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010845):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 期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 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本基金出 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 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9 7.4 报表附注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6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6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66 12.2 存放地点 ................................ ................................ .. 67 12.3 查阅方式 ................................ ................................ .. 6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6,415,931.7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 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创造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目标波动风险预算技术进行资产配置,量化与基本面 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进行权益部分投资,以及采用多种策略进行固 定收益部分投资。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技术,本基金将优化投资过程, 在限制组合整体预期波动率的前提下,实现风险约束下投资组合 alpha 的最大化,以便获得尽可能高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10%+ 恒生指数收 益率(经汇率调整)×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 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徐娇娇 秦一楠 联系电话 66577766 010 - 66060069 电 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95599 传真 010 - 66577666 010 - 68121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100026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傅国庆(代)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 心 6 层 02 - 07 单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70,367.04 本期利润 - 5,747,665.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2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2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28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5,736,945.8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10,678,985.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7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0.28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部分的孰低 数。 4.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 1.04 % 0.23 % 0.40 % 0.10 % - 1.44 % 0.13 % 过去六个月 - 0.61 % 0.26 % - 0.07 % 0.14 % - 0.54 % 0.12 %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 至今 - 0.28 % 0.23 % 0.09 % 0.16 % - 0.37 % 0.07 %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10%+ 恒生指数收益 率 ( 经汇率调整 ) × 5%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 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分股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成分股一起构成, 中证 800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市 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票为成分股样 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CN_50170000_010845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 达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比例要求。 CN_50170000_010845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注: 本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2021 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自成 立以来到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 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 %;宏利投资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复 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 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QDII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中证主要 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 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乐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债 1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新兴景气 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 持续增值。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欣 总经理助 理兼投资 总监(权 益)兼基 金经理 2021 年 1 月 19 日 - 14 年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加盟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 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 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 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权益) 兼基金经理;具备 14 年基金从业经验, 14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傅浩 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 理;基金 经理 2021 年 1 月 19 日 2021 年 9 月 9 日 1 4 年 华中科技大学理学硕士;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职于东兴证券研究所,担 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投资主办人;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担任投 资经理;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职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 理; 2016 年 11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固定 收益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备 14 年证 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宁霄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1 年 08 月 09 日 - 13 年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硕士; 2006 年 4 月 至 2007 年 3 月,任职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担任基金 TA 清算; 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会计; 2013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交易部交 易主管、交易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 13 年证券从业经 验, 8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师婧 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 2022 年 05 月 13 日 - 11 年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理学硕士 ;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新加坡辉立资本集 团旗下的辉立证券 , 其中 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高级全球股票交易员 , 负 责参与全球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股票交 易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基金组 合经理 , 主要负责中国香港地区以及亚洲 二级市场的投资和全球大类资产的配置投 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9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任职于国际业务部 , 先后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具有 11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刘洋 策略投资 部副总经 理(主持 工作);基 金 经理助 理 2021 年 07 月 05 日 - 6 年 北京大学理学硕士;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任助理研 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策略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担任策略投资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具备 6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注: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 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 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 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 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 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 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 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 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 的业绩由于投 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 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 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 现疑似异 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 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21 年全年 A 股市场呈现震荡格局,全年涨跌不明显。从表面看,这一年市场整体涨跌幅是 历史上较小的一年,然而从结构看,这一年却 是市场内部差异非常大的一年。风格上看,两类风 格表现持续较好,一类是预期未来两三年盈利增速较快的景气成长方向,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光伏风电,另一类是经过前几年估值充分压抑的大量小市值股票,而兼具以上两者属性的股票表 现最佳。相反的,业绩稳定的高端消费为代表的“核心资产”股票表现较弱,体现出持续的杀估 值。从资金结构看,整体权益类公募基金增量约 1 万亿,北上资金增量数千亿,而证券类私募增 量超 2 万亿,或对前述风格的演绎提供一定解释。 2021 年整体在基金管理上业绩欠佳,主要源于 对市场风格变化理解不够深刻,在组合构建层面未 能有效做好均衡配置分散波动风险。 本基金在操作中,无论从仓位管理还是选股结构上,均体现出相对保守的投资风格。在仓位 层面,采用目标波动率策略,通过动态调整控制产品整体波动风险。在选股层面,投资风格偏向 低估值盈利稳定的大盘蓝筹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7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 0.28%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对全年市场的态度中性偏乐观,市场仍可能呈现为一定结构化特征。一方面美国 货币政策逐渐收紧,或对估值已经较高的美股形成明显压力。另一方面,国内相对独立的货币政 策和稳增长预期,将形成一定对冲。在此背景下,从资金背景看,高估值盈利稳定公司可能仍然 承压,而中小股票以及传统低估值公司表现可能相对较好。而从基本面看,盈利增速持续超预期 的景气行业仍可能是全年较优的方向,但其波动相较低估值股票会更加显著。历史规律来看,无 论中国还是美国市场,全年盈利增速高的公司通常表现为当年较强的股价表现。应高度重视 A 股 机构化的长期趋势和自 2021 年起短期的中小盘风格股票重新启动的辩证统一。 基于基金合同与 投资观点,我们的配置偏向于具有真实业绩成长且估值合理的绩优蓝筹股票, 并采用目标波动率策略对产品整体风险波动进行控制。本基金在持仓上相对分散,以期平衡组合 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 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 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 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 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 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 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 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 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 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 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 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 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 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 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 润分配安排。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 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2) 第 26 30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 一 )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以下简称“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 )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 月 19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 二 )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 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 月 19 日 ( 基 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波 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波 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三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波 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达宏 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 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魏佳亮 楼茜蓉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 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237,260.77 结算备付金 6,655,620.68 存出保证金 140,004.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88,579,806.96 其中:股票投资 549,162,075.8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539,417,731.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971,200.22 应收利息 7.4.7.5 14,423,738.61 应收股利 94,064.26 应收申购款 53,93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129,155,630.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9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0,663.49 应付托管费 342,665.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99,699.84 应交税费 38,301.17 应付利息 5,296.8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20,000.00 负债合计 118,476,644.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016,415,931. 75 未分配利润 7.4.7.10 -5,736,945.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0,678,985.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9,155,630.14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01 月 19 日 , 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1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72 元,基金份额总额 2,016,415,931.7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 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7,175,624.59 1. 利息收入 50,245,340.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79,925.57 债券利息收入 46,115,344.2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50,070.17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6,151,682.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5,287,973.5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615,960.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7,520,330.33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17 -6,918,032.4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8 - 减: 二、费用 32,923,289.97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5,322,916.15 2 .托管费 7.4.10.2.2 3,830,729.00 3 .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 .交易费用 7.4.7.19 9,637,760.08 5 .利息支出 3,813,426.1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813,426.17 6 .税金及附加 42,571.84 7 .其他费用 7.4.7.20 275,886.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5,747,665.3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5,747,665.3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 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010,228,447.39 - 2,010,228,447.39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 5,747,665.38 - 5,747,665.38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6,187,484.36 10,719.52 6 ,198,203.88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6,187,484.36 10,719.52 6,198,203.88 2. 基金赎 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016,415,931.75 - 5,736,945.86 2,010,678,985.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傅国庆 王泉 石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0]3080 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 集人民币 2 ,008,875,688.5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 (2021) 第 00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2,010,228,447.3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52,758.8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3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股票资产 的 0% - 50% );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符合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10%+ 恒生指数收益率 ( 经汇率调整 ) × 5% 。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 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 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7.4.4.2 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2021 年 1 月 19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 月 19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