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全球油气能源LOF (163208):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全球油气能源LOF :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6 2.5 信息披露方式 .............................................................6 2.6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7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42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42 8.4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2 8.5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44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2 存放地点 .............................................................. 52 13.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 场内简称 全球油气能源LOF 基金主代码 16320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9,905,894.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02月1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选优质的石 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类基金(包括ETF)以及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策略,“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卫星”组合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和现金管理策略五部分构成。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上采用“双重配置”策略。第一层是大类资产类 别配置, 第二层是在权益类资产内的“核心”组合和“卫星”组 合的配置。权益类资产包括基金(包括ETF)和股票。 2、“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在“核心”组合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基 金,主要包括:(1)以跟踪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行业公司股票 指数为投资目标的ETF及指数基金;(2)以超越石油、天然气等 能源类行业公司股票指数为投资目标的主动管理型基金。 3、“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在“卫星”组合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1)以跟踪石油、天 然气等能源品商品价格或商品价格指数为投资目标的能源类商品 ETF;(2)全球范围内优质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公司股票。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债券资产配置,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债券 选择标准,运用相应的债券投资策略,构造债券组合。 5、现金管理策略 现金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 面的内容:现金流预测、现金持有比例管理、现金资产收益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能源行业指数(净收益)(S&P 500 Energy Sector Index(NTR))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将会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优质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基金 (包括ETF)及公司股票,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学君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95555 传真 0755-83026677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 银行大厦19-20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 银行大厦19-20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李强 缪建民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 -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注册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NY 1005 办公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NY 1005 邮政编码 - NY 1005 注: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2.5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 号前滩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6,823,244.71 -24,812,354.12 862,133.49 本期利润 233,483,924.96 38,843,499.30 5,424,434.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212 0.0290 0.055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1.86% 6.25% 6.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2.56% -39.58% 5.9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4,572,954.06 -832,083,927.94 -20,528,707.9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097 -0.5155 -0.199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5,332,940.29 782,032,240.82 82,379,249.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90 0.484 0.80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1.00% -51.60% -19.9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68% 1.81% 5.79% 1.91% -3.11% -0.10% 过去六个月 2.07% 1.74% 4.07% 1.89% -2.00% -0.15% 过去一年 42.56% 1.84% 49.05% 2.01% -6.49% -0.17% 过去三年 -8.73% 2.13% 2.15% 2.65% -10.88% -0.52% 过去五年 -30.16% 1.82% -19.48% 2.19% -10.68% -0.37%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31.00% 1.57% 17.03% 1.82% -48.03% -0.2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能源行业指数(净收益)(S&P 500 Energy Sector Index(NTR))。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2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 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 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说明 (助理)期限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宋青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07月 20日 - 13年 学士学位,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 香港富海企业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广西分 行、中国银行伦敦分 行、深圳航空集团公 司、道富环球投资管理 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 表处,从事外汇交易、 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及 贵金属商品交易等投 资工作。2010年10月 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国际业务部 总经理。2011年11月 起任诺安全球黄金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7月起任诺安 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9年2月起任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4月起任 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 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 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 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 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 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 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 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 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 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 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 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 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 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 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 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 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4.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此外,公司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 行了分析,未发现同向交易价差在上述时间窗口下出现异常的情况。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原油价格在2021年伊始,延续上年的见底反弹,油价从48美元附近一直上扬到75美元,欧佩 克的持续限产也使得市场持续在去库存。疫情在各国快速推出疫苗后得以控制,尽管也有不断的反 复,总体是向好。海外经济在重创中逐步恢复,原油的需求逐步增加,二季度出现的通胀恐慌也造 成一波商品资产价格大幅上扬。经过三季度的调整,油价的走势重新回归至需求持续好转,供给增 加可控的较强基本面中。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至86.74美元/桶,WTI原油期货价格上涨至85.41 美元/桶,均创2014年10月份以来新高。一方面全球经济处于疫情后的复苏轨道,欧美逐渐走出 Delta病毒的阴霾,采购经理人指数等经济数据超市场预期,经济复苏带动原油需求的持续好转; 另一方面,OPEC+组织在10月会议中维持了7月会议的产量决定,11月份不扩大增产,石油增产量 维持在40万桶/日。能源行业公司在坚挺的油价的支撑下,业绩增长的预期大幅上扬,股价基本回 到了疫情发生前的水平。 操作上,我们上半年增加了港股的能源板块,率先受益于国内的严格的防疫手段及经济复苏; 下半年逐步调整为以海外能源行业板块为主,参与原油价格的上扬进程。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0.69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56%,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05%。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美国不断攀升的通胀数据支撑原油价格在高位震荡,能源企业现金流大幅回升, 业绩预期迅速提升。在经济复苏,原油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供给端一直被投资者密切关注。过 去几年传统能源行业的资本支出的缺乏对投资者产生困扰,欧佩克组织的实际增产意愿及剩余产能 都是备受关注的因素。我们预期油价仍然会在高位震荡,不排除进一步上扬。加上市场对于产能的 增加仅有单位数的预期,总体环境有利于能源公司的表现,股价有机会进一步上扬。 4.7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合法合规运作、最大限度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宗旨,本基金管 理人建立并完善了以合规、监察、稽核为主导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合规管理部门依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监察稽核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勤勉 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 本年度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监察稽核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规管理方面,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导及培训,督促各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要求, 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防范各类合规风险。风险控制方面,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日常投资运 作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加强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合规运作。监察稽核方面,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通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等方式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投资运作、后台保障、反洗钱等公司 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对于每次监察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都责成各相关 部门认真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切实进行改善,并由合规管理部门跟踪问题的处理情况。