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30095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7:47:48 中财网
原标题:线上线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大股东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8,219,019(占公司股份总数10.27%)的大股东广东易简投资
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于2022年4月
27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4,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
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219,01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0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易简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2020年3月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根据政策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进行(即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易简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
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上市 1 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时,至
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易简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董事会将督促易简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拟减持股东易简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五、备查文件

易简投资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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