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011994):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0:16:28 中财网

原标题: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3月
30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8月
17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
................................
................................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
................................
................................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
................................
................................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
................................
................................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审计报告
................................
................................
................................
................................
...............
11
6.1 审计意见 ....................................................................................................................................... 12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2
6.3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2
6.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12
§7 年度财务报表
................................
................................
................................
................................
.......
13
7.1 资产负债表 ................................................................................................................................... 13
7.2 利润表 ........................................................................................................................................... 1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7.4 报表附注 ....................................................................................................................................... 16
§8 投资组合报告
................................
................................
................................
................................
.......
3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4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3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3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3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35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3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3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
3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3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3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3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3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3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3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3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
3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
4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40
13.2 存放地点 ..................................................................................................................................... 40
13.3 查阅方式 ..................................................................................................................................... 4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994


交易代码


0119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8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4,394,730.9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
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
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
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
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
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65%+恒生指数收益率
×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
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华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8992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88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邮政编码


200121

100140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cpic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

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8月
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04,906.77


本期利润


10,235,414.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514,770.4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3,594,091.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9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9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17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无上年度
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过去三个月


7.90%


1.03%


0.70%


0.57%


7.20%


0.46%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99%


0.90%


-0.91%


0.65%


5.90%


0.25%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17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
8月
17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走势图1.jpg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
数收益率*1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17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C:\Users\bonnieliu\Desktop\走势图柱状图\柱状图1.jpg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17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21


-


-


-


-


-


合计


-


-


-


-


-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月
17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方股东为太平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国内领先的
“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

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

结合
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

秉持
“稳健

专业

卓越

信赖
”的经营理念

力争成为中国基
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德盛稳健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德盛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远
见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智能制造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国联安
新蓝筹红利一
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21-08-
17


-


14年
(自
2007
年起
)


刘斌先生,硕士研究生。

2004年
4月至
2007

8月在杭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
工程师;
2007年
9月至
2009年
8月在群益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

2009年
8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

2013年
12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国联安德盛
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
12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2月至
2015年
12
月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4年
6月至
2015年
12月兼
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5年
4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4月起兼任国联安智能制造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7月至
2021年
10
月兼任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年
8月至
2021年
9月兼任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8月起
兼任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
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核心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
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

制定并完善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
》(
以下简称
“公平交易制度
”),
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以及
投资管理过程中涉
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
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
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
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
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
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
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
、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
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次数为
3次,发生原因是为了满足产品合同中相关投资比例的限制要
求。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
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
3日内、
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
交易价差进行了分
析,执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的
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
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成立,并依照基本的价值原则(高
ROE且与
ROE匹配的低
PB)挑选风
险收益较好的资产进行构建。截至
2021年年末,本基金
ROE(ttm)、
PB、
PE(ttm)分别为
19.4%、
3.4X、
23.4X,具有较好的隐含回报
并控制
风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如前一年年报中我们所表达的,我们对中国经济持续看好,虽然历经了两年多的疫情扰动,经
济的基本面仍然比较强韧。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市场巨大,工业产业链完整且高效,人民又处于
持续
改善生活水平的惯性之中,且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的提升改善空间,因此宏观整体上必然供需
两旺,唯有结构性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2021年
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了
“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

供给冲击


期转弱三重压力
”,
结合会议内容全文

我们认为至少在以下两方面短期政策或会有所调整

一是运
动式的减碳导致能源供给明显收缩,与我国经济持续扩张的大背景相悖,或需要一定的调整;二是
房地产市场由于个别企业风险暴露以及政策偏紧导致的负面预期持续发酵,或需要有适度调整以改
善预期。




2021年的宏观经济运行
情况尤其是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现象来看,我们认为绝大部分行业
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是同向的。比如经济总规模扩张意味着人民收入总规模也是扩张的,除了最
基本的食物需求之外,其它的绝大部分需求或都会处于同步扩张的状态。同样的,在经济总量中占
比相对稳定的投资需求也会是扩张的。这些变动都会传导到最上游的原材料或者其它的基础性需求
上,比如能源、土地等。这提示我们除了关注需求外,更需要关注供给的变化。有一些行业由于需
求预期较弱以及相关政策壁垒的阻碍,很少有新的资本进入,甚至不能维持同等产能所需要的基本
资本开支,实际上处于产
能收缩的状态,这样的行业如若需求仍然维持缓慢增长,在某个时刻或会
体现出需求价格弹性,相应的盈利水平也会系统性的提高,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历史中已经有很多这
样的案例,我们未来会特别关注此类机会。



