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鼎弘LOF :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鼎弘LOF :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2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2 13.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平安鼎弘混合(LOF) 场内简称 鼎弘LOF 基金主代码 167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7,478,122.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6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 平安鼎弘混合(LOF)A 平安鼎弘混合C 平安鼎弘混合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167003 010228 01022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7,477,800.52份 147.42份 174.6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精 选投资标的,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 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 可能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事件 性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88 传真 0755-23997878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 51804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20年10月27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20年 12月31日 2019年 平安鼎弘混 合(LOF)A 平安 鼎弘 混合C 平安 鼎弘 混合D 平安鼎弘混 合(LOF)A 平安 鼎弘 混合C 平安 鼎弘 混合D 平安鼎弘混合 (LOF)A 平 安 鼎 弘 平 安 鼎 弘 混 合 C 混 合 D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3,240,293.95 10.73 21.47 2,837,193.49 -2.96 -3.16 5,173,857.64 - - 本期 利润 1,614,417.29 0.90 2.96 3,913,688.00 3.02 7.24 5,413,761.57 - -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1117 0.0061 0.0145 0.0308 0.0205 0.0398 0.0543 - - 本期 加权 平均 净值 利润 率 9.97% 0.55% 1.30% 2.84% 1.89% 3.68% 5.07% - -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0.68% 0.55% 0.81% 2.67% 1.89% 1.90% 5.74% - -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847,510.90 16.50 20.06 5,888,540.41 9.62 21.59 14,058,256.62 - -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1133 0.1119 0.1149 0.0896 0.0653 0.0652 0.0736 - - 期末 8,325,311. 163.9 194.6 72,651,783. 163.0 366.4 205,841,912. - - 基金 资产 净值 42 2 8 46 2 3 18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1133 1.1119 1.1149 1.1058 1.1058 1.1059 1.0770 - - 3.1.3 累 计期 末指 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 11.33% 2.45% 2.73% 10.58% 1.89% 1.90% 7.70% -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鼎弘混合(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8% 0.29% 1.34% 0.16% -0.86% 0.13% 过去六个月 -0.98% 0.57% 1.34% 0.21% -2.32% 0.36% 过去一年 0.68% 0.49% 3.33% 0.24% -2.65% 0.25% 过去三年 9.31% 0.43% 23.33% 0.25% -14.02%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1.33% 0.35% 29.11% 0.24% -17.78% 0.11% 平安鼎弘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2% 0.29% 1.34% 0.16% -0.92% 0.13% 过去六个月 -1.02% 0.57% 1.34% 0.21% -2.36% 0.36% 过去一年 0.55% 0.49% 3.33% 0.24% -2.78%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2.45% 0.47% 6.16% 0.23% -3.71% 0.24% 平安鼎弘混合D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5% 0.29% 1.34% 0.16% -0.79% 0.13% 过去六个月 -0.92% 0.57% 1.34% 0.21% -2.26% 0.36% 过去一年 0.81% 0.49% 3.33% 0.24% -2.52%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2.73% 0.47% 6.16% 0.23% -3.43% 0.24% 注:平安鼎弘C类和D类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均指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_fj.jpg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1.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_fj.jpg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2.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_fj.jpg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于2020年10月27日增设C类和D类份额,C类和D类份额都是从2020年10月29日 开始有份额,所以以上C类和D类份额走势图均从2020年10月29日开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jpg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1.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jpg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3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2.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fj.jpg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2、2017年是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往三年无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3 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 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 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专户六大业务板块(其中资产证券化 及非标专户业务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 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 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 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158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4,561.10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曾小 丽 平安鼎弘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2021年 12月2日 - 10年 曾小丽女士,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 硕士,曾先后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公 司信用评审委员、信用分析师、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兼固收研究 团队联席团队长。2021年8月加入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鼎信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苏宁 平安鼎弘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2020年3 月23日 2021年 12月29 日 10年 苏宁先生,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研究 生。曾先后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兼基金 经理助理。2019年6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经 理。现担任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合享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元丰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 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 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 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 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 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 成分析报告,由法律合规监察部、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 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 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 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国内国外疫情出现反复,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 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上游价格冲高回落,CPI温和抬升。货币政策保持合理充裕,整体仍是 以稳为主。一季度资金面收敛导致债券收益率调整,二季度欠配逻辑支撑了债券收益率缓慢下行, 三季度降准后债券收益率快速下行,随后通胀担忧增强,再宽松预期转弱,市场在四季度初出现 调整。四季度央行积极应对流动性缺口,大宗商品价格高位回落,通胀预期缓解,地产销售转弱, 债券收益率重回下行。信用利差上半年整体下行后在低位震荡,中低等级级别利差有所扩张。本 基金纯债部分配置一部分信用债获取票息收益,同时阶段性通过长久期利率债提高久期获取资本 利得收益。转债部分,一方面优选估值合理的优质个券,另一方面通过量化策略优选性价比较高 的低价券进行配置。权益部分,均衡配置,主要配置景气度向上、估值合理的行业和公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鼎弘混合(LOF)A的基金份额净值1.113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0.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3%;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鼎弘混合C的基金份额净 值1.111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3%;截至 本报告期末平安鼎弘混合D的基金份额净值1.114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受疫情扰动影响,居民收入消费表现疲弱。