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新药AH (517380):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1:53:51 中财网

原标题:创新药AH :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03

3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9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07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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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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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1.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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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2
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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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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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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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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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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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
................................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
.......
9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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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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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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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
13
4.
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
18
§5
托管人报告
................................
................................
................................
................................
.............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
18
§6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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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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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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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
................................
................................
.....
21
7.2
利润表
................................
................................
................................
................................
.............
2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
.
24
7.4
报表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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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
................................
................................
................................
..........
5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
.................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
................................
.........................
5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
6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
64
8.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
6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
6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
6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
................................
.......
6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
6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
.......................
6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6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
6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
................................
.........
6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
6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
6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6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
6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
...........
7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
7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7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
...................
7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
70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
7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
7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
7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
7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7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
7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4
13.2
存放地点
................................
................................
................................
................................
.......
75
13.3
查阅方式
................................
................................
................................
................................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新药AH

场内简称

创新药AH

基金主代码

5173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7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4,326,315.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08-09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
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童建林

邓来承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21-2321237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021-95553

传真

022-83865569

021-63410637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
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
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
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
通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

300203

200001

法定代表人

韩歆毅

周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
滩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10,332.42

本期利润

-52,172,867.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8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7,823,813.3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8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6,502,501.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1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8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29%

1.67%

-12.26%

1.73%

0.97%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16.82%

1.71%

-12.87%

1.96%

-3.95%

-0.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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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07月27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1年07月27日至2022年
01月26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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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07月2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21年的净值增长率按
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21年07月27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四川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M:\【勿删】XB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jpg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44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
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天弘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
市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天弘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悦享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丰
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港股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华享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标普500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天弘优质成长企业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季季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越南市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利短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纯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天弘鑫
意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中证中美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天弘中债3-5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天弘甄选食品饮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新领
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创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利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合益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睿新三个月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庆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智能汽车主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国
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国证A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益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先进制
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京津冀
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享12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
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天弘恒生科技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恒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芯片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
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悦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宁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齐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优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沪港深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国证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旗舰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天弘新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鑫悦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贺雨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08


-

6


男,通信与信息系统硕士。

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数据挖掘工程师。2016
年10月加盟本公司 ,历任
智能投资部研究员、指数
与数量投资部高级研究员




等。


杨超

指数与数量投资部总经
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07


-

11


男,金融数学与计算硕士。

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2019年1月加盟
本公司。


胡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07


-

8


男,金融学硕士。历任普
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
公司高级顾问、中合中小
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业务经理、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投资业务主管。2016
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国
际业务研究员。


林心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21
年08


-

6


男,光学工程专业硕士。

历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员、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助理,2019年8月加盟本
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本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研究、头寸管理等日常工作,不具有
独立决策职能。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0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
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期间内秉承合规至上、严控流动性风险的原则,充分尊重基金合同约定,
采取被动复制的方式跟踪指数,尽力降低交易成本,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间
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跟踪误差主要来自申购赎回变动、成分股调整等情况导致的结
构变化。本基金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采取被动复制与组合适度优化相结合的方
式跟踪指数。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行平稳,日均跟踪偏离和年化跟踪误差均控制在
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31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16.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2.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年, A股市场的医药板块整体先扬后抑,全年跑输大盘,投资体验不佳。但在
2019、2020年连续两个二级市场的医药大年之后,2021年起到了较好的政策和估值消化
作用。


回顾过去几年,我国对于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的顶层设计已经走向成熟,药品注册
分类改革、IND默许制、ICH协调一致性和全球数据互认、CDE的临床价值导向等技术指
南文件,以及专利链接制度、数据保护制度,使得国内药品领域开始进入全生命周期管
理时代。优秀企业在本土竞争中逐渐跑出,开始具备一定的全球竞争力。长期看,依托
本土市场的消费升级和全球战略布局,我国医药行业必将诞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
型、服务型的大市值企业。


纵观近期市场,基于美国加息和资金流出等多因素共振,春节前医药行业整体的快
速下跌已再次释放了部分系统性风险,其中创新药及CXO领域前期的高估值和多种因素
形成的悲观预期已得到较充分消化,估值水平已回落至近几年的低点,且基本面在明确
呈现持续的高景气状态,投资性价比较高,2022年有望创造稳健收益。


