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ETF :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3:53:47 中财网
原标题:电力ETF :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根据
2022年
2月
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11号)注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简称:电力
ETF
扩位证券简称:电力
ETF
基金认购代码:561563;基金申购代码:
561561;基金交易代码:
561560。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
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

2022年
4月
1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2年
4月
8
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

6、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
式,认购币种为人民币。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
和网下股票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详见本公
告“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部分内容。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8、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50%。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者以上海证券账户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
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万
份以上(含
5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
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
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1、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股票的认购申报。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


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2年
4月
1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huatai-pb.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华泰柏瑞中证全
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
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在发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6、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免长途费用]或
021-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
话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名单,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基金上
市后,指定交易未在一级交易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
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
一级交易商。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
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
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
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
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
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
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
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
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
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
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
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


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
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
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的风险、不可抗力等等。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的
“基金的风险揭示”章
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
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
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
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简称:电力
ETF
扩位证券简称:电力
ETF
基金认购代码:561563;基金申购代码:
561561;基金交易代码:
561560。

(二)基金类别: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
口广场
1号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
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基金份
额发售机构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
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进行发售。发售期届满后若达
到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
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下
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效;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
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结束后
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八)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M(份)认购费率


M〈100万
0.50%
100万≤
M〈300万
0.30 %
300万≤
M〈500万
0.10 %
M ≥
500万
1000元/次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
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
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5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
金。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结算费、销售费
及市场推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资产。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
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
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一: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
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5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50%=5元
认购金额=1,000×(1+0.50%)=1,005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5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
额。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
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
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例二:某投资人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
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
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
10.0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0×0.50%=5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0.50%)=100,500元
总认购份额=100,000+10.0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5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0份本基金基金
份额。假如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
100,010份本
基金基金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
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
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认购费率\佣金比率
(“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
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认购佣金由发售
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
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
\佣金。

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佣金
例三:某投资人持有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股票
A和股

B各
10,000股和
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
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
A和股票
B的均价分别
15.50元和
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
10,000股股票
A和
20,000股股票
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
0.50%,则其可得到的
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5.50)/1.00+(20,000×4.50)/1.00=245,
000份

认购佣金=245,000×0.50%=1,225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
24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
1,225
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则投资人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245,000-1,225=243,775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
5万份以上(含
5万份)的
投资人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
1,000股以上、
超过部分为
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
认购份额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
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
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
100股的整数倍的
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的申请。各发售代理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三、投资人开户
(一)本基金的投资人的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
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
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
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
A股账户。

②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
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
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
公司。

②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
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的
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四、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
4月
1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上午
9:30—11:
30和下午
1:00—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
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
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柜台
1)本公司接受认购份额在
5万份(含
5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人

的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的
9:30—16:30(周六、周日不营业)。

3)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人提供机构
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
委托书;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4)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
户:
a)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4290003791
b)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工银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2290016484
c)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5290061008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8290003020
e)兴业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9290000107
f)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1301000693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
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
17:00之前,若投资
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

认定为无效认购;

(2)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
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人将加盖银行业务
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
021-50103016。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具体时间以各发
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
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
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上午
9:30—11:
30和下午
1:00—4:30。(周六、周日不营业)
(2)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
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
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3)在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
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如登
记机构办理冻结业务时,投资者可用股票余额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
认购申请无效,不影响该证券账户其他股票换购本基金份额。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4月
20日,具体时间以各
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
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
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3)在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
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
的规定,及时履行因网下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可能涉及的信息披

露等义务。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
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
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
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
开立的专门账户。对于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
者所有。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
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
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
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
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
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
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
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联系人:贺倩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
口广场
1号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
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784638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
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吴卫英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
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八、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对于在网下股票认
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
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成分券
代码
成分券
名称
成分券
代码
成分券
名称
成分券
代码
成分券
名称
成分券
代码
成分券
名称
000027深圳能

000966长源电

600116三峡水

600863内蒙华



000040东旭蓝

001896豫能控

600163中闽能

600868梅雁吉

000531穗恒运
A 002015协鑫能

600236桂冠电

600886国投电

000539粤电力
A 002039黔源电

600452涪陵电

600900长江电

000543皖能电

003816中国广

600483福能股

600905三峡能

000591太阳能
300614百川畅

600509天富能

601016节能风

000600建投能

600011华能国

600578京能电

601222林洋能

000690宝新能

600021上海电

600642申能股

601619嘉泽新

000767晋控电

600023浙能电

600674川投能

601778晶科科

000791甘肃电

600025华能水

600744华银电

601985中国核

000875吉电股

600027华电国

600770综艺股

601991大唐发



000883湖北能

600032浙江新

600795国电电

603105芯能科

000899赣能股

600098广州发

600821金开新

603693江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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