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 (012445):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 :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20 7.4 报表附注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56 13.2 存放地点 ................................ ................................ .. 56 13.3 查阅方式 ................................ ................................ ..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24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6,396,628.9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新能源主题相关股票,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 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量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周期变动、相关政策 导向、利率水平等并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当前估值水平 等因素,决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随着上述因素的变化而适时调 整配 置比例。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各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根据上述资产配置 策略,进行各类资产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 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 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满志弘 李申 联系电话 021 - 68886996 021 - 606371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8001 021 - 60637111 传真 021 - 68887997 021 - 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 霞路 26 弄 1 号 3 层、 4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 号陆家 嘴富汇大厦 A 座 3 楼、 5 楼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赵万利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hf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贸大 厦 6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 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 座 3 楼、 5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0,312.67 本期利润 - 508,650.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2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2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61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2,525,119.8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3,871,509.0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3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1.61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 申 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 4 )本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成立,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值增长 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 0.97 % 1.87 % 0. 66 % 1.57 % - 1.63 % 0.30 % 过去六个月 - 1.61 % 1.46 % 16.87 % 1.95 % - 18.48 % - 0.49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1.61 % 1.45 % 19.84 % 1.94 % - 21.45 % - 0.49 %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5%+ 中证港股 新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370000_012445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根据《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本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 -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 过股票资产的 50% );投资于新能源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 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 投资比例。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未 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到 2021 年 12 月 29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CN_50370000_012445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7 号 文核准开 业, 4 月 19 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5 亿元,公司股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 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小企业 1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泰民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天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华富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星 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富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 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科技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 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富成长企业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 - 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 6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盈一年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吉丰 6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富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富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共五十二只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郜哲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6 月 29 日 - 七年 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担 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2017 年 4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任华富中证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起任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起任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任华富中证人工智 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 3 日起任 华富中债 - 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任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任华富新能源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任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起任华富中债 1 - 3 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张娅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公司公募 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 员、公司 总经理助 理、指数 投资部总 监 2021 年 6 月 29 日 - 十六年 美国肯特州立大学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担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上海同 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宏观量化 中心总经理。 2017 年 4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起任华 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起 任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起任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0 年 8 月 3 日起任华富中债 - 安 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任华富新 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陈奇 本基金基 金经理、 研究发展 部副总监 2021 年 9 月 14 日 - 十一年 复旦大学 微电子专业硕士,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群益证券研究部研究员。 2015 年 12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 究发展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任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任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任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任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沈成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十年 上 海交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起任华富新能源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注: 1 、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循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 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 理活动,同 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 控制措施如下: 在研究分析和投资决策环节,公司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为所有的投资组合 经理提供公平的研究服务和支持。公司的各类投资组合,在保证其决策相对独立的同时,在获取 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及决策实施方面均享有公平的机会。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其管理的投资组合 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投资决策,保证 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环节,公司设立独立的集 中交易部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 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 公司通过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 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环节,公司将公平交易作为日常交易监控的重要关注内容,加强对投 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公司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异常交 易的界定规则对违 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进行识别、监控与分析。每日交易时间结束后,集 中交易部对每一笔公平交易的执行结果进行登记,逐笔备注发生公平交易各指令的先后顺序及实 际执行结果,由具体执行的交易员签字确认留档,并交监察稽核部备案。公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 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报告期内,根据纳入样本内的数据分析结果,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 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全部 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 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受出口超预期增长、新动能不断增强和上年低基数等因素影响,中国经济稳定回升, 全年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各季度 GDP 当季同比分别增长 18.3% 、 7.9% 、 4.9% 和 4.0% 。尤其是进 入三季度后,由于疫情多地反复、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楼市迅速降温等多因素叠加,经济景气 度明显下降,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需求来看,外需超预 期强劲,全年出口同比增长 29.9% ,中国 在全球出口中的份额持续提升,而内需则相对低迷,多轮疫情冲击叠加收入恢复不佳,国内消费 恢复缓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12.5% ,两年平均增长 4.1% ,远未恢复至疫情前 8% 左右 的水平。投资来看,受财政支持力度偏弱、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基建投资表现疲 弱,全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含电力)累计同比增长 0.4% ,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受益于外需整 体向好、企业效益改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等因素,制造业投资持续回暖,全年制造业投资累计 增长 13.5% ,两年平均增长 5.5% , 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房地产投资则在调控政策收紧的背景下 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长 4.4% 。价格水平来看,全年 PPI 、 CPI 分别累计上涨 8.1% 、 0.9% ,上下游价格传导不通畅, PPI - CPI 剪刀差不断扩大,进而导致了 分行业来看利润向上游集中的情况。 