地产与基建 增速走弱。宏观政策强调稳健有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联动。政策方面,货币环境趋稳, 稳增长政策逐渐落地,宽信用的规模和持续性是观察窗口。债券市场短期内的支撑因素相对较为 宽松的货币政策,中期内面临经济增速回升、海外主要经济体退出宽松等扰动,收益率在低位上 有波动的风险。权益资产预计全年有结构性行情,主要关注稳增长受益板块、疫情修复板块以及 估值调整充分的成长板块。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 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 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 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 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 还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 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 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 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资本市场风险监控室 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 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 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 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情况未消 除。根据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 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110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鼎弘混合(LOF)基金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 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鼎弘混 合(LO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平安鼎弘混合(LO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鼎弘混 合(LO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平安鼎弘混合(LO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鼎弘混合(LOF)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鼎弘 混合(LO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鼎弘混合 (LO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郭素宏 李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97,097.07 260,515.30 结算备付金 404,035.34 2,073,123.37 存出保证金 1,693.06 821,567.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716,435.50 59,507,585.97 其中:股票投资 1,438,386.20 14,550,415.9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278,049.30 44,957,17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904.11 应收利息 7.4.7.5 69,594.92 335,763.6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488,855.89 73,001,459.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4,563.39 - 应付赎回款 1,801.82 101,848.25 应付管理人报酬 8,510.86 72,887.89 应付托管费 1,773.08 15,184.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470.31 28,663.04 应交税费 64.15 1,058.98 应付利息 - 465.6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4,002.26 129,038.20 负债合计 163,185.87 349,146.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7,478,122.56 65,703,376.10 未分配利润 7.4.7.10 847,547.46 6,948,936.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25,670.02 72,652,312.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88,855.89 73,001,459.87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7,478,122.56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 值1.1133元, A类基金份额7,477,800.52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净值1.1119元,C类基金份额 147.42份;下属D类基金份额净值1.1149元,D类基金份额174.6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2,042,101.80 7,063,407.58 1.利息收入 235,729.82 3,463,569.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3,393.81 159,727.40 债券利息收入 153,870.99 2,758,226.7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58,465.02 545,615.19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3,421,598.37 2,443,510.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969,309.83 5,273,201.89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34,744.18 -2,926,281.0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299,374.37 - 股利收益 7.4.7.16 18,169.99 96,589.5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1,625,905.00 1,076,510.8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10,678.61 79,816.92 减:二、费用 427,680.65 3,149,709.3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95,750.54 1,669,373.10 2.托管费 7.4.10.2.2 40,781.35 347,786.0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55,089.07 846,369.65 5.利息支出 -346.45 52,676.9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346.45 52,676.97 6.税金及附加 1,689.40 7,301.02 7.其他费用 7.4.7.20 134,716.74 226,202.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614,421.15 3,913,698.2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614,421.15 3,913,698.2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65,703,376.10 6,948,936.81 72,652,312.91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614,421.15 1,614,421.15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58,225,253.54 -7,715,810.50 -65,941,064.0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227,756.95 174,811.25 1,402,568.20 2.基金赎 回款 -59,453,010.49 -7,890,621.75 -67,343,632.24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7,478,122.56 847,547.46 8,325,670.0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91,116,532.75 14,725,379.43 205,841,912.18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3,913,698.26 3,913,698.26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25,413,156.65 -11,690,140.88 -137,103,297.5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3,366,609.99 265,615.32 3,632,225.31 2.基金赎 回款 -128,779,766.64 -11,955,756.20 -140,735,522.84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65,703,376.10 6,948,936.81 72,652,312.91 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罗春风 林婉文 张南南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平安大 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40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 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 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2,573,315.7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17)第2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2,701,052.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7,736.4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338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34,793,864.00份基金份额于2017年6月 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含)至18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 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 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自 2018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于2018年11月30日起更名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D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D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 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封闭期内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 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 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 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4) 由于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