同 时,基金管理人督促市场部门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多种渠道,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投资者教育 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不正当关联交易, 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规运作、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 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控制部、权益投资事业部、固定收益事业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基金 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 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 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 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9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 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 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 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301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 简称“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 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基金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 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诺安油气 能源(QDII-FOF-L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诺安油气 能源(QDII-FOF-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计划清算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基金、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诺安油气能源 (QDII-FOF-LO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诺安油气 能源(QDII-FOF-L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诺安油气能源 (QDII-FOF-L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肖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3,081,239.56 67,729,160.73 结算备付金 - 2,833,333.33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39,006,731.72 744,350,074.13 其中:股票投资 - 43,855,167.15 基金投资 239,006,731.72 700,494,906.98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7,612,579.12 应收利息 7.4.7.5 947.17 6,048.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27,303.57 2,598,180.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62,416,222.02 835,129,376.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09 应付赎回款 3,527,123.84 50,660,983.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9,940.85 1,084,175.77 应付托管费 76,986.17 252,974.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561.04 62,879.72 应交税费 2,924,962.88 677,227.8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19,706.95 358,874.81 负债合计 7,083,281.73 53,097,135.5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369,905,894.35 1,614,116,168.76 未分配利润 7.4.7.10 -114,572,954.06 -832,083,927.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332,940.29 782,032,240.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416,222.02 835,129,376.33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690元,基金份额总额369,905,894.3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01月01 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 至2020年12月31 日 一、收入 243,423,707.68 51,135,844.87 1.利息收入 84,785.23 1,140,813.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4,785.23 328,748.5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12,065.4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6,131,822.34 -13,572,574.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321,262.72 522,790.71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201,395,049.77 -38,100,595.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11,415,509.85 24,005,230.2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6,887,932.54 63,728,413.5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29,293.52 -1,854,277.67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1,448,461.09 1,693,469.17 减:二、费用 9,939,782.72 12,292,345.5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802,683.19 9,170,556.49 2.托管费 7.4.10.2.2 1,587,292.67 2,139,796.5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20 314,530.23 630,689.5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950,977.04 74,442.59 7.其他费用 7.4.7.21 284,299.59 276,860.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3,483,924.96 38,843,499.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3,483,924.96 38,843,499.3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14,116,168.76 -832,083,927.94 782,032,240.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3,483,924.96 233,483,924.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244,210,274.41 484,027,048.92 -760,183,225.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27,262,870.63 -236,459,003.52 390,803,867.11 2.基金赎回款 -1,871,473,145.04 720,486,052.44 -1,150,987,092.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9,905,894.35 -114,572,954.06 255,332,940.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907,957.38 -20,528,707.93 82,379,249.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38,843,499.30 38,843,499.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511,208,211.38 -850,398,719.31 660,809,492.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41,086,567.39 -2,007,603,022.75 1,733,483,544.64 2.基金赎回款 -2,229,878,356.01 1,157,204,303.44 -1,072,674,052.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14,116,168.76 -832,083,927.94 782,032,240.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齐斌 田冲 薛有为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58号《关于核准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募 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安油气 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950,526,471.15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 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951,030,683.3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04,212.24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 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5〕62号审核同意,本基金7,779,609.00 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募基金(包括 ETF)、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 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投资于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基金不低于基金投资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能源行业指数(净收益)(S&P 500 Energy Sector Index (NTR))。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存托凭证、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存托凭证、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 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 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 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 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 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 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a)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b)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 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c)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 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d)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e)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 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 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 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 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 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3,081,239.56 67,729,160.7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3,081,239.56 67,729,160.7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中包含的外币余额为:美元2,681,343.38元(汇率为6.3757,折 合人民币17,095,440.99元),港币380.98元(汇率为0.81760,折合人民币311.49元)(上年度 末:美元4,059,390.75元(汇率为6.5249,折合人民币26,487,118.71元),港币380.99元(汇 率为0.84164,折合人民币320.66元))。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153,227,069.35 239,006,731.72 85,779,662.37 其他 - - - 合计 153,227,069.35 239,006,731.72 85,779,662.37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8,781,637.84 43,855,167.15 -4,926,470.6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638,570,475.55 700,494,906.98 61,924,431.43 其他 - - - 合计 687,352,113.39 744,350,074.13 56,997,960.7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947.17 4,645.7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1,402.50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947.17 6,048.2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561.04 62,879.72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4,561.04 62,879.72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1,706.95 188,874.8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208,000.00 170,000.00 合计 219,706.95 358,874.81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614,116,168.76 1,614,116,168.76 本期申购 627,262,870.63 627,262,870.6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871,473,145.04 -1,871,473,145.04 本期末 369,905,894.35 369,905,894.35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42,138,976.71 -1,174,222,904.65 -832,083,927.94 本期利润 206,823,244.71 26,660,680.25 233,483,924.9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365,832,173.63 849,859,222.55 484,027,048.92 其中:基金申购款 192,612,562.39 -429,071,565.91 -236,459,003.52 基金赎回款 -558,444,736.02 1,278,930,788.46 720,486,052.4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3,130,047.79 -297,703,001.85 -114,572,954.0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9,181.85 281,014.1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080.41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