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证券先锋 (516980):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1:23:43 中财网

原标题:证券先锋 :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报告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3

3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3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6

15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
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
项的说明
................................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
.
17
7.2
利润表
................................
................................
.....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9
7.4
报表附注
................................
................................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59
13.2
存放地点
................................
................................
..
60
13.3
查阅方式
................................
................................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
ETF


场内简称


证券先锋


基金主代码


516980


基金运作方



契约型开放(
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6

15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516,000.00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6

2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
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20%
以内,年跟踪误
差控制在
2%
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
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
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
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
跟踪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
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满志弘


许俊


联系电话


021
-
68886996


010
-
665966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
电话


400
-
700
-
8001


95566


传真


021
-
68887997


010
-
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
霞路
26

1

3
层、
4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
号陆家
嘴富汇大厦
A

3
楼、
5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赵万利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hf
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332,431.27


本期利润

22,640,757.6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0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4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54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019,401.6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535,401.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5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4.54
%




注:
1
)本基金于
2021

6

15
日成立,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
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
后一日,即
12

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0
%


1.01
%


2.41
%


1.03
%


0.29
%


-
0.02
%


过去六个月


11.94
%


1.44
%


7.43
%


1.47
%


4.51
%


-
0.0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4.54
%


1.41
%


8.37
%


1.44
%


6.17
%


-
0.03
%




注: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370000_516980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根据《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
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
2021

6

15



日到
2021

12

15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
格执行了《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CN_50370000_516980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

3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7

文核准开业,
4

19
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5
亿元,公司股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21

12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
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小企业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泰民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
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华富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星
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富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
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科技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华富成长企业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
-
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
6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盈一年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吉丰
6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富惠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和华富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共五十二只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郜哲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6

15



-


七年


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担
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2017

4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2

23
日起任华富中证
100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

28
日起任华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12

24
日起任华富中证人工智能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4

23
日起任华富中证人工智
能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8

3
日起任
华富中债
-
安徽省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6

15





日起任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6

29
日起任华富新能源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8

11
日起任华富中
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9

15
日起任华富中债
1
-
3
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孝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6

28



-


八年


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金瑞期货研究所贵金属研究员、国泰
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量化投资平台设计与
开发员、华泰柏瑞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9

10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基金经理助理,自
2021

5

7
日起任华
富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6

28
日起任华富中证证
券公
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8

11
日起任华
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11

17
日起任华富中小企业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
、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循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
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
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
控制措施如下:
在研究分析和投资决策环节,公司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为所有的投资组合经理



提供公平的研究服务和支持。公司的各类投资组合,在保证其决策相对独立的同时,在获取投资
信息、投资建议及决策实施方面均享有公平的机会。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其管理的投资组合的投
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投资决策,保证各投
资组合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环节,公司设立独立的集中交易部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
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公司
通过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
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环节,公司将公平交易作为日常交易监控的重要关注内容,加强对投资交
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公司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异常交易的
界定规则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进行识别、监控
与分析。每日交易时间结束后,集中交
易部对每一笔公平交易的执行结果进行登记,逐笔备注发生公平交易各指令的先后顺序及实际执
行结果,由具体执行的交易员签字确认留档,并交监察稽核部备案。公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
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
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根据纳入样本内的数据分析结果,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
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全部
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
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市场呈现出久违的小盘风格占优行情,全年中证
100
指数下跌
10.55%
,中证
500
和中




1000
指数分别上涨
15.58%

20.52%
。具体到行业上,消费及医药等板块表现疲软,新能车及
半导体等高景气板块则延续了
2019
年以来的靓眼表现,总体来看市场仍然是非常明显的结构化行
情。

尽管券商板块
2019
年以来的业绩表现突出,然而证券行业指数在各行业中
继续表现落后,全
年申万证券行业指数下跌了
4.21%
。本基金跟踪的证券先锋指数作为聚焦于同质化券商之间低估
轮动的策略指数,在过去一年表现符合预期,全年证券先锋指数下跌
1.08%
,显著优于证券公司
指数的
4.95%
,策略在样本外体现了较好的有效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54
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1.1454
元。报告期,本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
14.54%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8.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券商板块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近几年在
资本市场战略地位提升以及市场呈现慢牛格局的背
景下,该板块大幅受益,
2019
年至今券商板块的业绩增速持续表现突出。然而因市场风格集中于
追逐确定性强的龙头品种,证券板块一直受到冷落,近几年二级市场表现不佳,估值分位数处于
历史低位。我们认为对于券商板块当下的低估值及高增速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我们维持此前关
于当前券商板块具有较好配置机会的观点不变。华富证券先锋
ETF
作为跟踪证券先锋指数的
ETF
产品,未来将继续保持对基准指数的紧密跟踪,以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配置证券板块的理想工具
型产品。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从制度建设和内部监察稽核入手为公司持续
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基金
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
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
、逐步建立和完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021
年修订制定了《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管理办法》,从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角
度出发,对兼任的基金经理任免与变更要求、考核机制、利益冲突与公平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
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业务港股通投资管理实施细则》,
明确了港股通相关投资管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流程及港股通投管人员管理,从各个方面提高
了投资效率并保障了流程合规;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交流会细则》,增强了公司投