22年1月30日国家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
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从多个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包括:规模效益稳步
增长(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高到5%
左右;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创新驱动转型成效显现(全行业研发投入年
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
加)、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可控、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以及制造水平系统提升等。规
划从整体层面给医药行业未来数年的发展定义了发展空间。我们认为,对比其它行业,
医药行业在未来发展空间是有保证且较明确的,且规划中还明确要求提升集中度和创新


药占比,考虑到行业内落后企业将在该进程中逐渐被淘汰,行业落后产能出清,优秀的
创新药及CXO企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非常广阔的成长空间。本基金所跟踪的
基准指数的样本中涵盖了国内最优秀的一批龙头创新药企和CXO企业,我们持续看好这
批企业的长期成长价值。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一切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内控合规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完善,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并定期制作监察
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层面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
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
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
分讨论、协调基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
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定性和定量相
结合原则、重要性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
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等要素。本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了ISAE3402(《国际鉴证业务准
则第3402号》)认证,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适当性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投资、营销及
后台运作等各环节的合法合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完善内部控制,
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
作如下:

1、在研究环节,加强研究业务独立性,注重程序合规和质量控制;在关注研究报
告形式与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跟踪检查投资备选库的入选、维护依据;进一步规范新
股、新债询价、申购流程;定期检查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定期评估研
究对投资的支持程度,对投资业绩的贡献度;

2、在投资交易环节,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控制由
内部或外部流程、人员和系统失控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适时提出增加或优化交易系统风控指标的建议,通过投资交易
系统控制投资风险;跟踪每日的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发现预警信息通过电话、邮件及
合规提示及时提醒,保障投资环节的合规运作;监督检查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


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合规执行情况,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
制;

3、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环节,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即时聊天工具、办公电话、移动
电话、终端设备网上交易的合规监控,监督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账户及股票交易申报
制度、交易时间移动电话集中保管制度的有效执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杜绝老鼠仓、非
公平交易及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4、基金募集与营销环节,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定投、费率优惠等基金销售业务
活动进行事前合规检查,做到事前防范风险,保障基金营销合法合规。在基金利用互联
网平台营销方面,对各类新兴业务的活动方案进行事前合规评估,保证业务开展的同时
注重事前风险防范;

5、基金运营环节,加强对注册登记、会计核算、基金清算、估值业务的稽核力度,
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

6、信息披露环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保障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
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首席风控官、分管估值业务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研究管理人员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股票/债券研究员、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和内控
合规部的相关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
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247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弘恒生沪深
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的财务
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
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7月27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
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
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弘创新
药精选50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
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
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
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弘创新药精选50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
弘创新药精选50ET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
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振波、林佳璐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03-28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573,401.17




结算备付金



49,211.47

存出保证金



199,933.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32,845,460.38

其中:股票投资



232,845,460.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565.10

应收利息

7.4.7.5

1,988.7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36,740,560.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5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129.76

应付托管费



20,025.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9,943.9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67,945.21

负债合计



238,058.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84,326,315.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47,823,813.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502,501.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6,740,560.10



注:1.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318元,基金份额总额
284,326,315.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无上一年度可比期间(下同)。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一、收入



-50,761,177.20

1.利息收入



311,563.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11,563.8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287,022.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2,391,318.2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04,295.7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7

-38,862,535.2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76,816.70

减:二、费用



1,411,690.50

1.管理人报酬




586,194.43

2.托管费




117,238.9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9

561,512.68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146,744.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2,172,867.7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172,867.7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352,326,315.00

-

352,326,315.00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
润)

-

-52,172,867.70

-52,172,867.70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68,000,000.00

4,349,054.37

-63,650,945.63

其中:1.基金申购


30,000,000.00

-3,852,676.59

26,147,323.41

2.基金赎
回款

-98,000,000.00

8,201,730.96

-89,798,269.04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284,326,315.00

-47,823,813.33

236,502,501.6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89号《关于准
予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准予注册,由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恒生沪深港创
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
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52,326,315.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7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恒
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27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2,326,315.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
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30号文审核同意,
本基金352,326,315.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8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
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沪港通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少量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
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
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一倍的现金;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
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0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
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
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
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
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
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有
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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