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鼎泰LOF :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22:45:47 中财网

原标题:鼎泰LOF :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年度报告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3.2 存放地点 .................................................................. 68
13.3 查阅方式 .................................................................. 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平安鼎泰混合

场内简称

鼎泰LOF

基金主代码

167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7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0,381,881.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积极发掘可能对上市公司当
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通过筛选、鉴别事件信息
扩散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模式,选择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标的,在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并更名为平安鼎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
变化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对行
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事件性因素作
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李帅帅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587828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26楼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01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谢永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3,951,693.29

85,776,251.99

-1,412,805.69

本期利润

-4,507,117.45

81,441,227.19

84,724,676.27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342

0.5463

0.2528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1.66%

55.17%

35.71%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57.27%

60.45%

41.97%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212,964,632.26

15,734,116.02

-94,096,127.31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7876

0.2397

-0.3499

期末基金

571,895,833.57

88,297,311.64

225,398,839.95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2.1151

1.3449

0.8382

3.1.3 累
计期末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111.51%

34.49%

-16.1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30%

1.90%

1.44%

0.39%

-6.74%

1.51%

过去六个月

18.49%

2.63%

-1.16%

0.51%

19.65%

2.12%

过去一年

57.27%

2.45%

0.30%

0.59%

56.97%

1.86%

过去三年

258.25%

2.06%

38.57%

0.64%

219.68%

1.42%

过去五年

111.57%

1.71%

38.56%

0.59%

73.01%

1.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11.51%

1.64%

40.19%

0.58%

71.32%

1.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1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7月21日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说明: CN_50640000_167001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往三年无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3
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
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
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专户六大业务板块(其中资产证券化
及非标专户业务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
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
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
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158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4,561.10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俊


权益投资
中心投资
副总监,
平安鼎泰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4日

-

15年

张俊生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
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广东发展银
行政策分析主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深圳
昱昇富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投资
总监,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2018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中心投资副
总监。同时担任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平安鼎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科技创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
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
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
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
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
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
成分析报告,由法律合规监察部、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
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
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
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A股市场是一个较大幅度波动,同时也是一个极度分化的一年.市场季度甚至月度间的
行业轮动特征较为显著.多数行业均有阶段性表现,比如一季度白酒、医疗服务、医美等,二季度
半导体、新能源,三季度煤炭、化工、锂资源等周期品,四季度汽车零部件、绿电、元宇宙传媒
等均有不错表现。

整体来看,行业轮动特征显著,同时也表现出月度板块行情的巨幅波动,很多行业在短期一
两个月内经历了翻倍到砍半的极速震荡。对投资的行业比较和个股选择,提出了更多挑战。

本基金在一季度,持仓以科技成长为主,同时适当均衡配置了消费医药等,在新能源、电子、
食品饮料、医美等方向均有布局。春节后,伴随市场的大幅下跌,基金净值有明显回撤。

2季度初在市场大幅下跌的底部,对组合做了较大幅度调整,一方面底部大幅增加了基本面
较为确定,业绩增速估值匹配度较高的新能源板块,包括锂电池及中游材料,光伏等板块;另一
方,大幅增加了受益缺芯涨价和物联网需求的半导体相关标的。同时,减持了估值较高的消费和
医药板块,减持了基本面低于预期的消费电子板块。2季度市场触底后,基金净值大幅反弹,布
局的新能源和半导体两大板块,成为市场的领涨主线。

3季度开始,通过对组合行业和公司估值比较,减持了大幅上涨、估值性价比较低的半导体
和锂电中游材料,大幅增加了处于相对底部的锂电上游资源及稀土、锂电池相关化工等板块和个
股,3季度上半期迅速实现了净值的快速上涨。同时盈亏同源,由于在锂电资源、稀土、化工等
配置比例过高,在9月中旬之后,伴随整体周期板块的快速下跌,基金净值有明显回撤。

4季度,适度降低了弹性较大的周期板块,但由于整体组合的新能源配置比例仍占大部分仓
位。在四季度新能源板块整体轮番回调的情况下,四季度表现较好的汽车零部件、绿电、传媒等
板块,基金配置比例较低,没有明显对冲板块,基金净值有持续明显回调。

为了适度控制回撤,同时为2022年提前布局,本基金在4季度后期做了一定幅度调仓,组合
的行业配置有所分散,降低了处于高位、预期相对较为充分的新能源板块配置,增加了2022年景


气趋势上升的军工、消费电子等板块。同时增加了景气趋势有望触底回升的,建筑建材、养殖、
必选消费等相关标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115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27%,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我们认为仍会是一个宽幅波动,行业和公司极度分化的一年,但对全年行情整
体仍相对乐观。

