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AH300ETF (517300):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1:54:00 中财网

原标题:AH300ETF :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3

3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
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03

30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02

0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
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11
4
.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审计报告 ................................................................ 12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
1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
15
7.2
利润表
................................
................................
....
1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7
7.4
报表附注
................................
................................
..
17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5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6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6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6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
64
13.2
存放地点
................................
................................
.
65
13.3
查阅方式
................................
................................
.
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场内简称


AH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73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2

4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61,434,450.00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2

2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

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
、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
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
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
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
的股票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其他原因导致
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
300
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标的包
括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和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申梦玉


张燕


联系电话


010
-
50850744


0755
-
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258
-
258


95555


传真


010
-
50850776


075
5
-
83195201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06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33


518040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2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28,189,183.58


本期利润

-
545,459,331.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62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18.2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5.13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448,006,932.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51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13,427,517.5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48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15.13
%





注: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
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
0.20
%


0.77
%


-
0.26
%


0.77
%


0.06
%


0.00
%


过去六个月


-
8.62
%


1.07
%


-
10.03
%


1.07
%


1.41
%


0.00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
15.13
%


1.12
%


-
14.49
%


1.15
%


-
0.64
%


-
0.03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900000_517300_FB010010_2022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02

04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
,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
2
021

02

04
日至
2021

12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CN_50900000_517300_FB010010_20220002.BJJGWSNMNDJZZZLJYTQYJBJJZDSYLBJ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jpg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10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
利亚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21

12

31
日,公司共管理
87
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3404.72
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
2594.03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康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21

2

4



-


12



李康先生,博士研究生。

2009

10
月至
2012

12
月就职于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任职量化分析经理;
2012

12
月至
2013

11
月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量化研究员;
2013

11
月加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中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
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
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国寿安保稳丰
6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沪港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苏天醒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21

3

1



-


11



苏天醒,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
2010

3
月至
2012

11
月任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3

2
月至
2014

6
月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
员;
2014

6
月至
2015

5
月任宁波灵
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交
易总监;
2015

5
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
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
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
2021
年新发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来自成立初期仓位不足、成分股调整、
股票停牌等因素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日常申赎、市场波动
和港股交易备付金占用等,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
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并且,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
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48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
15.1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14.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

A
股市场主要指数整体大多有一定幅度上涨,春节前后有较明显的风格切
换,全年呈结构化行情,整体小盘风格占优,双碳半导体等科技类公司受到市场青睐。

展望
2022
年,中国经济进入短周期下行的后半段,稳增长力度逐步加大,社融增速
正在触底回升,同时金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稳增长相关的赛道具有较好的投资机
会。中长期行情仍看好技术产业升级主线,科技类成长股基本面并未出现大的变化,
待前期偏高的估值修复后,高景气成长板块有望迎来配置价值。整体上,在宏观政策
支持和上市公司业绩向好的背景
下,
A
股权益资产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需要关注结
构化行情演绎下的风格再平衡。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
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

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
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
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
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
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
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
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
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
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
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
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2)

2082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

)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

)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12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2

4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2021

12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2

4

(
基金
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中
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
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
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中
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
(
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
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
对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
中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寿安
保中证沪港深
300ETF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
包括披露
)
、结构和内容,
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113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3

30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产:








银行存款


7.4.7.1


28,737,679.02


结算备付金





403,278.51


存出保证金





86,632.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486,626,632.36


其中:股票投资





2,483,293,632.3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333,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5,782.15


应收利息


7.4.7.5


12,180.13


应收股利





30,832.0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516,003,016.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12

31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
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97,595.9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86,807.22


应付托管费





217,361.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56,167.87


应交税费





215.3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417,350.85


负债合计





2,575,498.6
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961,434,450.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448,006,932.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3,427,517.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16,003,016.21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02

04
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02

04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21

12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8487
元,基金份
额总额
2,961,434,450.
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2

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


2021

2

4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1

12

31



一、收入





-521,843,254.50


1.
利息收入





1,854,924.3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596,201.09


债券利息收入





820.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5,081.1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122,821.65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08,121,384.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0,416,617.1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424,502.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50,870,729.41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7


-417,270,148.0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8


1,693,354.05


减:
二、费用





23,616,077.10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3,623,724.93





2
.托管费


7.4.10.2.2


2,724,744.95


3
.销售服务费


7.
4.10.2.3


-


4
.交易费用


7.4.7.19


6,208,616.60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444.00


7
.其他费用


7.4.7.20


1,058,546.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545,459,331.6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545,459,331.6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
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2

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2

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12

31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36,434,450.00


-


3,936,434,45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545,459,331.60


-
545,459,331.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975,000,000.00


97,452,399.17


-
877,547,600.83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1,000,000.00


-
2,854,935.19


18,145,064.81


2.
基金赎回款


-
996,000,000.00


100,307,334.36


-
895,692,665.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61,434,45
0.00


-
448,006,932.43


2,513,427,517.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王文英


韩占锋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0]3525
号《关于
准予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
,由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中
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
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936,141,500.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
(2021)

0157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02

0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936,
434,450.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92,95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国寿安保”

)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

)
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65
号核准,本基

3,936,434,450.00
份基金份额于
2021

2

24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分股、
备选成分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
(
包含港股通标的
股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
(
含超短期融资券
)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通过
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
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
整。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
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证沪港深
300
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
,募集成立



了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以下简称“国
寿沪港深
300ETFETF
联接基金”

)
。国寿沪港深
300ETFETF
联接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
2022

3

30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2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
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2021

2

4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12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
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
定或可确
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
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
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



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
无交易且
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
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
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
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
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
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
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
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
净额结
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
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
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
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



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
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
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
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
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
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
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
算。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
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证金公司”

)
出借证券,证金公司
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
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
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
方式下产生的差
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当基
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
1%
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
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
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
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
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
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
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
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
基协发
[2017]6
号《关于发布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的通
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