研部门间观点交流,激励了研究员提升服务质量和研究深度,促进了公司投研一体化的建设与发
展;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研究、
投资、交易业务,以期保证港股通投资交易业务的系统性、稳定性和持久性,并将风险管理的思
想贯穿于港股通投资决策的全过程;先后陆续修订了公司
ETF
产品相关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ETF
基金风险管理办法》、《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TF
申购赎回清单操作管理办法》、《华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ETF
运营业务流程》、《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应急操
作手册》,根据公司现行部门规范和业务情况进一步对
ETF
产品运营管理流程、应急事件处理、风
险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信息披露管理
细则》,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信息披露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明确了基金信息披露工作
流程与相关部门责任;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场外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协议平台等非标准场外市
场投资交易行为,控制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
险自评估制度》,建立了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机制,优化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资源配置,全
面提升了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确保了公司各项反洗钱内
控措施符合反洗钱法
规和监管要求。



2
、多方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不断提高稽核覆盖面和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稽核
工作的开展,公司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规范性和完善性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部门及时发
现和弥补了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更加科学有效。



3
、加强风险监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对各基金的运行状况、投资比例、相关指标进行
监控和跟踪,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基金投资规范运作。



4
、扩大风险控制工作的覆盖面。风险控制工作不再局限于投资管理,从公司运营整体规范要
求,风险控制渗透在业务的各个
环节和所有部门,每月定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进行及时的
风险揭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
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
值政策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



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运作保障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
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
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
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
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期利润为元
22,640,757.68
元,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
5,019,401.68
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21

11

23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2021

12

31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存在连续
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期末(
2021

12

31
日)基金
资产净
值仍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积极
采取相关措施,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不足两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



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2)

22531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

)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
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12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
2021

6

1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
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

)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2021

6

1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富中证证
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
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富中证证
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富中证证券公司





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富中证
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熹


段黄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

42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03

29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产:








银行存款


7.4.7.1


657,053.27


结算备付金





61,515.28


存出保证金





313,027.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8,989,860.52


其中:股票投资





38,98
9,860.5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4,344.59


应收利息


7.4.7.5


225.0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40,236,025.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
2

31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2,969.4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364.18


应付托管费





3,672.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5,993.9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



7.4.7.8


579,623.97


负债合计





700,624.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4,516,000.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5,019,401.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535,401.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236,025.98




注: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6

15
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
截止日
2021

12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45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4,5
16,000.00
份。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6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


2021

6

15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12

31



一、收入





24,230,672.98


1.
利息收入





285,569.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11,932.3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
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3,636.65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21,485,182.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9,543,057.6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
4.7.16


1,942,124.68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7.4.7.17


2,308,326.41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8


151,595.23


减:
二、费用





1,589,915.30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301,119.64


2
.托管费


7.4.10.2.2


60,223.91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7.4.7.19


993,031.62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


7
.其他费用


7.4.7.20


235,540.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2,640,757.6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2,640,757.68




注: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6

15
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6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6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434,016,000.00


-


434,016,000.0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22,640,757.68


22,640,757.68


三、本期基
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399,500,000.00


-
17,621,356.00


-
417,121,356.00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29,000,000.00


1,579,365.18


30,579,365.18


2.
基金赎
回款


-
428,500,000.00


-
19,200,721.18


-
447,700,721.18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3
4,516,000.00


5,019,401.68


39,535,401.68




注: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6

15
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赵万利


曹华玮


邵恒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1
]385
号《关于准予华富中证证券公
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34,016,000.00

(
含募集股票市值
)
,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

06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华富中证证券公司
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6

1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34,016,000.00
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

)
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261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2021

6

24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
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
存款等)、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3

29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2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
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06

1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06

1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本基金合同于
2021

6

15
日生效,
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6

15
日至
2021

12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
(3)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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