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 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 2 022 - 0 37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至 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 变动 为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苏 州沃洁” ) 及 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上海沃燕 ”) 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苏州沃洁 及 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沃燕 持有洛阳建龙微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比例将从 5 .0651 % 减少至 4 .99993 % , 不再是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 为公司 合计 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 不会导致 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于 2 022 年 3 月 31 日 收到 苏州沃洁 及 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沃燕 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州沃洁 及 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沃燕 于 202 2 年 3 月 3 1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652 % 。本次 权益变动后, 苏州沃洁 及 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沃燕 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3,000,000 股 减少至 2 ,961,400 股,持股比例由 5 .0 651 % 下降至 4 .99993 % ,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 178 号 1 幢 2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8 , 585 万元人民币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1WUKHM4Y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C 座 206 室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台中南路 2 号 3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1G802H9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C 座 206 室 注: 上海沃燕与苏州沃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沃洁 与 上海沃燕 是 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份 数量 (股) 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均价 (元/ 股) 苏州沃洁 大宗交易 2 022.03.31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8,600 0.0652 115.15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 后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苏州沃洁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 1.2663% 711,400 1.2011% 上海沃燕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0 3.7988% 2,250,000 3.7988%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权益变 动为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 2 年 3 月 15 日 披露 的 《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 202 2 - 0 32 )。 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 上述减持股东仍在其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 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具体内容 详见同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 22 年 4 月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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