一方面,市场波动仍会较为剧烈,行业分化较为极致。2022年外部有美国加息、流动性收缩
冲击,内部有经济增长动力结构性压力,相应的企业盈利波动和估值冲击会较为剧烈。部分行业
的盈利和估值存在双杀的压力。高增速行业或者说业绩确定性将比2021年相对稀缺。

另一方面,我们对国内A股市场并不悲观,主要是国内稳增长方向已经明确,经济下行风险
相对可控,虽然海外流动性有收缩压力,但国内流动性在稳增长政策推动下,有望保持较好的流
动性环境。

同时,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仍处于相对合理状态,主流赛道行业和公司,如新能源、食品饮料、
医药、科技等板块经历了阶段调整,业绩趋势和估值匹配度仍然较好。而稳增长相关的基建、房
地产产业链等估值仍处于历史低位,未来存在估值业绩双升空间。

具体到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会配置两大方向:
一方面仍会配置行业景气趋势较为确定,中长期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龙
头公司,如新能源汽车、光伏、电子、军工、生物医药、消费等。

另一方面,会顺应稳增长政策方向,重点关注景气趋势有望触底回升的金融地产、建筑建材、
养殖等板块。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
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
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
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
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


还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
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
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
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资本市场风险监控室
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
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
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
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11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鼎泰混合基金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鼎泰混
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平安鼎泰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鼎泰混
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平安鼎泰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鼎泰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鼎泰
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鼎泰混合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郭素宏

李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2,888,285.64

5,327,995.60

结算备付金



5,521,352.21

402,362.81

存出保证金



817,531.26

121,37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25,232,407.86

80,832,672.78

其中:股票投资



525,232,407.86

80,832,672.7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419,961.53

应收利息

7.4.7.5

13,991.13

8,428.9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56,912.47

142,07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95,030,480.57

89,254,873.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600,356.12

50.40

应付赎回款



4,152,786.92

524,415.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0,272.94

112,309.51

应付托管费



120,045.50

18,718.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45,119.08

172,964.46

应交税费



-

0.63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96,066.44

129,103.29

负债合计



23,134,647.00

957,562.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70,381,881.55

65,651,458.6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01,513,952.02

22,645,853.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895,833.57

88,297,311.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5,030,480.57

89,254,873.70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2.1151元,基金份额总额270,381,881.5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8,226,877.77

86,808,160.58

1.利息收入



184,935.66

133,467.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6,537.95

78,869.52

债券利息收入



1,133.66

136.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7,264.05

54,461.9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2,395,547.97

90,465,215.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1,018,878.19

89,207,750.59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34,735.87

395,086.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241,933.91

862,378.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4.7.17

-8,458,810.74

-4,335,024.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4,105,204.88

544,502.37

减:二、费用



12,733,995.22

5,366,933.3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078,245.78

2,242,518.57

2.托管费

7.4.10.2.2

679,707.65

373,753.0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7,698,837.71

2,533,461.2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税金及附加



4.08

0.49

7.其他费用

7.4.7.20

277,200.00

217,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507,117.45

81,441,227.1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507,117.45

81,441,227.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65,651,458.63

22,645,853.01

88,297,311.64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4,507,117.45

-4,507,117.45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04,730,422.92

283,375,216.46

488,105,639.38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534,138,987.38

656,869,423.06

1,191,008,410.44

2.基金赎
回款

-329,408,564.46

-373,494,206.60

-702,902,771.06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70,381,881.55

301,513,952.02

571,895,833.5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68,920,158.11

-43,521,318.16

225,398,839.95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81,441,227.19

81,441,227.19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03,268,699.48

-15,274,056.02

-218,542,755.5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0,942,871.00

-45,192.50

10,897,678.50

2.基金赎
回款

-214,211,570.48

-15,228,863.52

-229,440,434.00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65,651,458.63

22,645,853.01

88,297,311.6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罗春风

林婉文

张南南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08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18,599,857.89元,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
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18,879,411.6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279,553.7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根据《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
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
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
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封闭期自2016年7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2018年1月19日止,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18年1月20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契
约型开放式”,并更名为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1月22
日起开放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69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19,058,725.00份基金份额于2016年10
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11月30日起更名为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资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债券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0%-9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
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的 90%;(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
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2,888,285.64

5,327,995.60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2,888,285.64

5,327,995.6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14,941,091.70

525,232,407.86

10,291,316.16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14,941,091.70

525,232,407.86

10,291,316.16

项目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2,082,545.88

80,832,672.78

18,750,126.90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2,082,545.88

80,832,672.78

18,750,126.9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1,138.63

540.82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484.60

181.10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7,652.42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367.90

54.60

合计

13,991.13

8,428.94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345,119.08

172,964.46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2,345,119.08

172,964.4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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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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