总体来说,我们不以对宏观经济的预测和市场的预测作为我们具体投资决策的依据,所以我们
关注宏观、行业,更多的是理解和正确的归因已发生的诸经济现象,以分析研究其内在的运行逻辑,
不在于做出预测。组合构建更多的是基于具体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我们支付的对价来形成的。组合构
建也是放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以及中国这个超级巨大的国内市场不断增长的
背景之下来考虑的,我
们不把这些条件作为可变动条件来考虑,我们认为这些条件是稳定的。比如我们投资物流类公司时
考虑的背景是中国的快递件量会持续增长且会出现分层,会有越来越多的客户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
来购买更好的配送服务,同时如若需要满足这样的客户需求,则先期需要巨大的资本开支来支撑,
这两者都要求一个巨大的能形成规模效应的市场。



我们组合中有较多房地产和其下游的资产,在当前时刻我们认为这些资产会有较高的隐含回报,
我们认为这些资产在未来能够维持其较高的盈利能力,取决于以下几点:
1、产品价格相对稳定;
2、
市场规模保持稳
定或扩张;
3、没有新的进入者,也即产能不扩张。在较高的盈利能力条件下,这些
资产的估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PB估值大部分在
10年均值的一个负标准差之外,是非常好的盈利
估值组合。如前文所提及的,我们对宏观背景总是乐观的,房地产行业我们也持有同样的看法,我
们认为这仍然是一个具有系统性、重要性且有内在稳定要求的行业,房地产政策是内生的,当行业
下行的时候必然会有托底的政策,行业过度繁荣的时候也必然会有压制的政策。在这样的条件下,
合理安排资源稳健运行的公司会获得越来越大的份额,考虑到行业的规模以及土地价格背后的公共
开支,
我们不认为行业的商业模式会面临颠覆式的变化。



总体的看,在当前的市场背景下,我们仍然可以找到足够多的满足风险收益比要求的标的。如
我们所一贯所强调的,我们很在意投资的安全边际,会充分考虑所投标的的成长性和估值相匹配,
对于那些包含过度预期的行业和个股则较为谨慎。我们可以忍受组合一段时间对市场偏离,也有足
够耐心去等待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对所投资的具体标的都有深刻的理解和信任,认可这些公司足
够优秀的管理能力,是各自所在的行业的佼佼者,也能够持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绝对龙头。



我们目前所看好的标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轻
工、化工、物流、机械、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
我们更看重的是这些公司本身卓越的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空间。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
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
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监
管政策的通报和解读。此外,公司还通过组织各项专题合规培训,使投研、市场、中后台的各条线



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理解,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报告期内,公司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持续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多次通过邮件和培
训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员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并加大了各项稽核力度。




3)通过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
/不定期的抽查,对公
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
销售等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人的日常联系。公司与托管人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
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
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
部、监察
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
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研究部、
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
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
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
与合理性。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5613号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2021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6.3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管理
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联安核
心优势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
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国联
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佳亮 郭劲扬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2022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
12月
31日



产:





-


银行存款


7.4.7.1


29,867,145.45


结算备付金




59,238.45


存出保证金




36,22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2,761,010.90


其中:股票投资




182,761,010.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18,478.56


应收利息


7.4.7.5

2,003.3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8,377.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21,732,483.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
12月
31日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0.60


应付赎回款




27,506,382.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7,836.11


应付托管费




46,306.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78,763.8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29,103.05


负债合计



28,138,392.09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184,394,730.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9,199,360.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594,091.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732,483.41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1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99元,基金份额总额
184,394,730.97份。



2、
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138,928.44


1.利息收入




88,274.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8,274.6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3,398,445.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039,610.3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358,835.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6

8,530,507.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121,700.65


减:二、费用




1,903,513.87


1.管理人报酬




1,248,236.25


2.托管费




208,039.3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286,750.2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19

160,488.00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235,414.57


减: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235,414.57




注: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
8月
17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205,354.73


-


230,205,354.7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10,235,414.57


10,235,414.57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45,810,623.76


-1,036,054.22


-46,846,677.98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1,721,722.47


43,853.50


1,765,575.97


2.基金赎回款


-47,532,346.23


-1,079,907.72


-48,612,253.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4,394,730.97


9,199,360.35


193,594,091.32






本基金于
2021年
8月
17日成立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本表中
“期初所有者权益


金净值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即
2021年
8月
17日的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培智,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1]1027号

关于准予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核心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30,153,799.3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
0841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联安核心优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月
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

230,205,354.7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555.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
(含存托凭证
)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65%+恒生指数收益率
×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
业协会
”)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年
8月
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
8月
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
8

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年
12月
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
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
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
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
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
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
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
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
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
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
[2017]6号《关于发布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指引
”),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
值扣除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



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
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