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600030):中信证券2022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8:16: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证券:中信证券2022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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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2022年3月31日狀態: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呈交日期:2022年4月1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是
證券代號 06030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 2,278,327,700 RMB 1 RMB 2,278,327,700
增加 / 減少 (-) 341,749,155 RMB 341,749,155
本月底結存 2,620,076,855 RMB 1 RMB 2,620,076,855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否
證券代號 600030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 12,200,469,974 RMB 1 RMB 12,200,469,974
增加 / 減少 (-) 0 RMB 0
本月底結存 12,200,469,974 RMB 1 RMB 12,200,469,974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14,820,546,829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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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法定/註冊股本”之概念不適用於本公司。在上述第I部顯示「法定/註冊股本」的資料即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


第 2 頁 共 7 頁 v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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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已發行股份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是
證券代號 06030說明
上月底結存 2,278,327,700
增加 / 減少 (-) 341,749,155
本月底結存 2,620,076,855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否
證券代號 600030說明
上月底結存 12,200,469,974
增加 / 減少 (-) 0
本月底結存 12,200,469,974

第 3 頁 共 7 頁 v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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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不適用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

1. 可發行股份類別 (註5及6)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5及6)是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5及6) 06030
發行類別
價格 (如適用)發行及配發日期
(註5及6)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
(如適用)
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新股
份數目 (E)
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發行人
新股份數目貨幣價格
1).供股 HKD 17.672022年3月3日2021年6月29日 341,749,155 0

總數 E (普通股 H股): 341,749,155

備註:

於2022年3月3日根據H股供股發行H股供股股份,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3月2日的公告。


本月普通股H股增加/減少 (-)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 341,74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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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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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確認
不適用

呈交者:劉小萌

職銜:
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
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
如購回股份: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類別」;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
如贖回股份: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第 6 頁 共 7 頁
v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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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類別」;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第 7 頁 共 7 頁 v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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