国内市场全年各大指数走势整体上涨,上证指数收涨 4.8% 、沪深 300 收跌 - 5.2% 、创业板指 收涨 12.02% 。行业方面,由年初的核心资产最后一轮上涨,到景气赛道、周期,全年看行业表现 呈现先分化再收敛的趋势,中信一级行业指数涨幅居前 5 位的依次为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基础化 工、有色金属、煤炭、钢铁,涨幅分别为 50.41% 、 48.05% 、 46.39% 、 44.67% 、 41.75% ,领涨结构 以景气赛道和上游资源品为主。下跌方面,消费者服务、非银行金融、家电、房地产、农林牧渔 跌幅居前,分别下跌 24.45% 、 20.41% 、 18.57% 、 9.63% 、 6.67%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839 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0.9839 元。报告期,本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 - 1.6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9.8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在“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大部分细分行业均有望维持行业高景气,实现产销 量的同比高增长。新能源汽车方面,尽管锂价上涨导致成本提升,但新能源汽车终端的 C 端属性 以及车厂对于电动化的战略重视,我们预计销量同比高增长无忧;壁垒较高且应用场景日益丰富 的电池环节、供给持续紧张的锂资源环节、产业链中的技术进步方向,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光 伏方面,硅料供给瓶颈开始逐步缓解,行业需求有望有效释放,需求增长有望显著提速;出口替 代叠加存在储能第二成长曲线的逆变器环节、格局优化 且盈利有望持续修复的一体化组件环节、 部分格局较优的关键辅材环节、产业链中的技术进步方向,均值得重点关注。风电方面,国内陆 上风电需求有望实现高增长,海上风电平价项目已开始启动,风电产业链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储能方面,可再生能源渗透率提升刺激需求爆发,便携式储能等扩大应用场景,储能产业链标的 值得进一步挖掘。此外,新型电力系统带来的柔性输电、特高压等增量投资,亦值得关注。无论 在哪个细分行业,我们希望配置的重点在于高质量增长可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品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为加强公 司内部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从制度建设和内部监察稽核入手为公司持续 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基金 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 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 、逐步建立和完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021 年修订制定了《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管理办法》,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 度出发,对兼任的基金经 理任免与变更要求、考核机制、利益冲突与公平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 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业务港股通投资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了港股通相关投资管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流程及港股通投管人员管理,从各个方面提高 了投资效率并保障了流程合规;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交流会细则》,增强了公司投 研部门间观点交流,激励了研究员提升服务质量和研究深度,促进了公司投研一体化的建设与发 展;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研究、 投资、交易业务,以期保证 港股通投资交易业务的系统性、稳定性和持久性,并将风险管理的思 想贯穿于港股通投资决策的全过程;先后陆续修订了公司 ETF 产品相关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ETF 基金风险管理办法》、《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TF 申购赎回清单操作管理办法》、《华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ETF 运营业务流程》、《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应急操 作手册》,根据公司现行部门规范和业务情况进一步对 ETF 产品运营管理流程、应急事件处理、风 险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信息披露管理 细则》,根据法 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信息披露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明确了基金信息披露工作 流程与相关部门责任;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场外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协议平台等非标准场外市 场投资交易行为,控制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 险自评估制度》,建立了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机制,优化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资源配置,全 面提升了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确保了公司各项反洗钱内控措施符合反洗钱法 规和监管要求。 2 、多方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不断提高稽核覆盖面和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稽核 工作的开展,公司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规范性和完善性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部门及时发 现和弥补了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更加科学有效。 3 、加强风险监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对各基金的运行状况、投资比例、相关指标进行 监控和跟踪,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基金投资规范运作。 4 、扩大风险控制工作的覆盖面。风险控制工作不再局限于投资管理,从公司运营整体规范要 求,风险控制渗透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所有部门,每月定时向风险控制 委员会报告,进行及时的 风险揭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 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 值政策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 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运作保障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 责人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 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 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 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期利润为 - 508,650.57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 2,525,119.86 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不足两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 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天健审〔 2022 〕 6 - 10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 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润表、持有人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和持有人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及其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 评估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富新能源 股票型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一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三 )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 )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基金不能持续 经营。 ( 五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基金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樊冬 朱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贸大厦 6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03 月 29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富 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9,634,255.22 结算备付金 269,556.71 存出保证金 43,851.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3,184,426.00 其中:股票投资 143,184,426.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 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115.7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71,12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63,305,326.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 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722,368.29 应付赎回款 200,500.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7,930.00 应付托管费 32,988.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89,714.0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90,315.95 负债合计 9, 433,817.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6,396,628.93 未分配利润 7.4.7.10 -2,525,119.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871,50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305,326.2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83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6,396,628.93 份。 本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成立,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70,577.81 1. 利息收入 633,346.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9,776.5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3,570.48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729,364.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721,941.5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7,422.55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17 -978,963.24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8 386,830.01 减: 二、费用 2,279,228.38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414,630.72 2 .托管费 7.4.10.2.2 235,771.78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7.4.7.19 530,293.69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 7 .其他费用 7.4.7.20 98,532.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508,650.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508,650.57 注: 本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成立,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 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17,334,206.65 - 217,334,206.65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 508,650.57 - 508,650.57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60,937,577.72 - 2,016,469.29 - 62, 954,047.01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50,153,138.25 678,992.83 50,832,131.08 2. 基金赎 回款 - 111,090,715.97 - 2,695,462.12 - 113,786,178.09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56,396,628.93 - 2,525,119.86 153,871,509.0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赵万利 曹华玮 邵恒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21 〕 1599 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 202 1 〕 6 - 61 号)。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管理 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等 )、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 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 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 到期投资。 (2)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 本基金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持有 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计量; (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基金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 成本计量; (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 进行后续计量: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 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 处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 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 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