中财网

原标题:东海祥龙LOF :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8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7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
情况 ..................................................................................................................................................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3.2 存放地点 ................................................................................................................................. 67
13.3 查阅方式 ................................................................................................................................. 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东海祥龙混合(LOF)

场内简称

东海祥龙

基金主代码

1683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27,376.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2月2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
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
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
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
益的优化平衡。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将综合
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国家
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动态调整大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
的投资机会,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趋势,精
选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投资思路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
法,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
而 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
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
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
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
边际较高的个股。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将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
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 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




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通过分析上
市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同行业竞争水平、公司
内部管理水平、盈利能力、资本负债结构、商誉。2)
定量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
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 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未来公司
利 润增长率等;ROE、ROIC、毛利率、净利率等;PE、
PEG、PB、PS等。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
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
风险收益特性。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
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本基
金利用国债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
特点,通过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5)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管理、资产配置等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债券
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久期策略等,由
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
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
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高科技
公司发行的权证。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
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
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
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
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
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
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
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
资。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
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恒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05869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95531

95588

传真

021-60586926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
幢360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邮政编码

200122

100140

法定代表人

严晓珺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s://www.donghai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
场毕马威大楼8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
家嘴基金大厦15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04,881.66

49,679,085.86

-16,411,424.21

本期利润

-1,227,415.69

33,172,211.56

88,978,595.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83

0.5111

0.320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61%

41.20%

33.1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12%

40.54%

30.7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626,636.80

13,373,885.63

-1,931,978.5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647

0.5017

-0.01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54,013.58

40,033,516.08

139,076,659.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647

1.5017

1.068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6.47%

50.17%

6.8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于2018年6月22日正式转型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67%

0.73%

1.11%

0.39%

1.56%

0.34%

过去六个月

-17.09%

1.66%

-1.89%

0.51%

-15.20%

1.15%

过去一年

-9.12%

1.86%

-1.21%

0.59%

-7.91%

1.27%

过去三年

67.04%

1.60%

32.33%

0.64%

34.71%

0.9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6.47%

1.54%

28.61%

0.67%

7.86%

0.8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3)本基金于2018年6月22日正式转型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25日正式成立。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注册地上海,注册
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公司秉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管理创造价值、质量创造财富"的经营理念,在夯实基
础上稳步推进创新发展步伐,努力建设成"运作稳健、专业精良、治理完善、诚信合规"在业内具
有影响力的现代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有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龙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海核心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
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海鑫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东海启航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珂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9月
13日

-

10年

国籍:中国。产业经济
学专业硕士,历任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所分析师,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板块研究与交
易部研究员,2021年2
月加入东海基金,担任
研发策略部总经理助
理。现任东海美丽中国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东海祥龙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


胡德军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年12
月21日

2021年9月13日

11年

国籍:中国。上海交通
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




士,曾任齐鲁证券有限
公司研究所医药行业
研究员,2013年6月
加入东海基金,历任公
司研究开发部高级研
究员、专户理财部投资
经理等职。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未兼任其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未兼任其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工作,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公平交易监控
机制,从而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
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
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
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
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


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
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以及专项稽核检查,公司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
度和异常交易监控细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向交易和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检查。公司严格控
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
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公司禁止组合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采用量化投资策略的组合与其他组合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报告期内,本基
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
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
易次数为0次。


本报告期内,各组合投资交易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了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全年仓位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在投资方
向上逐渐聚焦消费升级所涵盖的领域。2021年A股市场并未拜托新冠疫情的影响,A股整体收益
优先,结构特征明显;本基金在配置上立足大消费,以新型消费、县域消费为依托,旨在自下而
上挖掘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以终端消费为受众的优秀公司,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64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12%,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我国权益市场中长期充满信心。2022年站在资产配置的角度,我们认为信用相较宽松
的环境下债券资产存在阶段性机会,商品角度供需缺口逐步修复,关注海外市场及通胀的影响。


总的来看,经济增长预计可以在现有的政策空间下实现稳中求进的政策目的;价格方面,
PPI-CPI剪刀差收窄过程中,CPI有温和上涨的动力,但总体压力可控。我们认为以盈利为准绳,


我们长期看好A股的投资机会:伴随疫情影响的“最后一个冬天”逐渐走过,国内经济有序修复
的过程中,我们看好消费升级驱动下的新经济领域投资机会。自下而上角度,在盈利整体下行的
背景下,盈利能力和增速具备相对优势的个股仍然可以获得相对收益。2022年A股有望迎来全面
注册制,我们有信心通过更广泛的价值发现,在盈利强劲改善与估值相对优势中求得平衡,为投
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东海祥龙未来将围绕消费升级,广泛挖掘大消费领域的中长期投资机会,打造更为长期
的价值投资理念。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进监察稽
核各项工作。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
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相关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
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
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
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
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建立健全
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和运营总监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估
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
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
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
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况出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资产
净值于 2021年1月4日至报告期末均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
的解决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
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57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2021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
海祥龙混合(LOF)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
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海祥龙混合
(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海祥龙混合(LOF)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东海祥龙混合(L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楠

刘叶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899,006.96

2,567,278.37

结算备付金



33,564.07

183,749.95

存出保证金



13,918.65

38,241.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933,905.00

36,355,347.78

其中:股票投资



18,739,310.00

36,355,347.7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4,595.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9,370.37

1,403,490.11

应收利息

7.4.7.5

1,219.38

569.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62.82

66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1,222,447.25

40,549,341.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9,337.74

应付赎回款



10,625.05

75,594.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509.00

50,789.30

应付托管费



4,584.83

8,464.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687.81

2,956.26

应交税费



0.85

18,675.2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10,026.13

160,007.46

负债合计



168,433.67

515,825.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427,376.78

26,659,630.45

未分配利润

7.4.7.10

5,626,636.80

13,373,885.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54,013.58

40,033,51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22,447.25

40,549,341.72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647元,基金份额总额15,427,376.7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71,985.78

36,414,295.96

1.利息收入



17,446.39

75,783.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190.05

75,783.58

债券利息收入



256.3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09,644.24

52,472,951.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929,172.51

52,052,100.8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80,471.73

420,850.2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4,332,297.35

-16,506,874.3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3,220.94

372,435.64

减:二、费用



955,429.91

3,242,084.4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01,982.85

1,223,655.82

2.托管费

7.4.10.2.2

66,997.08

203,942.6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305,571.89

1,605,892.9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09

-

7.其他费用

7.4.7.20

180,878.00

208,59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27,415.69

33,172,211.5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227,415.69

33,172,211.5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659,630.45

13,373,885.63

40,033,516.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227,415.69

-1,227,415.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232,253.67

-6,519,833.14

-17,752,086.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64,172.94

1,348,519.91

4,712,692.85

2.基金赎回款

-14,596,426.61

-7,868,353.05

-22,464,779.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427,376.78

5,626,636.80

21,054,013.5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30,155,235.75

8,921,423.73

139,076,659.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3,172,211.56

33,172,211.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3,495,605.30

-28,719,749.66

-132,215,354.9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94,462.74

1,263,972.60

4,458,435.34

2.基金赎回款

-106,690,068.04

-29,983,722.26

-136,673,790.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659,630.45

13,373,885.63

40,033,516.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严晓珺______ ______周华成______ ____朱一民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海祥龙定增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成。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2305号文《关于准予东海祥龙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
海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63,058,457.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
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18个月后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如遇非工作日或无
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海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自2016年12
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自2018年6月22日起,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
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
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
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无需在受益期内预提或分摊,则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需采用
预提或待摊的方法,预提或待摊时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
利润的25%;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
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
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
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
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
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
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
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
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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